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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政协委员民主监督绿色通道”向基层延伸

2016-08-11 00:00:00 作者:范徽琳 来源:广西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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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讯 为发挥政协民主监督在推进党的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中的重要作用,2012年5月,南宁市纪委和市政协联合开通了“政协委员民主监督绿色通道”,畅通党委、政府与政协委员之间的沟通渠道,促进市纪委、市政协优势互补、形成合力。通过几年的实践,取得了很好的成效,现正向县区政协延伸。

    “政协委员民主监督绿色通道”即南宁市政协与纪检监察机关通过给政协委员发放“政协委员专用信封”,由委员针对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作风、行政效能、渎职侵权、消极腐败等问题,特别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向纪检监察机关如实提出,做到反映问题和线索真实,有理有据,不带个人私情和偏见。市、县区纪检监察机关对委员通过“民主监督绿色通道”寄送来的信件实行专人负责、专项报告、专柜保管,优先录入系统、优先转办分流、优先统计分析、优先专题研究“三专四优”管理模式,确保件件都有落实。

    为确保“政协委员民主监督绿色通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有效地提升民主监督的强制力和约束力,让群众看到、体会到、享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南宁市政协在实施过程中要求委员做到“四多”。一要“多联系”。县区政协委员与社会各阶层要经常保持联系,多联系多知情,在监督中保持联系,在联系中坚持监督。二要“多调研”。调研中,要注意由表及里、去伪存真、顾此及彼、综合分析。三要“多参与”。要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面对面、背靠背地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听取意见,做好监督工作。四要“多反映”。要将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过“政协委员民主监督绿色通道”反映给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做到问题当面摆、建议当面说,对违规违纪行为特别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及时举报,采取各种有效的办法了解真实情况,查清事实真相,反映群众呼声,督促问题解决和工作落实。

    目前,南宁市各县区政协已将此项工作作为考量本级政协委员履职能力的重要依据,积极助推全市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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