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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广西政协文史馆征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见证物的启事

2020-03-07 08:14:00  来源:广西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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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区2万多名各级政协委员及各级政协组织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统一部署,积极响应自治区政协发出的倡议,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众志成城,汇聚抗击疫情的磅礴力量,以实际行动诠释着政协的责任与担当。

 

  广西政协文史馆以宣传和展示政协光辉历程、历史贡献及履职成果为己任,为更好地记录和展示这段历史,致敬政协人的担当,现面向全区各级政协委员、各级政协组织及参加单位征集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助力复工复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见证物,启事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反映各级政协委员参与抗击疫情所作出的贡献,特别是委员中的一线医务工作者、志愿者个人照片、工作影像、抗疫工作日记、“请战书”、书信等,委员企业在捐款捐物及复工复产中的感人事迹及相关凭证;

 

  (二)各级政协组织及参加单位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发布的通知、公告、倡议书等相关文件原件;

 

  (三)委员及政协系统干部职工以抗击疫情为主题而创作的诗歌、散文、歌曲等文学作品或书法、绘画、篆刻、摄影等艺术作品;政协委员反映的高质量社情民意信息等;

 

  (四)各级政协组织或个人捐赠物资凭证、记录等相关材料;

 

  (五)各新闻媒体、自媒体、社交媒体及影视爱好者形成的能够反映政协系统作贡献的纪实性资料和宣传报道资料;

 

  (六)其它能够反映疫情防控工作、具有历史价值或特殊意义的文字、图片、语音、视频、实物等资料。

 

  二、征集要求

 

  (一)捐赠资料内容要客观、真实,载体形式可多样;图片资料为jpg格式,1MB以上大小,音视频以常用格式为主,时长大小不限,须注明拍摄者、拍摄时间、地点、简要内容说明等基本信息;实物资料要干净整洁,另附100字左右的文字说明;

 

  (二)捐赠资料要求均为原件,且捐赠单位和个人须承诺为所捐赠物品法定所有人或产权人,保证来源真实可靠。

 

  三、征集方式

 

  (一)本次征集活动采取自愿捐赠为主,均为无偿捐赠。本馆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广西政协文史馆接受捐赠管理办法》,对具有展示和宣传价值见证物的捐赠单位或个人发给捐赠证书,对不符合展示要求的则原样退回并致谢;

 

  (二)捐赠实物资料在移交本馆后即为本馆所有,捐赠单位或捐赠人有优先利用权;图片、音视频等非实物资料捐赠后,本馆即有合法使用权;所征集内容将用于本馆展览交流、宣传教育、文化活动等公益行为并永久保存于本馆;

 

  (三)此启事长期有效;

 

  (四)图文、音视频等非实物资料可发送到广西政协文史馆邮箱gxzxwsg@163.com,并注明捐赠者姓名、捐赠资料内容、数量、联系方式(若超过1G建议刻录光碟邮寄);实物资料请电话联系沟通后邮寄至广西政协文史馆(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2号自治区政协同心会堂),联系人:苏小涵,0771-4952420。

 

广西政协文史馆

2020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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