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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自治区政协办公厅关于征集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大会发言材料的通知

2017-12-06 15:09:00  来源:广西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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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政协各参加单位、各专门委员会,各市政协:


      大会发言是政协委员履行职责、发挥政协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的重要形式,是体现政协会议质量的重要标志。历次自治区政协全体会议大会发言已成为政协会议的特色和亮点,得到了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拟定于2018年1月22-28日召开,为做好此次会议的大会发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发言的内容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密联系我区实际,结合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紧扣“十三五”规划实施、紧扣“四大战略”和“三大攻坚战”、紧扣扎实推进稳增长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持续营造“三大生态”、加快实现“两个建成”、推进富民兴桂、奋力谱写新时代广西发展新篇章积极建言献策。


      大会发言要以上述内容作为选题切入点,要求切口小、聚焦准,有针对性和操作性,具体内容要有观点、有分析、有建议。行文要直入主题、言简意赅、言之有物、层次分明,不讲套话、空话。提交的材料格式要规范,引用资料和数据要准确并注明出处。


      二、大会发言选稿原则及成果转化


      大会口头发言,坚持“质量第一、党派优先、统筹兼顾”的选稿原则。没有选入大会口头发言的稿件,原则上作为书面发言印发,已作提案、信息或其他用途的稿件,不再作为大会发言印发。


      大会发言的成果转化。对在大会发言中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一是向自治区有关领导同志报送《大会发言专报》;二是摘录精编其中的内容送自治区有关部门;三是转化为提案或《政协信息》;四是在相关媒体上刊载。


      三、大会发言提交程序和截稿时间


      大会发言分为口头发言和书面发言,各有关单位在组织力量准备集体发言材料的同时,也请组织委员准备个人发言材料。发言材料送纸质文稿2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电子文档。口头发言材料的字数在1500字以内,书面发言材料的字数不超过2000字。

 

      报名大会发言,需填写《大会发言登记表》。要求联名或代表单位发言的,请在登记表中写明宣讲人姓名及其所代表的委员、单位名称。


      大会发言材料的收稿截止时间为大会开幕当日晚8时。为做好选择口头发言材料及大会发言材料的编印工作,大会发言材料请于2018年1月5日前送大会发言组(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2号自治区政协同心会堂办公楼310室)。


     

      联 系 人:黄瑞莲


      联系电话:(0771)4952402  13907718016


      电子信箱:zxdhfy2018@126.com   邮编:530201

 

      附件:

      1.大会发言参考题目

      2.大会发言登记表

      3.大会发言参考篇目

 

自治区政协办公厅

2017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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