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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红脸”纠错 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质量

2018-07-20 16:02:00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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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的同事在办理公文上又犯错误了。”委机关新设的错情通报小白板上贴出了第二次错情通报,引起同事们的注意。
 
  “看到自己办的文上了错情通报,心里感到很羞愧。通报警醒了我,今后要认真再认真,避免出现错误。”犯错的小梁说。
 
  事后,分管领导还找了小梁谈话,提醒他小事不小,要以此为鉴,以更加严谨的工作作风重新投入工作。
 
  对在工作中发现的严重错误公开通报,并在市纪委常委(扩大)会上点名批评的做法,已成为梧州市纪委监委机关干部提高工作责任心,提升综合素质的一剂“苦口良药”。
 
  今年年初,梧州市纪委监委制定错情通报机制,从日常工作中最容易被忽略、最容易发生错误的地方抓起,及时纠错,促使干部在错误中吸取经验和教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质量。截至目前,已通报纪检监察干部在拟稿、公文办文中出现严重错误问题2期4人。
 
  “实行错情通报制度之前,每月汇总到办公室的文件因文字错误被打回重新修改的多达20份。自错情通报实施以来的半年里,被打回重新修改的仅有8份,而且各类文稿的质量相比以前也有了很大的提高。”负责统筹核对上呈或对外发文文件的办公室主任夏敏说。
 
  “纪委和监委合署办公后,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进入依法履职、持续深化的新阶段,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能力素质提出了更严更高要求。错情通报制度的实施,是我们对纪检监察干部严管厚爱的一种体现,更好地推动纪检监察干部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梧州市纪委监委 麦金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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