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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桂北部湾经合区协议签署

2015-05-26 00:00:00 作者:曾俊峰 来源: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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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北海讯 (记者/曾俊峰)5月21日,湛江与北海两市领导在北海共同签署了《湛江-北海粤桂北部湾经济合作区框架协议》。30年前,这两个城市进入全国首批14个沿海开放市,如今又携手启动全面构筑湛江-北海经济一体化、同城化发展新格局。

    去年7月,广东、广西两省区主要领导对新形势下加强区域合作提出具体指示,明确提出加快推进湛江-北海粤桂北部湾经济合作区建设,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此番签署的协议,主要围绕构建东西部区域经济合作新高地、两广环北部湾经济合作先导区、“一带一路”海上合作战略支点和湛江-北海经济发展新增长极目标,提出了政府推动、市场主导、优势相补、互利共赢的开发建设原则,并确定以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为先导、以承接产业转移和园区建设为切入点,创新行政管理体制,推进政策措施对接,完善跨省(区)合作机制,拓宽和深化合作领域,全面构筑湛江-北海经济一体化、同城化发展格局,提高湛江-北海经济圈的竞争力和辐射带动力。

    据悉,按“一体化、同城化、特区化”模式,初步计划湛江-北海跨省特别经济合作区规划建设面积约100平方公里,其中两省区相邻的廉江市、合浦县各50平方公里。目前,约30平方公里的湛江-北海跨省特别经济合作区启动区,已被列入广东广西两省区今年重大项目推进范畴。在完成该经济合作区发展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后,明年将完成启动区部分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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