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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白县:“流动派出所”把服务送到群众身边

2014-12-15 00:00:00 作者:彭兰斐 来源:广西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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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白讯 “现在无论白天还是晚上,行走在路上总能看见巡逻的警车和警察,心里感觉十分踏实。”这几天,在博白县城人员密集、治安环境复杂的步行街、商业区、繁华路口,人们经常会看到一种喷有警用标志图案的巡逻车,日夜来回穿梭巡逻,市民遇到困难时可以及时报警求助,遇到车辆拥堵时民警还可以指挥疏导交通。原来,这是博白县政府采纳政协建议,配备新型警务巡逻车加强动态治安管理,推动警务向社会延伸采取的新举措。
    近几年,博白县社会治安总体平稳,但随着人流量加大、商贸日益活跃,影响治安稳定的因素仍然不少,某些治安问题还比较突出,特别是节假日,抢劫、抢夺、盗窃、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由于群众报警求助一般都是拨打“110”,或向辖区派出所电话报案,或亲自到派出所报案,从发案(事)至警察到达现场进行处理,都需要一定的时间,或多或少会延误案(事)件的及时处理。如何有效节约办案时间,推动警务前移,打造民生警务,是该县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新课题。
    针对上述问题,在今年召开的县政协八届四次会议上,熊海光、李祯等8位政协委员联名提交了《关于加强警用巡逻车配备,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建议》的提案,得到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采纳。县政府在今年春季拨款100多万元购买180辆警用巡逻摩托车、新招聘180名辅警的基础上,今年下半年,再次投入90多万元购买15辆敞开式警用巡逻车发放到县公安局巡防大队、交警大队、龙潭派出所等13个单位,作为打造全时空动态性打防控体系的重要平台,最大限度地延伸了巡防工作触角,为民警第一时间巡逻防控、接处警和接受公民求助提供了全方位、最方便、最快捷的服务。
    自警务巡逻车投入使用以来,博白县见警率、管事率、办事率、破案率大幅提高。民警当场制止、调解纠纷39起,受理报警50多次,解答群众咨询210多起,提供便民服务450多件,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社会治安的明显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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