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广西政协网首页 > 政协动态 > 广西政协动态 > 正文

广西政协动态

自治区政协创新开展提案工作四方民主评议

2014-12-15 00:00:00 作者:黄富强 来源:广西政协报
【字体:

    本报南宁讯(记者 黄富强)12月10日,自治区政协提案委员会携手自治区党委督查室、自治区政府督查室和自治区绩效办,组织党派团体提案代表、政协委员代表以及由进城务工人员、产业工人、环卫工人、农业民营企业负责人、村支书、种养大户等组成的社会代表,分别到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提案办理的大户——自治区住建厅、农业厅开展提案工作四方民主评议活动。据悉,这是自治区政协运用提案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创新举措,在全国尚属首创。
    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张秀隆出席评议活动并讲话。
    提案工作四方民主评议是指提案者代表、提案承办单位、提案委员会和社会代表等四方,对提案工作质量、提案办理质量和提案工作服务质量进行民主评议。活动中,承办单位通报本单位的提案办理工作情况并对所承办的提案质量进行评价;提案者对提案承办单位办理工作质量做出评议;提案者、提案承办单位双方对自治区政协提案委的服务工作质量进行评价;社会代表对提案质量、提案办理质量、提案工作服务质量进行评议。通过民主评议,四方面对面地坦诚沟通,互相批评,互相促进,推动提案工作整体质量的提高。
    据了解,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以来,共收到提案598件,立案580件,提交106个承办单位办理。其中,住建厅承办提案73件,承办件数名列第4位;农业厅承办56件,承办件数名列第7位。
    张秀隆在讲话中提出,一要着力提高提案办理质量,把增强实效作为提案办理协商重要目标,把提高办理实效作为工作着力点,进一步加强提案办理结果反馈落实制度建设。二要引导委员提高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合作共事能力,在撰写高质量提案上下功夫,为提高提案办理质量打下良好基础。三要转变工作作风,创新提案工作,着力提高提案工作服务水平。
    据介绍,去年,自治区政协创新开展了提案工作双向民主评议,由提案者、提案承办单位双方面对面座谈交流,相互评议、互相促进、共同提高。提案工作四方民主评议是在双向民主评议基础上发展而来,评议力度更大。四方民主评议结果将报自治区绩效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