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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政协提案助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2014-08-22 00:00:00 作者:黄华柱 来源:广西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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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玉林讯 “这件提案虽然是涉及老人的,但在座的各位在不久的将来也会是其中的一员。” 近日,玉林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重点提案《关于重视养老机构建设的建议》督办会现场,玉林市政协常务副主席吕汉江说到。“不要留给子孙后代去替我们办理。”


    如何加快推进玉林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以应对严峻的人口老龄化趋势?这一直是玉林市有关党派团体和政协委员关心和思考的议题。据统计部门预测,到“十二五”期末,玉林市老年人口总数将突破100万人,老龄化率将达到16%。为加快推进该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在今年年初的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上,有党派团体和政协委员提出《关于推进我市社会养老服务工作发展的建议》和《关于重视养老机构建设的建议》等几件事关养老事业发展的提案。提案分析了目前玉林市养老机构面临的供需、规划布局、管理体制、专业需求等方面的矛盾,针对玉林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需要迫切解决的突出问题,如: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发展滞后,不能有效满足社会化养老需要;社会化居家养老工作运行机制不健全,资源依托和建设及运营补贴不足;民办养老机构发展缓慢,社会化程度较低;社会养老服务专业素质低,人员严重不足等突出问题,提出了:继续大力推进机构养老设施建设,夯实社会化养老服务基础;大力扶持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发展;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和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全面推进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等建议。


    提案得到了玉林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专门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全市养老服务业未来几年发展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一是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已建成的居住区没有老年人生活、活动配套设施的,要逐步补建或者利用闲置的设施改建,或者采取置换、租赁等方式,保证社区养老服务场所需求。二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对新建、扩建的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同时市、县(市、区)政府给予适当补贴。三是明确免征税费和土地使用政策。对各类养老机构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进行了免征规定。对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用地的供地方式也有明确要求。四是加强从业人员培训。要求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要求,定期对养老机构的护理、从业人员进行免费技能培训。


    “我局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实施意见,狠抓落实,积极主动做好这件提案的办理工作。经过努力,目前,全市拥有公办养老机构1062家,民办养老机构3家,共有位11448张,工作人员347人,供养老人8133人(含农村五保对象6368人),机构养老比例为0.86%。目前,全市拥有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19家,正在筹建阶段的有22家;获自治区扶持的村级老年协会157个;农村老年人幸福院204家;老年大学9所。全市有近10万老年人享受到各类组织机构提供的基本养老服务。”参会的市民政局负责人报告了办理提案的有关结果。


    “听了有关部门的情况介绍,我对今后在玉林投资开办养老院的信心更足了!”覃诗诗是玉林某投资公司的负责人,也是参加这次督办会的群众代表,年前她已向市民政局递交了开办养老院的申请。别开生面的提案督办会,不仅督出了实效,也赢得了各方的赞许和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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