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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地方特色民族特色 努力提高城市新区规划建设水平(专题协商会发言摘登二)

2012-11-06 00:00:00  来源:自治区政协常委、民进广西区委副主委 黄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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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面推进城市新区建设,既是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空间发展的必然,更是我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战略目标的重要举措。最近几年,在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区各地城市、各有关部门开拓进取、同心协力,在推进城市新区建设工作中有了良好开端,取得了初步成效。

    与世界先进水平相比,与我国发达地区相比,我区的城市建设还存在一些值得认真反思的问题,这些需要我们在目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城市新区建设的进程中加以不断改进。我认为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努力打造富有地方特色的城市新区

    广西是多民族聚居的区域,拥有沿海和沿边的优势,各地区各民族在漫长发展史中,其建筑多少保留着一些珍贵文化元素。在新区建设过程中,在满足于新区的现代化功能需要的同时,应该努力从本地的文化传统中提炼出具有地方民族特色的文化元素,将其纳入城市新区的设计中。当然,这种提炼,不是单纯的照搬,而是再创造中的升华和提高。只要我们不懈的努力,完全有条件打造富有地方特色的城市新区。这样,打造出富有地方特色的城市新区,更能够与我们广西山川秀美的旅游胜地相匹配,进而为经济社会发展开辟出更加广阔的前景。

    二、全面加强对新区规划贯彻落实和后期管理

    城市规划设计,三分在“划”,七分在管。新区规划确定后,应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决议通过,以地方法规形式对规划方案予以确认。按照地方法规的要求,务必将新区建设规划执行到底,未经市人大常委会决议通过,任何人不得随意修改。要避免“规划服从业主要求”“规划跟着项目走”的现象。规划是管理的基础,管理是规划的延续。与规划相比,管理的难度更大,时间更长。为此,建设主管部门要担负起日常管理重要职责,监管各项规划的落实,确保规划设计的全面实施。

    三、城市新区规划建设要营造更加广泛的社会参与氛围

    不少国家的城市规划建设均建立了广大公众参与程序,而且该程序贯穿于建设、管理活动的全过程。本次的协商会,就是增加社会参与的一个体现。但同时也希望能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推广到全社会。随着教育水平的提高,随着城市居民外出旅游观光的日益增多,社会公众对城市的鉴赏能力也日益提高,对城市规划、城市建设的要求也就日益提高。所以,从城市规划、城市设计,到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他们都可能有不少真知灼见。让公众充分参与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城市,既是践行“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体现,也是全面提高城市新区规划和建设水平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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