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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党委组织7个督查组全区督查《自治区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贯彻落实情况

2010-05-25 00:00:00  来源:广西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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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4日,为推动《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桂发[2009]23号)的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组织由自治区政协主席马铁山,副主席林国强、蒋济雄、李达球、蒋培兰、梁春禄,秘书长杨才寿为组长的7个督查组陆续从南宁出发,分赴全区14个市和区直有关单位进行专项督查。

    马铁山在督查组出发前召开的动员会上讲话。他说,自治区党委的《意见》对新形势下我区人民政协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搞好这次督查工作,第一,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意见》督查工作的重要意义。《意见》明确了我区政协工作的指导思想,规范了政协履行职能程序和机制,对为支持政协履行职能创造条件、搞好政协自身建设以及加强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提出了新要求,是指导我区政协工作的重要文件。这次督查工作是推进我区政协工作新发展的重要措施,对于推进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完善民主监督机制,提高参政议政实效,充分发挥政协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重要作用具有重要意义。第二,准确把握督查工作的重点内容。为了保证这次督查工作取得实效,在各市和自治区有关部门自查的基础上,各督查组要根据督查的六项内容,进行重点督查。在督查具体内容的过程中,既要督查各市及有关部门自查后认为贯彻落实好的内容,也要督查贯彻落实不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第三,深入实际,全面做好督查工作。希望各督查组的成员一定要高度负责,把握重点,围绕自治区党委确定的督查内容开展工作,努力完成好督查任务。

    据悉,此次督查主要内容包括各级党委、政府、政协制定贯彻落实桂发[2009]23号文件的具体措施情况;推进人民政协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的情况;切实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创造必要条件的情况;抓好人民政协自身建设的情况;加强党对人民政协工作领导的情况;各级各部门在贯彻落实桂发[2009]23号文件中的好做法和好经验。(记者 覃文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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