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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桂全国政协委员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言献策

2010-03-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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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困难群众的社会保障与社会救助等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努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调整国民收入分配首次出现在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中。
    一石激起千层浪。把我国国民收入这块“蛋糕”分得更公平,引起了驻桂全国政协委员的广泛关注,纷纷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言献策。
    “收入分配制度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时候!”刘慕仁委员就常委会工作报告中提出的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指出,我国虽然率先从国际金融危机的寒冬中步入了春天,但我们要真正从金融危机冲击和影响中走出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还有很多难题需要解决。而在国际金融危机惊涛骇浪中,我们也清楚地摸到了传统发展方式的“软肋”,转变发展方式刻不容缓。从需求结构方面看,我国长期依赖投资和出口,但消费需求却不足。如何提高居民消费能力,逐步实现从出口主导型向消费拉动型转变?答案很简单,主要就是增加居民的可支配收入。但就目前情况来看,不是居民没有意愿消费,而是因为收入水平较低没有能力消费。
    刘慕仁告诉记者,以购买住房为例,高收入者购房往往是投资意向高,消费倾向低;而占社会大多数的低收入者虽然消费倾向高,但消费能力有限。因此,必然结果就是投资与消费的比例失调,使得发展步履维艰。其主要原因是收入分配差距过大,许多收入分配政策不合理。
    从上世纪90年代初到2005年的《中国统计年鉴》显示,初次分配中,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由68%降至60%,政府和企业部门分别由16%升至17%、23%……摆出一系列数据之后,陈自力委员亮出自己鲜明的观点:“应该从多方面入手,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否则我们发展经济的终极意义何在呢?”他认为,当初,我们搞改革开放,在收入分配上提出,要打破平均主义,打破铁饭碗,通过先富带动后富来达到共同富裕,但是社会发展不能无限扩大收入差距,社会收入的大致均衡很重要。他建议,要加快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打破国民收入“蛋糕”分配存在着向政府和企业倾斜、重资本回报轻劳动报酬的现象。
    “国家要统筹考虑发展,积极采取措施来调整收入分配。”林兴委员建议,调节差距的基础首先是要规范财富分配;其次要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者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加大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深化垄断行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对城乡低收入困难群众给予更多关爱,保障好他们的基本生活和基本权益。
    “在收入分配差距中,城乡差距更是需要值得关注。”张小玲委员指出,农民收入水平低和增长缓慢,是城乡经济发展失衡、农村和农业经济发展严重滞后于城市工业和经济发展的表现,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稳定。她建议,国家要逐步改变过去的城乡经济发展思路,实行工农并重、城乡共融的发展战略,使过大的收入差距逐步缩小;同时地方政府要引导农民提高劳动积极性,加快转变农业经济增长方式,努力创造更多的财富。只有把“财富蛋糕”做大了,才能分得更为公平。

(广西政协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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