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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林权改革 永葆绿色广西——自治区政协委员调研我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侧记

2009-12-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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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冬时节,虽然寒意来袭,但八桂大地却是群山披翠,绿海飘香。11月24日至12月1日,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彭钊、自治区政协农业委员会主任黎梅松率自治区政协农业委员会部分委员,深入南宁、百色、钦州等市,就我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情况进行调研。
   
详听汇报:全面了解情况
   
    在自治区林业厅召开的座谈会上,调研组成员了解了我区林权制度改革的情况。我区是全国林业大省和南方重点集体林区,全区林业用地面积为2.26亿亩,占国土面积的63.5%。集体林地面积为2.10亿亩,居全国第3位;集体林地面积占全区国土面积的60%,比重居全国第3位。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我区按照“扩大试点、稳步推开、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工作思路,明确了从2008年起,用4年时间基本完成主体改革任务。截至11月20日,我区外业勘界面积已达到5945.35万亩,提前完成了4200万亩的年度勘界任务;进入公示面积3981.17万亩,核发林权证面积849.22万亩。随着改革的全面推进,激发了广大林农经营林业、全社会投资林业的积极性。今年1~10月,全区共完成造林355万亩。
    在武鸣县、百色市、那坡县、钦州市分别召开的座谈会上,调研组成员边听边记,并不时询问,全面了解我区各地林权制度改革取得的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
   
细问林农:深入基层调研

    武鸣县是我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县之一。在该县甘圩镇唐历村山界内的林地里,彭钊与调研组成员一同来到这里时,村民们高兴地迎了上来。
    彭钊问老百姓:“大家对林权制度改革满意吗?”村民刘广生答道:“很满意,有了这本林权证,我心里踏实多了。林改后,我们投资造林的积极性都很高!目前我种4.6亩尾叶桉,下一步,我还打算多种一些树。”随后,刘广生高兴地把绿色林权证递给调研组成员看。
    村民刘素亮兴奋地说,现在农村政策越来越好,特别是实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山地林地真正成为了农民的财富和“命根子”,乡亲们致富更有奔头了。
    彭钊对在场的政协委员和林业干部说,林权改革的目的,就是要盘活林业生产资源,释放林业生产力,调动山区群众发展林地经济的积极性。
    在那坡县龙合乡上足门屯,调研组认真察看村委会林权制度改革公示栏,并深入村民韦荣贤家中促膝谈心。韦荣贤家共分得30亩林地后,他和家人一起在林地里种植了马尾松,认真管护、经营自己的林地。  
    在浦北县林业局办公楼里,工作人员正紧张有序地开展材料整理、审批发证、材料归档等各项林改工作。调研组成员边看边点头称赞。
     通过几天的调研,调研组认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这项惠及千家万户的“绿色革命”,乐了农民,绿了山头,实现了“生态得保护、群众得实惠”的目标。但在改革过程中同时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林地流转频繁、历史遗留问题多、山林纠纷数量大、林农抵抗经营风险能力较弱、经营权分散给林业产业化经营增加困难等。
   
建言献策:推动林业科学发展
   
    彭钊代表调研组对我区始终坚持科学林改、惠农林改、和谐林改,积极探索符合广西实际林改之路的做法以及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
    彭钊提出,科学发展林业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之一。一是建议各地各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化对推进我区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认识,准确把握国家林改政策,积极稳妥推进林改工作。二是坚定集体林权改革的信心和决心,全面、细致、认真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集体林权改革关乎到整个农村和整个经济社会。要实现科学林改、和谐林改,必须把工作过程中的困难想得更多一点,把准备工作做充分一点。在坚持林改政策前提下,采取非常措施、非常办法,全力推进林改工作。三是坚持以人为本,在林改中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发挥农民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的主体作用,保证林改的内容和过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保证林改的成果为广大林农共享。在调处各类山林纠纷过程中,要耐心倾听群众的声音,坚决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四是强化服务职能,注重引导农民发展林业产业,通过实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大力发展现代林业,鼓励引导农民发展“林下经济”和多种经营等途径,使林业真正成为农民创业就业、增收致富的重要门路,推动林业又好又快发展,共同建设一个美好的“绿色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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