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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体育场馆建设 促进全民健身运动

2009-04-08 00:00:00  来源:广西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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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记者  黄富强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注重健身锻炼。近年来,城区的体育设施建设步伐明显加快,全民健身工程点的数量明显增多,不少市民正享受到健身带来的快乐。但仍有许多市民遭遇健身尴尬,以至他们有时抱怨:“找个‘出汗’的地方怎么就这么难呢?”为此,政协委员建议——


    调查:生活小区健身设施简易
   
    苏进居住的南宁瑞士花园小区内设有健身设施,但没有篮球场地。他附近几所学校虽然有篮球场,但只有周末对外开放。他想打篮球,可却常常为找不到篮球场而苦恼。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南宁市的许多生活小区大都设有健身设施,但比较简易,很少设有篮球、羽毛球、乒乓球等场地。而且大多小区健身设施也只是设有简单的健身器械,在缺乏健身指导员、健身器械的后期管理未能及时跟进的情况下,存在着许多安全隐患。使得人们对此望而却步。苏进告诉记者,其所住的瑞士花园小区,仅去年就发生了4件健身器械致伤事故。

    为什么城市的生活小区健身场地少且设施简易?对此,自治区建设厅城市建设管理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城市土地资源紧缺,地价攀升,为了盖楼、修路占用户外活动场地的现象屡见不鲜。即使在那些新建的、较规范的居民小区里,专门设置有健身场所的也并不多见,加上私家车数量越来越多,停车位越来越紧张,小区中一些空地也常被用作车位,由此更加缩小了户外活动的空间。
    
    现状:花钱运动“买”健康
   
    “过去,人们在选择消费品时,健康消费只是可有可无,甚至大部分消费者并不把它列入考虑之列。而今,‘花钱买健康’、‘请吃饭不如请出汗’、‘送购物卡不如送健身卡’正成为流行语。”自治区政协委员、自治区体育局副局长岑汉康坦言:“这是市民健身意识提高的体现,同时也是城区公益性健身场馆少,不能满足人民群众体育锻炼需求的真实写照。”的确,时下健身会所、健身俱乐部、健身中心等在城区内随处可见,但大都是带有盈利目的的一种经营行为,不仅场地资源紧张,场租费用高,而且每到节假日场地经常爆满,使得前去健身的仅限于少数人。
    谈到在健身会所“花钱买健康”,家住大学路世贸西城的黄璐女士给记者算了一笔帐:羽毛球运动每场每小时少则15元,多则30元;练瑜伽每小时少则60元,多则上百元;乒乓球运动每场每小时少则15元,多则25元……若按每天两个小时的运动来算,一周至少要花上200元左右。“这种消费确实是有些奢侈,但健身场所都是这个价位,除非你不想运动健身,而且这样的健身费用开支只有少数人承受得起。尽管如此,很多健身场所的生意都依旧很红火,甚至下午6点到晚上10点一直是爆满。”黄女士直言:“设立公益性的运动健身场所,对促进全民健身、增强全民体质将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建议:加大健身场馆建设力度
   
    推进全民健身计划,就要加大体育锻炼场地的建设力度。近年来,由于公益性健身场所极少,使得营利性健身场所仍占主导地位,健身运动都要花钱。

    针对上述问题,自治区政协委员张燕玲认为,因地适宜增加公益性体育健身场所设置,对培养群众健身习惯、在全社会营造浓郁的体育健身氛围等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她建议,采取新建、改建、开放、开办、合办等多种途径,为广大群众提供不同类型的体育设施。重点建设经济、实用的中小型公益性体育健身场地和设施;积极拓宽投融资渠道,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发展全民健身事业;加强青少年和儿童体育,探索建设一批适合青少年儿童开展课余体育活动的公益性体育场所;继续抓好“全民健身工程”建设,通过体育彩票公益金加大对公益性体育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

    针对高校体育锻炼场地多且大多对外开放的特点,自治区政协委员王嬝建议,应加强与教育行政部门配合,研究促进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的政策措施,努力解决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问题,充分发挥其社会效益;加强对高校体育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发挥高校体育运动联合会的作用,在场馆利用、教学资源共享等方面开展合作;建立我区高校体育资源信息网,明确服务内容、责任与义务、收费标准,开展场地信息查询、网上预定场地、网上教练预约等服务,满足全区各地各种层次的体育运动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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