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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与自治区工商联联手搭建平台 为我区民营企业平稳较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009-03-31 00:00:00  来源:广西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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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南宁讯(记者 卢国武)   3月24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会同自治区工商联在南宁召开服务民营企业座谈会。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少康带领机关有关部门负责人与民营企业代表面对面交流,为民营企业家释疑解惑,听取意见,解答企业家们共同关注的热点问题。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区中小民营企业得到了长足发展。截至去年6月底,全区中小民营企业总数约为6.31万户,涉及33个行业大类,主要以传统和劳动密集行业为主。非公经济的迅速崛起,已成为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和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的经济支柱。但是,我区中小民营企业起步晚,总体发展水平仍然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目前,因国际金融危机,给我区外向型中小民营企业带来不少影响,面临不少挑战,发展形势不容乐观。检察机关如何发挥检察职能,进一步改善司法环境,建立民营企业意见反馈“直通车”平台,成为大家的共同心声和这次座谈会的主题。

    座谈会上,大家敞开心扉,畅所欲言,提出了许多大家最关心、最直接、最实际的热点、难点问题。 张少康听了大家的发言后,针对提出的一些问题,结合实际一一作了解释和答复。他说,当前,在经济发展形势面临复杂严峻、困难重重的非常时期,自治区党委、政府作出了“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保持我区良好发展势头”的战略部署,其中最核心的任务就是保持企业包括非公企业的平稳较快发展,服务好企业特别是在市场竞争中相对处于弱势的非公企业的生产经营。这既是检察机关的职责所在,也是新形势、新任务对检察工作的根本要求。

    张少康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全力支持非公经济的发展,为非公经济发展保驾护航,通过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为非公经济生存与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治安环境;依法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为非公经济生存与发展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切实加强诉讼监督,为非公经济生存与发展营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等一系列有利于企业发展、有利于促进企业防范风险、有利于社会稳定的措施,加强对非公经济的法律服务,为民营企业的发展壮大创造公正、和谐、宽松、稳定的法治环境。

    自治区工商联主席磨长英对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为推动我区非公经济发展所作出的努力表示感谢。她说,在广大民营企业正在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之际,检察机关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己任,主动上门倾听民营企业心声,优化服务措施,搭建沟通平台,积极开展“服务企业年”活动,努力为我区民营企业的发展壮大提供法治保障,让人倍感温暖。广大民营企业家,要珍惜来自社会各个方面的帮助,树立信心,克服困难,把企业经营好,为实现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

    会上,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与自治区工商联共同签署了《关于建立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工作机制的意见》,根据意见精神,双方成立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依法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检察机关对工商联开展的会员企业维权和法律服务工作进行指导,开展相关业务培训,提供法律咨询;对严重侵害民营企业权益的行为和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侵害民营企业权益的事件,民营企业可以通过代表其合法权益的工商联组织向检察机关反映情况,对其中属于检察机关受理范围的,工商联配合检察机关及时依法查处,把对企业的影响和损害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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