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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城乡规划统筹 促进我区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2008-08-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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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为我区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指明了方向。城乡统筹发展,规划必须先行。我们认为,结合广西实际,促进我区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格局,应把工业与农业、城市与乡村、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作为一个整体,统筹谋划、综合研究,制订出切实可行的总体城乡规划,以规划指导城乡发展,努力实现城乡经济一体化、城乡建设一体化、城乡社会事业一体化、城乡生态环境一体化等“四个一体化”,做到城乡互动,整体推进,这是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一个最初阶段,也是最为关键的基础阶段。
    目前,由于城乡二元结构的长期存在,我区统筹城乡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在制订城乡总体规划方面还存在一些难点亟待解决。一是统筹城乡规划涉及部门多,衔接难,缺乏统一协调机制。二是由于没有进行统筹规划,如今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乡产业发展和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事业发展遭遇很多规划政策瓶颈并产生一系列矛盾,不仅在修编改规和项目实施时造成了政府投资的巨大浪费,还影响了群众的生产生活,给社会造成不稳定因素。三是规划工作经费匮乏,每年的规划编制、宣传、新技术应用、勘察测量上的资金投入甚少。四是部分地方领导对城乡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和执行规划的连续性认识不足,规划法律意识不强,随意调整和变更规划的现象时有发生。城乡规划执行监督缺乏有效载体和手段,没有对领导执行规划的考核审查机机制,规划的实施难以得到延续性贯彻。
    今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颁布实施,这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根本的法律保障,自治区人民政府也已根据该法,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如何结合广西实际,在统筹城乡总体规划上狠下功夫,从而为促进我区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格局奠定良好的基础。我们建议: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统筹我区城乡规划的统一协调机制和审批机制。建议借鉴山东、重庆等省市经验,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统筹我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把统筹城乡发展纳入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指定发改委、建设规划等部门牵头建立统一协调机制,对城乡发展进行统一规划,统一组织、统一实施。在此基础上逐步推进城乡经济一体化、城乡建设一体化、城乡社会事业一体化、城乡生态环境一体化等多个专项的规划工作,形成统筹协调、分线推进的工作机制。
    二、结合我区实际,建立适应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统筹城乡规划编制体系。建议在全区土地资源勘测调查及规划基础上,建立我区的区域城乡体系规划——地市区域城乡体系规划——区县区域城乡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建设性详细规划的城乡规划编制体系,并将工业、土地、交通、教育、文化等专项发展规划融入城乡规划编制体系,加快教育、环保、建设、工商、劳动、规划、土地等部门职能向农村延伸。同时,做好自治区级和各地市、区县之间的上下协调,做好各个部门之间和各个规划之间或相互衔接,形成合力。统筹城乡规划,应通盘考虑,一步到位,而在规划实施时可以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先急后缓。
    三、加强规划实施评估监督,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统筹城乡规划落实机制。应建立和完善规划指标体系的实施和评价制度,在规划实施一段时期后,围绕规划提出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规划实施评估,及时发现问题,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推动规划有效实施,并为动态调整和修订规划提供依据。
    四、加大经费投入,强化对县域乡镇基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首先应加强基层规划队伍建设,加大对基层规划工作的总揽和统筹力度,整合规划、农业、土地、环保、水利、交通等有关部门的力量,形成合力,共同参与基层城乡规划编制工作。同时,充实乡镇规划力量,加强对乡镇建设规划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其次应加大资金投入,把规划编制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减轻基层经费压力,尽快全面铺开规划工作。再次,应严格基层规划管理,加大规划落实力度。要建立科学高效的村镇规划管理体系,严格执行“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建设一盘棋、管理一个法"的制度,确保村镇规划的落实。

农工党广西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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