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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农业产业化经营 促进城乡经济一体化

2008-08-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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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区人民的共同努力,我区农业产业化经营得到了较好的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推动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增加了农民的收入,促进了我区城乡经济一体化。但总的看来,目前我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总体发展水平还比较低,与山东等先进地区相比差距仍然较大。最突出的问题是:产业化经营的规模还比较小。山东省农户数量约相当于我区农户数量的2倍。但其2007年共有规模以上的龙头企业5868家,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24619个。分别为我区的5.9倍和6.7倍;产业化经营的实力比较弱。2007年,我区规模以上龙头企业产值或销售收入不超过1000亿元,而山东省规模以上龙头企业实现的销售收入为4489亿元,相当于我区的4至5倍;带动辐射能力不强。2007年我区龙头企业带动的农户数约300万户,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带动的农户约100万户,而同期的山东省,龙头企业直接带动的基地农户为968万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中,仅是1462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就达330万户,带动农户为430万户。
    我区产业化经营之所以出现上述不足,原因是多方面的。从客观上看,我区目前仍然属于经济社会欠发达的地区,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受到这一客观条件的制约,不可能短时期内与山东省等发达地区同步发展。从主观方面看,主要有如下原因:一是相当一部分市县领导和部门领导对农业产业化经营重大意义的认识不够,重视不够,还没有把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农业经济工作中的大事来抓,措施不够有力,对具体工作抓得不够紧、不够实。二是对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产业化经营组织扶持措施比较单一。三是龙头企业与农民利益联结机制还不够合理、规范。对我区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必须引起全区的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
    为此,建议:一、进一步深化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宣传、教育和培训,要通过各种会议、各种宣传工具、各种培训机会,讲清讲透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大意义,使各级领导干部真正了解、明白,从而增强抓紧抓好产业化经营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建议自治区政府把推进产业化经营作为农业工作中的大事列为对市县各级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促使各级政府把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摆到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上来,定期研究、布置,采取强有力措施,定期督查、奖优罚劣。
    二、选准优势(支柱)产业,集中力量推进优势产业的产业化经营。从自治区的层面看,建议把蔗糖业、林果业、水产业、畜牧业四大产业作为推进产业化经营的重点产业,集中力量把四大产业的产业化经营抓紧抓好。各市县都要扬长避短,集中力量抓住1至2个大产业,围绕这些大产业,培育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专业大户和经纪人队伍;建立和健全种子(苗)市场、技术市场、生产资料市场、产品批发市场、信息交流中心、物流配送中心等产前、产中、产后的公共服务体系,为产业的大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使其迅速做大做强。
    三、突出抓好农产品加工业。各级政府都要认真抓好农产品加工发展规划;要认真贯彻落实好上级有关政策和措施,并根据本地区实际,进一步制订和细化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强有力的政策措施,大力培养农产品加工人才;加大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扶持等。
  四、加大对龙头企业特别是加工型龙头企业的培育和扶持力度。要真正兑现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要加大对龙头企业培育和资金扶持的力度;政治上要平等对待各种类型的龙头企业;对龙头企业要多看主流,少看枝末。
    五、逐步理顺和规范龙头企业与农户利益联结机制。一方面要加强对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教育引导。提高龙头企业为农民服务的能力。大力发展订单农业,规范合同内容,明确权利责任,提高订单履约率。鼓励龙头企业建立风险资金,采取保护价收购、加工和流通环节利润返还等多种形式,与农户建立紧密、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另一方面,要教育引导农民克服“短视”意识,坚持诚实守信,不要因为市场价格波动而自毁与龙头企业签订的合同,并引导农民以土地、资金、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入股,实行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与龙头企业结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同时,要大力引导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民群众,建立和健全各种行业协会,完善行业协会内部的自律机制。

自治区政协常委 陈荣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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