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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提案委调研组到我区调研《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

2008-06-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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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南宁讯 (记者 卢国武) 为全面了解各地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情况,6月16日至20日,以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步正发为组长的全国政协提案委专题调研组一行到我区就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情况开展调研活动。
    16日,调研组在南宁召开关于《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座谈会,听取了自治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对广西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情况的汇报,直接与有关企业负责人、企业员工代表进行面对面交流并了解情况。自治区政协副主席李达球主持座谈会。
    据介绍,《劳动合同法》出台后,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组织政府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劳动合同法》的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清理与《劳动合同法》相关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废止了6件主要内容与《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或被新的法律、法规所代替的政府规章;大力推进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加强劳动合同的管理和监督力度;认真负责地受理举报投诉案件;客观公正地依法处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等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下一步,自治区将进一步全面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工程”建设;继续推进劳动合同制度的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着力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抓紧制定配套文件,完善劳动合同管理政策法规;开展“送法入企”活动,建立畅通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及时了解企业用工动态;积极推行集体合同制度,扩大集体合同制度的覆盖面;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制度,健全协调劳动关系组织机构;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劳动用工数据库等工作。但是,在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过程中,也遇到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大量的执法监督管理工作与现有实际监管力量不匹配,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不健全,缺少经费投入,工作难以全部到位;《劳动合同法》实施过程中还存在理解偏差、误解误读现象;劳动合同短期化现象虽有所改善,但未得到根本改变;部分劳动者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和参加社会保险;《劳动合同法》配套规定及实施细则未及时制定,造成劳动争议大幅增加等方面。针对存在的这些问题,自治区有关部门建议完善《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尽快出台配套规定;加强调研,及时解决问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应从上到下理顺与编制部门的关系,充实监察力量,规范企业用工行为,营造和谐的劳动环境;随着《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贯彻实施,劳动争议将呈上升态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应设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司,以利于指导全国的调解仲裁工作,充分发挥调解仲裁工作在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发展中的作用,同时,国家财政应加大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扶持力度。
    座谈会上,大家结合实际,畅所欲言,提出了不少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在认真听了汇报后,步正发组长作了总结发言,他认为,广西党委、政府对《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非常重视,政府有关部门作了全面、具体的安排和部署,进行了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并取得了明显成效,这些成绩是值得肯定的。他表示,将汇集整理好大家的意见和建议后提交国务院有关部门。
    出席座谈会的还有自治区政协提案委、自治区政协社会和法制委、自治区工商联、自治区总工会以及自治区政府有关部门的负责人。
    调研组还深入到我区的一些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听取各方的意见和建议。

(广西政协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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