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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第九届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摘要)

2008-01-24 00:00:00  来源:广西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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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政协第十届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
(2008年1月18日)

各位委员:

    现将政协第九届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九届政协的提案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过去五年的提案工作

    五年来,九届政协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的《实施意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提案工作方针,坚持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提案工作整体水平上了一个新台阶。

    过去的五年,广大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自治区工商联、有关人民团体、政协专门委员会共提交提案2725件,立案2611件。立案提案按内容分,有关经济建设方面的提案1526件,占58.45%;教科文卫体方面的提案621件,占23.78%;社会政法、劳动人事和其他方面的提案464件,占17.77%。参与提出提案的委员共523人,占委员总数的75.25%。与八届政协相比,九届政协收到提案增加129件,立案提案增加118件,分别增长4.97%和4.73%。

    (一)加强领导,整合力量,突出提案工作的全局性地位

    自治区党委、政府更加重视提案工作。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主席等党政领导先后对16件重点提案和《重要提案摘报》作出批示,推进了提案的办理落实。2003年11月和2007年10月,经自治区党委、政府同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联合转发了《自治区政协办公厅关于办理政协提案的意见》、《自治区政协关于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政协进一步做好提案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从2005年开始,自治区政府建立了每年向政协常委会通报政府系统提案办理情况制度。

    自治区政协加强对提案工作的领导。政协常委会从全局高度研究部署提案工作,对《自治区政协提案工作条例》进行修订。主席会议将提案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经常听取提案工作汇报,统筹协调各部门特别是各专门委员会参与提案工作。自治区政协在提案工作中初步建立了“主席重点抓、分管副主席全面抓、其他副主席配合抓、职能部门具体抓”的工作机制。政协领导精心指导提案工作,带头提出提案,并分工负责重点提案的调研督办。政协各专门委员会不仅认真做好督办重点提案的组织工作,而且注意将调研成果转化为提案,共提出提案49件,比上届增加26件,增幅113%。五年来,共有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等54家单位被评为提案先进承办单位。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提高提案质量

    坚持把提高提案质量作为工作重点。加大对党派团体集体提案征集力度。政协领导带队走访各民主党派团体,协调有关提案选题,交流提高提案质量的经验。自治区政协多次邀请民主党派团体领导和政协委员参加提案工作研讨会、座谈会,共同探索提高提案质量的有效办法。根据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向社会公开征集提案线索,并向自治区政府各部门了解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整理成提案参考选题寄送给委员和参加政协单位,增强了提案选题的针对性。常委会建立激励机制,在2005年和2007年先后两次开展提案工作表彰活动,122件优秀提案受到表彰。

    推进提案质量明显提高。一是大部分提案内容做到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许多提案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如推进泛北部湾区域合作、加快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方面提出建议。二是关注民生提案增多。提案内容围绕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提出了关注教育优先发展、扩大就业再就业、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等与改善民生密切相关的建议。三是各民主党派、有关人民团体、政协各专门委员会提交的集体提案明显增多。五年来,立案的集体提案共601件,占立案提案总数的23.01%。由自治区领导督办的55件重点提案,32件出自集体提案。

    (三) 建立完善分层次督办提案的制度,不断提高提案办理质量

   建立和完善政协领导督办重点提案的制度,提高重点提案督办层次。五年来,主席会议确定领导督办的33件重点提案,政协领导对其中多件重点提案作了批示,先后主持召开了18次重点提案办理协商座谈会,多次率队对重点提案涉及的问题进行专题调研。

    编印《重要提案摘报》,推进重要提案的办理落实。选择30件重要提案,编印15期《重要提案摘报》,向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及其部门领导反映了大量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认真抓好一般提案的督办。五年来,共组织了29次督办活动,采取提案委员会、提案者、承办单位“三结合”的方式,通过协商座谈和上门走访督办,与政府督查室联合督办、建立提案办理进度通报制度等方式,推动承办单位提高了提案办理质量。

     提案办理工作取得显著实效。五年来,共有113个承办单位参与了提案办理工作,到2007年底,99.62%交办的提案已经办复。

    (四)健全制度,开拓创新,不断提高提案服务工作质量

    大力加强提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2004年6月和12月主席会议先后审议通过了《关于评选表彰优秀提案、先进提案承办单位、先进提案工作者的实施办法》、《关于征集、办理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政协专门委员会提案的办法》、《关于主席会议督办重要提案的实施办法》,提案委员会在提案的征集、审查、立案、交办、督办、立卷、归档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提案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明显增强。

    建设一支专兼职结合的提案工作队伍。常委会配备较强的力量,加强了提案委员会的领导。建立了提案工作联络员制度,在各民主党派区委会和主要的提案承办单位聘请了一批提案工作联络员。

    不断开拓提案工作的新方式。2005年和2006年第四季度分别联合首府主流媒体向社会公开征集提案线索,收集到1000多条提案线索,这些反映群众要求和呼声的线索,有许多进入了党派团体和委员提案的内容,得到承办单位的采纳,取得了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民生的实效。2005年底建成提案信息管理系统,建立了提案库,实现了提案在网上提交、查询、交办和答复,极大地提高了提案工作效率。

    二、做好提案工作的主要体会

    (一)坚持依靠自治区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视支持,加强领导,发挥政协的整体优势,是做好提案工作的根本保证提案工作是人民政协的一项全局性工作。从全局性高度来认识提案工作,就要坚持全面地、协调地、持久地增进与各个方面的联系沟通,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提案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二)坚持三个质量整体提高,是取得提案工作实效的关键

    提高提案质量,是提案工作取得成果的前提和基础;提高提案办理质量,是提案工作取得成效、实现提案的价值的关键和保证;提高服务质量是提高提案质量和办理质量的重要保障。

    (三)坚持提案工作创新,是提案工作保持生机与活力、不断进步的动力与源泉

    提案工作必须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不断创新工作理念、工作方式、工作机制,并把在实践中证明行之有效的好做法、好经验认真加以总结、提炼和概括,形成规范和制度,这已经成为政协推动提案工作发展的基本经验和共识。

    (四)坚持发挥提案工作机构在提案工作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是做好提案工作的重要保障

    提案工作要有所作为,有所进步,提案委员会必须保持积极进取的精神状态,摆正位置,找准角度,善于与方方面面合作共事,采取协调、合作、引导、组织、督促等方法,多环节、多领域地开展服务,才能使提案工作不断向前推进。为此,政协要加强提案工作机构的领导和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为提案工作机构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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