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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制定颁布省级文明建设样板路实施标准

2007-09-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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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代生活报讯(记者闭初健 实习生何秀)最近,广西区公路管理局根据交通部《国家干线公路文明建设样板路实施标准》的规定和要求,制定颁布了省级文明建设样板路实施标准。此后,公路养护将无差等路,且年平均好路率保持在90%以上。

据悉,该标准适用于公路技术标准达到二级和二级以上的国家干线公路、省级干线公路和旅游公路的新建、改建和养护工程及管理。其他等级公路的文明建设样板路工程可参照样本标准执行。

在实施标准的总则中规定:干线公路新、改建工程和养护工程必须符合颁布的有关设计、施工和养护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体现公路自身的建筑美。公路沿线要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措施和手段,突出一个“畅”字,保持一个“洁”字,实现一个“绿”字,注重一个“美”字,落实一个“安”字,基本达到路、景、物交织协调,构成流畅、安全、舒适、优美的公路交通环境。此后,公路养护将无差等路,年平均好路率将保持在90%以上,并应具有较大的抗洪能力。而桥梁承载能力不足公路二级标准的现有公路,要采取改建或加固措施,以保障道路的安全畅通。公路全线要常年保持与路面中心线相适应的流畅、鲜明的分车道线、路面边缘线、路基边缘线等公路特征线型。并且,公路养护及管理、路政管理、收费管理等工作也将实现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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