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广西政协网首页 > 政协动态 > 广西政协动态 > 正文

广西政协动态

广西反腐倡廉取得新成效 标本兼治惩防并举

2007-09-04 00:00:00  
【字体:

标本兼治 惩防并举

广西反腐倡廉取得新成效

--党的十六大以来广西反腐倡廉工作情况综述

桂纪宣

在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领导下,广西反腐倡廉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广西的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得到遏制,人民群众的满意程度明显提高,为全区改革、发展和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形成齐抓共管局面

2005年9月9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在广西召开中南地区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自治区党委主要领导到会祝贺并讲话,他把广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做法归纳为“八抓”,第一就是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

广西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自治区党委、政府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高度重视,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多次专题研究,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带头作出廉政承诺、述职述廉,接受监督,带队检查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广西各级党委、政府把反腐倡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定期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各级纪委抓住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建立完善配套制度,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据统计,2002年至今,广西有826名领导干部因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受到责任追究。

自治区高度重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2006年11月,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扎实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意见和要求。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自治区党委、政府建立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制度,今年广西共选派新农村建设指导员29365名,组成105个工作队,进驻到143762行政村,指导新农村建设。

2007年1月,自治区纪委在大新县召开全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现场会,对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各地和自治区有关部门从建立领导和工作机制、促进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行为规范、完善乡村财务管理、加强基层民主管理和监督等方面,建立完善了一批制度。

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拒腐防变能力提高

从2002年开始,广西逐步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纳入全党宣传教育的总体部署,经过不断完善,建立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各展所长,广大干部群众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参与,形成整体合力的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

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在广西主要新闻媒体开辟专栏,重点宣传中央、自治区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各地各部门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成果和经验。其中广西日报、广西人民广播电台的专栏在2005年全国新闻媒体反腐倡廉专栏评比中分别获得一等奖。

2002年以来,广西每年确定一个主题。先后开展了“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学条例、守纪律”、“学习贯彻《实施纲要》,保持党的先进性”和“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学党章、守纪律、知荣辱”等主题教育活动,加强理想信念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党纪条规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运用勤廉兼优的先进典型,开展示范教育。剖析典型案件,建立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基地,加强警示教育。坚持举办新任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学习班,有6.5万名新任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学习,其中厅级领导干部512名。

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廉政文化在反腐倡廉工作的作用,自治区党委、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作为广西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的指导文件。几年来广西先后组织举办反腐倡廉公益广告大赛、廉政歌曲创作和演唱活动以及反腐倡廉成果展,推动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努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氛围。

深化廉洁自律,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

通过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和开展专项清理,广西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着力解决领导干部收送现金和有价证券、跑官要官、领导干部纵容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非法利益、党员干部参与赌博、借婚丧嫁娶之机收钱敛财等突出问题。

2002年初到2007年6月,广西有2113名领导干部共上交礼金346万元;查处党员干部参与赌博案件1327起;清还党政机关赊欠的餐费5179万元,清退党政领导干部个人拖欠公款7585万元,清退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2012万元。积极探索职务消费货币化改革,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行为进一步规范。认真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有关规定,促进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依法经营,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扎实推进。

加大纠风和专项治理力度,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2003年7月,广西实行纠风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经过实践完善,2005年6月,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制定下发了《广西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责任制暂行办法》在全区实行,有力地推动了纠风工作。

纠风工作责任制从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入手,着重解决坑农害农、制售假劣食品药品、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治理教育乱收费、解决上学难上学贵的问题取得了新的成效。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以及拖欠建设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问题进一步纠正。广西已偿付建设领域竣工项目工程款33.1亿元,清理兑现征地补偿费58亿元,减轻学生家长经济负担9.24亿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金额41亿元。坚决纠正面向农民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减轻农民负担24亿元。

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成果得到巩固,区内公路开通了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清理纠正企业违法排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等问题。加强农村和城市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引导党员干部转变作风,解决办事不公、作风粗暴、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开通“政风行风热线”,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文明行业创建活动。

围绕中心履行职责,执纪办案效果增强

2007年1月中旬,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专题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2月中旬,自治区根据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精神,决定在全区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并推出行政机关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三项制度”。

广西纪检监察机关在抓好本机关转变作风,提高效能的同时,加强监督,开展行政效能监察,促进“三项制度”的贯彻落实。重点监督检查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的执行情况。通过开设电子监督网络,加强对135个重点部门、重点岗位的监督,提高了监督效果。对发现作风不实,未能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制度,影响工作效率的,采取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等综合手段,实行责任追究。对不认真贯彻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等规章制度的,追究单位领导班子责任;对在作风和效能方面出现严重问题的,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2007年上半年,广西共查处作风效能违纪案件1270件,对473个单位、434名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其中,对222个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责令89个单位限期整改,给予组织处理207人次,给予纪律处分37人次。通过贯彻落实“三项制度”,初步解决了一些机关和部门效率低下、办事推诿、资源浪费等问题,经济发展环境等到改善。

2007年6月13日,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听取了自治区纪委关于全国贯彻实施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会议精神汇报,研究广西贯彻实施意见。自治区党委书记刘奇葆同志对《规定》的贯彻实施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各级党委、纪委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认真贯彻实施好《规定》。

自治区纪委及时制定贯彻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构,切实加强领导,由委厅领导带队,组成督查组到12个市、区直有关部门督促指导贯彻实施《规定》的工作。各市、县和区直各部门加大工作力度,利用多种形式宣传教育,在认真开展对照检查和清理纠正工作中,教育和挽救了一批存在一般违纪问题的党员干部。到6月29日止,广西共有10个单位、323名党员、干部主动退出的违纪款合计共847.09万元,其中单位退出477.31万元,个人退出369.78万元。

广西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