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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呼吁治理 炫富广告影响和谐氛围

2007-05-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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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证奢华”“新奢宅,彰显财富拥有者的非凡品位”……当买不起房成为大多数人苦恼的时候,铺天盖地的房地产广告用词显得格外刺眼。 许多户外广告除了设置上违规造成环境破坏以外,广告词中反复出现的“至尊”“豪宅”“奢侈”“顶级享受”等字眼也严重影响了都市的和谐氛围。
    谭先生在某事业单位工作,他虽已年届三十,却迟迟不敢结束与女友的爱情长跑步入婚姻殿堂,原因就在于房子,女友和女友家人都表明了没有房子不结婚的态度。结果,2004年就在盼房价下降的他,如今等到的却是房价翻番。
    “房子都是为百万富翁盖的,我们哪买得起房子。”谭先生说,他现在厌恶谈到房子,一些房产广告也让他颇为不爽,“豪宅、巨筑、巅峰钜献,一看到这些字眼,我心里就不舒服,我想要的只是一套便宜舒适的居室而已。”
    眼下,人们时刻被这样的广告所包围着。走在大街上,随处可见标注着“奢华”“豪宅典范”“上流人家”“世家”“公馆”“皇家”“至尊”“国际高尚住宅”“高尔夫”等用词的户外广告牌上,往往还有美仑美奂如天堂般的效果图做注脚。而打开报纸杂志,一些广告中也不乏“正统龙脉”“稀有尊贵生活”“现代新贵生活主张”等充满诱惑力的词语。网站上的房产广告用词就更花哨了,“百里黄金动脉,操纵城市繁华”“熙来攘往,只为仰视那无限尊崇时刻”“品位,源自尊贵血统”等词语,伴随着flash做的盛景,张扬着奢华与富贵。
   
“我觉得我们被排除在外了”
   
    “每次看到这些广告,我都有深深被刺痛的感觉。”在媒体工作的崔小姐说,这些广告把人分为了三六九等,“我觉得我们被排除在外了”。
    某报房产周刊的记者周宏表示,平日里见多了这类广告,觉得有些恶俗。“用这种字眼标榜自己,其实并不是聪明的做法。所谓的‘奢侈’‘豪华’其实都是很虚的概念,现在无论中高低档的房子都打这种广告,实际交房之后是什么样还真不一定。”他认为,虽然这些广告迎合了一部分客户的心理,但工薪阶层的客户普遍对此感到很反感。“既然大家都消费不起,这样的广告打出来又有什么必要呢?”
    而同样供职于某媒体房产周刊的一位记者则认为,这些广告很大程度上不仅是房价高涨的制造者,而且是维持者和推动者。“这些广告压根儿就不准备把目光投射到普通市民身上,反而要摆脱他们,以显示自己的高贵价值。渐渐地所有的房地产商都看到了这一点有利可图,纷纷效仿,市场上就再也没有标榜自己价廉物美的房子了。”
    他的这一看法得到了房地产现状的佐证。以北京为例,在四环内,绝大多数楼盘的价格都已达到每平方米上万元,总价在50万元以下的房子在五环内可以用稀罕来形容。而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公布的调查数据显示,2007年3月,北京商品住房销售价格以9.9%的涨幅位列全国第四,这是北京房价在去年连续7个月两位数增长后,在今年头3个月继续保持接近10%的高涨幅。
    目前,一些看起来收入还算丰厚的家庭和个人,在面对高房价时也会感觉无奈,更别提收入低的社会阶层了。有网友评论说,这些广告词是有些问题,但却部分地反映了社会现实。因为不仅是广告词看起来不和谐了,更重要的是这些广告中的房子通过与普通市民割裂开来的姿态,彰显自己的尊贵不凡,有些甚至还要用“拥有了即引来万人仰视”等类似的话语加大割裂感。
   
政协委员呼吁治理
   
    许多政协委员对房产的广告用词也提出了质疑。
    政协委员、北京市政协城建环保委员会副主任白崇智表示,房地产开发商为了自身的利益,往往在宣传上不惜采用这些极具诱惑性的字眼。“这些广告倡导的通常是‘崇洋媚外’的住房观念,追求国外生活,忽视精神文明。所谓的‘欧洲生活’,大部分人根本追求不起。”
    政协委员吴文凯曾经提过关于电视广告语言的提案。他认为,这类广告所宣扬的观念与当今实际的社会状况是背道而驰的。“真实的社会状况是,普通收入群体占社会人口的大多数,许多人买不起房子,何谈奢侈住宅?”     
    吴文凯委员认为,这类广告折射出强烈的贫富反差,给人非常不好的感受。“在城市拥有一套房子,尤其在房价飙升的地方,是穷人可望而不可及的梦想。穷人买不起房子,富人却可以享受上百万元甚至几百万元的‘豪宅’,穷人就会对富人的财富来源感到愤愤不平,这将增加社会的不和谐。”
    他认为,如今的大学毕业生不是真的找不到工作,而是找不到高薪的工作。“毕业后走向社会,要生活、要买房,受到高额房价的奴役,就不得不依靠高薪的工作。这是对大学生们一种非正常的物质引诱。”
    吴文凯表示,这类广告的背后,说到底还是房地产商之间的商业竞争。越豪华的房产,报价、定价越高,其中的利润就越高。房地产商纷纷把目光投向豪华房产,其中的暴利驱动是最大的原因。而当这些高价楼盘建成之后,又必须把楼推销出去,不得不依靠这些广告的效应。
    有关专家也认为,一旦社会心理不平衡加剧,将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房地产商的广告行为虽然不违法,但是炫富广告所造成的社会心理不平衡,也是一种信誉不良的表现,最终还是会失去人心、影响市场”。     专家表示,和谐的社会需要和谐的社会心理,穷人的“仇富心理”对社会和谐有很消极甚至危险的影响。老百姓最痛恨的就是富人的炫耀。商家要懂得怎样露富,不要加剧这种冲突,引起人与人之间的不和谐。房地产商应该提高社会素养,做到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从社会和谐的角度来看,商家应该看重长远利益。
                    ■叶铁桥 郭姗姗   

(广西政协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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