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广西政协网首页 > 政协动态 > 广西政协动态 > 正文

广西政协动态

推进新农村建设 广西召开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会

2006-12-21 00:00:00  
【字体:

    广西日报南宁讯(记者唐广生)12月20日下午,自治区在南宁召开全区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传达了全国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了我区今年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部署了下一阶段我区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自治区主席陆兵在作重要讲话中强调,要充分认识农村综合改革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按照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开拓创新,求真务实,扎实推进我区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而努力奋斗。

  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常务副主席郭声琨主持会议,自治区副主席孙瑜出席会议并作工作部署。

  陆兵在讲话中指出,农村综合改革直接关系到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是农村税费改革的深化和发展,是新农村建设的制度保障。近年来,我区在乡镇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体制改革上作了一些有益的探索,特别是去年底以来,我区在北流市、德保县、柳城县、龙州县和龙胜各族自治县开展了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一是乡镇机构改革有力推进。去年以来,全区共撤并乡镇198个,撤并比例为15%左右;二是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得到深化。农村小学减少到目前的1.55万所,教学点由2.88万个减少到1.27万个,代课教师 减少到6.1万人,2005年各级财政投入2.9亿元对131.4万名农村义务教育贫困学生实行“两免一补”,2006年春季学期共有34.97万名学生享受寄宿生生活补助,补助总金额约3579万元,2006年投入4亿元用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实施免学杂费、建立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的地方配套经费;三是县乡财政体制改革不断完善。全区农村税费改革专项转移支付增加到目前的26.51亿元。2006年自治区对各市、县的转移支付补助额增加到40亿元,增长60%。下达“三奖一补”资金2.81亿元,安排专项资金1.5亿元对财政困难县给予一次性财力补助。下达5亿元对少数民族人口比较集中的市县、边境地区、革命老区进行专项补助。探索建立“乡财县管乡用”的管理体制,2006年扩大到20个县(市);四是按照“一事一议”的办法兴办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公益事业,目前全区已成立农村用水户协会4587个,协会管辖的各类水利工程7642处,灌溉面积达到286万亩;五是乡村债务清理化解工作得到推动;六是国有农场税费改革积极推进。

  陆兵指出,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区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主要是乡镇职能转变缓慢;乡镇人员分流难;县乡财政仍比较困难;有的地方乡镇旧债难以化解,新债却又在增加;有的地方村级“一事一议”开展不起来;有的地方执行政策不规范,农村“三乱”现象仍然存在,侵犯农民合法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农民负担反弹的根源没有彻底消除,建立农民减负增收机制的任务仍很艰巨。

  陆兵强调,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是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的迫切需要,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关系农村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深刻变革。因此,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切实明确农村综合改革的指导思想、农村综合改革的总体要求、农村综合改革的主要内容,要做到统筹兼顾,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圆满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一要加强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机构建设。根据中央的要求和做法,自治区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将更名为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办公室挂靠在自治区财政厅,并配备必要的专职人员。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的组成在中央文件下达后定。各市、县也要相应调整领导机构及其办事机构。

  二要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农村综合改革涉及面广,任务艰巨,需要各个部门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明确责任,通力合作。第一,推进以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的乡镇机构改革,由自治区编办牵头负责,自治区人事厅、财政厅、教育厅、农业厅和计生委协办;第二,推进以落实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为重点的农村义务教育改革,由自治区教育厅牵头负责,自治区编办、人事厅和财政厅协办;第三,推进以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为重点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以及制止乡镇发生新债,做好历年债务清理工作由自治区财政厅负责;第四,村级债务,清理及风险防范工作以及完善农村“一事一议”制度,建立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巩固改革成果的长效机制,由自治区农业厅负责;第五,加强农村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探索建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事业投入新机制,由自治区水利厅牵头负责,区农业厅、财政厅协办;第六,推进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和农场管理体制改革,由自治区农垦局牵头负责,农业厅、财政厅、地税局、林业局、侨办协办;第七,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由自治区林业局负责。各牵头负责单位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总结试点工作经验,逐步推开。

  三要加快推进5个试点县(市)改革工作。按照“十一五”期间农村综合改革的总体部署,近两年的改革仍将以试点探索为主,5个试点县(市)要进一步加大力度,认真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地情况,加快工作进度,尽快全面启动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为全区全面推开此项工作积累经验,打下基础。

  孙瑜在会议结束时作了总结讲话。他强调,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本次会议精神,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会议的部署和要求上来,保证措施落实到位。同时,要统筹做好当前农业和农村工作,特别要做好动物防疫、森林防火、冬修水利、冬季农业生产和春耕备耕等工作,安排好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确保完成各项改革任务,为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坚强的体制保障,推动农村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地发展。

  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自治区水利厅、农垦局、林业局、侨办,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办成员,各地级市市长、分管财政及分管农业的副市长,税改办、财政局、教育局、农业局、编办主要负责人,5个试点县(市)领导出席了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