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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部署紧急措施减轻出租车负担 5月底兑现补贴

2006-05-29 00:00:00 作者:真实姓名:wjy
提交时间:2006-5-29 8:4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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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文彩云)油价上涨,牵动着各方神经。5月28日,自治区政府召开了出租汽车行业清理整顿联席会议,研究部署如何减轻出租汽车行业负担、维护出租汽车行业稳定等工作措施。此次会议决定落实对出租汽车司机的油价补贴政策,据悉,第一批补贴资金将于5月底前兑现到补贴对象手中。

    为切实减轻“的哥”负担,会议作出决定:允许我区各市出台出租汽车加收燃油附加费的措施;同意自治区物价、财政部门制定的有关减轻出租汽车行业负担的意见措施。这些减负措施具体包括:取消涉及全区出租汽车的机动车入户、过户费,特殊检验费,个体工商户年审验照工本费;对出租车车主停止征收地方教育附加费;降低全区出租汽车养路费、出租汽车计价器检定费、新生产及修理的出租汽车计价器进行本机检定加收费、客运汽车综合性能检测费、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费、出租汽车挂靠车辆管理费的收费标准;贯彻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出租汽车行业的收费减免政策,对所有出租汽车不得以任何形式征收公路运输管理费和客运附加费。

    同时,会议对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规范收费单位的收费行为也作了相关规定:一是坚决制止一些出租汽车企业利用出租汽车经营权收取“风险抵押金”、“车辆更新费”、“承诺互助金”、“服务质量保证金”等违规行为,出租汽车经营或挂靠企业应适当降低承包金或挂靠管理费;二是公安交警部门收取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费、车辆安全检验费由按年收费改为按次收费;三是对未办理或已经注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并按有关规定和章程加入出租车经营实体或公司的出租车的车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能再向他们收取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四是个体工商户协会、交通运输管理协会、驾驶员协会等行业协会不能强制要求个体工商户(出租车车主)或者出租汽车企业、司机加入协会并缴纳会费,应由个体工商户(出租车车主)以及出租汽车企业、司机自愿选择是否加入。

    会议要求,各市人民政府要立即组织公安、交通、建设、工商等部门,强化对出租汽车运输市场的监督和管理,开展打击非法运营、无牌无证车辆的专项治理行动,整顿出租汽车运输秩序;各市、各部门、各单位要利用现有的信息网络,构建自治区、市、县(区)三级情报信息工作平台,全面开展有关出租汽车行业稳定的情报信息的收集、传递、整理、研判和使用工作。要畅通信息渠道,做到及时准确,对因迟报、漏报、瞒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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