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政协动态
十个“婆婆”管不好“一座桥”
提交时间:2006-5-19 9: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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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头管理”变成“无人管理”
南宁市政协委员呼吁:要扭转多头管理、无人负责的尴尬局面,尽快明确相关管理职责
本报记者 黄和芳 通讯员 杨福明
5月16日,南宁市政协就如何加强城市桥梁的管理,组织委员实地视察了南宁市的桥梁管理情况。视察中,委员们提出:南宁市的桥梁管理面临着多头管理却无人负责的尴尬局面,因此要尽快明确相关管理职责,避免桥梁管理出现“真空”。
管理现状:
面临无人负责的尴尬局面
目前,南宁市建成使用的跨江大桥有邕江大桥、中兴大桥、清川大桥、永和大桥等5座,20米以上宽幅的城市桥梁有58座,其中内河(湖)桥梁28座、人行天桥3座、道路立交桥16座、地下人行通道11个。预计到2007年,市区邕江河段将建成11座跨江大桥,这些城市桥梁的建成使用,为南宁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了更加畅通的城市交通环境。
但与此同时,桥区秩序脏、乱、臭等现象也变得日益严重:朝阳人行天桥、新阳立交桥、秀灵立交桥桥区存在违规乱摆卖现象;邕江大桥、白沙大桥桥区及一些市区地下人行通道存在随地大小便现象,环境脏、乱、臭;白沙大桥、邕江大桥、永和大桥经常有盲流、乞丐在引桥底栖身或过夜;竹岭立交桥、清川大桥、烈士陵园立交桥引桥存在乱堆放建筑材料等物品和乱搭乱盖现象。
另外,一些跨江大桥禁区被大肆滥采砂乱挖土,对桥墩周边的地区造成隐患。桥梁设施被盗、被损时有发生。白沙大桥引桥、永和大桥、清川大桥等存在桥梁设施被损坏、被偷盗、桥梁亮化美化电线电缆被割窃现象较为严重等。这些现象成为委员们反映和关注的热点。
部门说法:
“多头管理”变成“无人管理”
南宁市大桥管理处副主任黎邦雄在陪同委员视察时称,造成以上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原因是:桥梁管理不到位。目前南宁市桥梁分别由市政工程、公安、环卫、水利、航道、河堤等近10个部门管理,各有各的管理权限,政出多门,多头管理。一座大桥有近10个“婆婆”,却没有专门工作机构和专业化的桥管队伍,结果造成管理职责不明确。1997年以前,是由南宁市大桥管理处履行对桥梁的管理、维护、安全保卫和收费四大职能。从1997年开始,南宁市“四桥一路”经营权转让以后,大桥管理处只保留负责收过桥费职能,管理、维护和安全的职能被分离出去。2003年9月,南宁市市政管理局临时委托大桥管理处负责管理执法后,脏、乱、臭情况有所好转。但由于没有从根本上理顺管理体制,以及受人员编制、经费的限制,管理上只能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未能从根本上真正解决问题。
2006年1月1日开始,桥梁收费站外迁后,跨江桥梁的日常管理出现“真空”,处于无人管理状态。
委员呼吁:
理顺管理体制 明确管理职责
如何把这些桥梁管理好、维护好,是南宁市政协委员及广大市民关注的问题。在今年初召开的南宁市政协八届七次会议上,南宁市政协经济科技委员会和城市建设管理委员会联合提出了《关于加强城市桥梁管理的建议》的提案。5月16日,在南宁市政协召开的重点提案协调会上,委员们和南宁市市政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共同商讨解决的办法。据市政管理局的有关负责人介绍,南宁市政府很重视桥梁管理的问题,目前正在商讨解决的办法。
委员们提出,目前南宁市桥梁建设进入高峰期,管理问题越来越突出,要彻底解决南宁市桥梁环境卫生的脏、乱、差、臭及桥梁的安全问题,首先要适应形势,理顺体制,明确桥梁的管理主体和管理职责;建立健全专门的城市桥梁管理机构,对南宁市桥梁实施统一的执法和管理,避免桥梁收费站外迁而再次出现桥梁管理上的“真空”;制订和完善城市桥梁管理的政府规章,明确城市桥梁(含跨江大桥、立交桥、涵洞、地下人行通道等)管理的区域、权限、管理维护的程序以及相关的制度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