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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实行丰水优惠电价 可使企业增加产值48至64亿

2006-05-12 00:00:00 作者:真实姓名:wjy
提交时间:2006-5-12 8:5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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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日报南宁讯 随着丰水期的到来,从5月1日起,自治区政府出台的丰水期低谷时段优惠电价政策开始实施。此举旨在鼓励企业丰水期低谷时段多用电,提高丰水期发电机组利用小时,提高能源利用率。

    实施优惠电价的时间,是从5月1日至9月30日的低谷时段的23时至次日7时。优惠对象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由广西电网直供并安装有分时计量装置的钢铁、铁合金、水泥、有色黑色冶炼等四类行业用户以及广西电网趸售用户。享受优惠电价还需要达到其他一些条件。享受优惠电价的低谷电量为当月低谷电量与当月高峰电量的80%之差。直供用户当月享受优惠电价的低谷电量0.09元/千瓦时。趸售用户当月享受优惠电价的低谷电量电价优惠0.04元/千瓦时。目前享受优惠电价的有45家直供企业和81家趸售用户。

    根据对去年丰水期装有分时计量装置的执行一般大工业电价类、铁合金类电价的用户以及趸售用户电量构成以及对去年10月份以来增容、新投产企业情况调查分析,通过实施丰水期低谷时段优惠电价,企业多用低谷时段电量,预计今年丰水期5-9月份低谷时段优惠电价的电量在5-6亿千瓦时,企业可减少电费支出4500-5000万元,拉动新增增量电量6-8亿千瓦时。按去年的平均度电产值7.97元/千瓦时计算,可增加产值48-64亿元。

    丰水期低谷时段电量优惠电价与原销售电价所形成的差额电费,由广西电网公司和部分发电企业共同承担。广西电网公司每千瓦时负担5分钱,22家水电厂和7家火电厂每千瓦时共同负担4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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