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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风采

加快推进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建设

2014-09-30 00:00:00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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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
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建设
吴汉华(代表梧州市政协)

 

    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是在广东、广西两省区交界处各划出一块区域,打造双方共有、利益共享的经济特区。加快推进试验区建设,要在“特别”二字做文章。
    一、特别的机制。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在发展水平落差大的东西部地区垂直合作,并且首先在双方交界区域共同探索全方位合作,这在国内尚无先例。所以,试验区在建设过程中必然遇到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加强顶层设计,进行机制创新,解决好共管过程中省区一级的特别授权权限、横向合作的扶持政策、重大事项的决策、沟通协调的机制、运营管理机构的组成等问题。
    应加强政策梳理,尽快完成试验区体制机制的创新研究,为试验区的发展提供保障。创新管理模式,加强机构建设,积极推动两省区成立试验区联合工作领导小组。创新金融服务,搭建融资平台,拓宽融资渠道,探索以市场化运作引入第三方市场主体参与试验区开发建设。创新土地管理,加强土地储备,探索试验区土地流转模式,实现村集体以股权形式享有土地开发增值收益。
    二、特别的政策。加强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沟通和对接,力求从国家层面赋予试验区更多的政策支持,把更多涉及先行先试的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国家和广东、广西两省区及有关部门应在加工贸易园区、东西部金融合作示范区、中国—东盟环保技术和产业合作交流示范基地等基础设施建设、重点产业项目方面,给予试验区灵活的、特殊的政策。同时,按照政策叠加、择优适用、先行先试的原则,深入研究和梳理东西部对试验区适用的政策,委托相关科研院所开展体制机制及政策方面的研究,制定出适合试验区的、可操作性强的协调管理机制和政策。应考虑不同地区优惠政策的特殊性,试验多种政策如何叠加等,营造出有利于开放开发的政策环境。
    三、特别的权责。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采用的是“两省区直管、市为主体、独立运营”的模式,需要有特别的权责,包括两省区成立的试验区联合工作领导小组、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及其下设的开发建设公司,都应理顺他们之间的权责关系,确保试验区建设顺利推进。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建设涉及两省区和诸多部门,为避免政出多门、多头管理、职能交叉、权责不明,导致政策来回“空转”,影响试验区的开发建设,有必要加强顶层设计,推动各级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进一步明确权责事项,全力支持试验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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