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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获创新果实的一年——全国政协副秘书长孙怀山谈2008年委员视察工作
2006年,全国政协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委员视察工作的意见》,赋予委员视察工作新的定位,并对组织工作机制进行了若干创新和改进。在2007年初步实践的基础上,2008年全国政协委员视察工作深入贯彻《意见》精神,取得了丰硕成果,体现出鲜明特色。日前,全国政协副秘书长孙怀山就此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
记者:就委员视察工作而言,2008年可以说是收获创新果实的一年。这一点,您的体会一定很深。
孙怀山:2006年十届全国政协召开委员视察工作座谈会,出台《意见》。经过一年多的实践,在2008年,也就是十一届政协的开局之年,各项工作更加完善、成熟和规范,充分展现出创新的活力和成果。如果用一句话来概括去年委员视察工作的特点,那就是:围绕中心更加紧密,重点更加突出,领导更加重视,成效更加明显。这恰恰也是我们2006年改革的初衷。
2008年,全国政协共安排10次视察、6次考察,内容涉及改革开放三十年成就、统筹城乡发展、应急机制建设、医疗制度改革、创新体系建设、民族地区发展等。组团数量明显减少,针对性明显加强。以往全国政协每年组织的视察团有二三十个之多,选题很宽泛,统筹性不强。去年的视察工作则明显体现出“每年集中力量抓几个重点题目”的改革精神,围绕中心更加紧密。以统筹城乡发展为例,农村改革是中国改革开放的先声,30年来农村发生了许多变化,也积累了许多问题。在举国上下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之际,在中央即将研究出台新的农村政策之前,我们组织特邀常委视察团,赴重庆、成都两市对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进行视察,就紧紧抓住了人民政协履职的时机,效果非常不错。
同时,在若干大的选题中,我们又十分重视选好角度、突出重点,体现人民政协建言献策的与众不同之处。比如说,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前几年我们已经就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总体情况以及企业、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作用进行了视察。去年组织委员就充分发挥高校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重要作用进行视察,既是从新的角度看问题,又是对以往视察的进一步深化。由于很多委员是带着以往视察中发现的问题来参加本次视察的,所以理解更加全面,思考更加深入,意见也更加中肯。在视察团出发之前,教育部、财政部、科技部负责同志应邀就相关问题作情况介绍,从不同角度来探讨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并派员全程参加视察。这种方式使政协的视察角度能够区别于部门调研,乃至超越部门调研,在视察成果上也就更加全面。这就体现出了政协工作的特点和优势。
2006年出台的《意见》提出:“要倡导由全国政协领导带团视察的组织形式。”这一精神在2008年也得到了很好的贯彻落实。办公厅组织的视察和考察活动,都由全国政协副主席任团长,共有15位副主席带队参加视察。领导同志非常认真负责,从主题确定、地点选择、日程安排到讨论提纲、座谈发言、报告起草、成果反馈等各个环节,都亲力亲为。有的副主席为了保证有的放矢,还在视察之前组织调研组到其他地区先行调研,掌握基层第一手资料。这对提高视察工作的成效,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
截至目前,已有8份视察报告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批示,许多意见建议被吸纳。这是数字上的直观体现,更多的成效则体现在对各项工作的促进上,包括对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制定落实的促进,对所视察省区市工作的促进以及对相关部门工作的促进等,这些成效和影响是长期的。
记者:从工作机制上看,您觉得哪些方面的改进和创新对提高委员视察成效起到了重要作用?
孙怀山:首先是选题。我们确定视察题目的标准很明确,强调“三个深入”、“三个重大”,即“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现场”,“围绕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项目的规划建设、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进行视察”。把握好这样的原则,是选好题目的关键。我们确定视察题目的程序越来越完善,强调要结合中央重要会议精神和政协党组工作要点,召开若干场座谈会,认真听取中央和国务院各部门、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部分政协常委和委员、往年各视察团团长对下一年度视察题目的意见和建议。
因为经过了充分讨论、不断筛选,所以最终确定的视察题目能够比较科学、适当。
其次是组团。以往政协视察团团组偏大,一个团少则三四十人,多则六七十人,声势浩大,所谓“神龙见首不见尾”,容易形成走马观花。有的委员在视察过程中没有机会发言,有的委员对所视察内容不熟悉,有的委员迟到早退,不仅影响视察效果,而且给组织工作也带来一些困难。改革之后,压缩了视察团规模,一个团一般由十几位委员组成。采取委员自愿报名和组织邀请相结合的办法,受邀委员主要是平时提案、发言中对相关问题较为关注的委员。同时为了使团员结构更加合理,能够形成交流碰撞的机会,我们还视报名情况再邀请其他方面的一些委员参加。此外,各方面专家学者和政府部门负责同志也会应邀陪同视察。视察效果因视察团成员数量的减少和结构的优化而得到明显提升。
再者就是组织方式的改进。这方面有很多具体的环节,举一个例子:过去全国政协视察是向地方政协发函,现在改为向地方党委政府发函。这样的细节性改变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委员视察工作的内容是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重大项目的规划建设情况等,这些视察内容的执行主体是党委政府,而不是当地政协。如果全国政协到一个省区市开展视察,由地方政协接待安排,与地方政协交换意见,就很难真正发挥巡视、监督的作用。通过这样的改进和创新,委员视察直接面对党委政府,直接与党政负责同志交流沟通,对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有显而易见的积极作用。地方党委、政府、政协都十分重视全国政协委员的视察活动。这两年的实践,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记者:现在,很多人甚至包括一些委员和地方政协的工作人员,都不太清楚视察和调研的区别。您能不能简单谈一下这个问题?
孙怀山:的确存在这个问题。视察和调研表面上看起来有很多相似之处,都是组织一些委员围绕某个题目开展工作并形成一个报告。可事实上两者还是有显著区别的。首先,委员视察是以政协全委会名义开展的活动,是全体会议闭会期间唯一面向全体委员开展的经常性工作,而专委会调研则是专委会组织其委员开展的专题性调查研究活动;其次,视察活动是在某项部署、专项进行到一定程度、一定阶段时,为促其健康、深入开展所进行的,题相对“大”,面相对“宽”,而专题调研的作用则在于某项工作、专项启动之前或进行之中作论证研究、对策研究,以建言献策的方式予以推动,题相对“专”、“深”;第三,委员视察是具有巡视、监督性质的政治活动,活动期间,视察团要与各级党政部门郑重地面对面交换意见、提出批评,所到之处,委员们还会就所见所闻直接反映社情民意,带有浓厚的民主监督意味,影响力相对“广”,而专委会调研则侧重于收集资料、研究问题;其四,视察成果除以报告形式报送党中央、国务院外,还要书面提交全国政协常委会会议审议,而专委会调研成果则是在实地调查结束后进一步深入研究论证,最终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建言献策。视察与调研既有区别,又有紧密的联系。视察中发现的问题,可以通过专题调研来进行深入论证;专题调研所促进、促成的工作,也可以通过委员视察来检验其成效,进一步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促其健康开展。
记者:那么视察团和考察团又有什么区别呢?
孙怀山:视察更深入一些,以发现问题、提出建议为主要目的;考察则相对浅显一些,以参观学习为主要目的,一般不要求写视察报告。之所以形成考察团这种形式,主要是考虑到委员视察工作重新定位后,还要继续保留委员参观学习、开阔视野的功能,考察团本质上也是视察工作的延续,但为了更好地突出视察特色,所以分别取了两种名称。相比视察团而言,考察团一般规模较大。
在政协工作中,除了委员考察之外,还有另外一种形式的考察活动,就是领导考察,也叫领导调研。委员视察与领导考察活动相比,既有相似之处,也有不同之处。相似之处在于:委员视察与领导考察活动在团队上都由全国政协领导和委员构成。不同之处则在于:视察团是领导人带队,以委员为主体开展活动;而领导考察则是以领导人为主开展活动,委员陪同。领导同志作为视察团成员之一,参加以委员为主体的视察团,和委员面对面交流,不作指示,而是进行协商,这样的形式能够更好地体现人民政协的民主性质和合作共事的特点。从这个角度讲,委员视察是能够很好体现政协工作目标和特色的履职形式。
记者:落实《意见》,全国政协委员视察工作呈现出新的局面,您感觉在实践中还有哪些问题制约着或者困扰着委员视察工作的更好开展?
孙怀山:当前,委员视察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如何充分发挥委员主体作用。两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政协关于加强和改进委员视察工作的意见》,在视察选题、视察组织、视察报告起草、视察成果落实反馈等各个环节,切实尊重委员的意见,委员主体作用的发挥得到了很大改善。但是目前,委员视察工作主要仍然由办公厅具体负责,委员基本上还处于被动参与的状态。具体到工作层面,则主要由办公厅联络局负责视察工作的组织安排。全国政协规格的委员视察活动,越来越受到地方和部门的高度重视,其作用日益显著,视察成果的深化和运用还有很大的空间需要拓展,这都需要在运行机制上、组织机构的设置上进行深层次的改革与创新。
委员视察是全国政协闭会期间唯一以全国政协名义组织、全体委员均有机会参加的活动,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形式。因此,这项活动在体制上应当由全国政协直属的、委员组成的一个机构来负责规划与安排,在机制上应当建立与委员视察工作地位和作用相称的工作机构。作为未来的一个努力方向,应当考虑成立全国政协视察工作委员会。若条件不成熟,也可考虑成立视察工作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