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2016-01-29 11:20:05  
【字体:

(2016年1月27日政协第十一届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政协第十一届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期间,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专门委员会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职能,积极建言献策。截至2016年1月25日20∶00,共收到提案581件。提案委员会对收到的提案进行了审查。经审查共立案523件,作为委员意见和建议转送有关部门参考24件,并案18件,撤案16件。在立案提案中,委员提案354件,各民主党派区委和自治区工商联提案117件,有关人民团体提案14件,政协专门委员会提案30件,界别提案8件。
    本次会议提案整体质量明显提高,许多提案是在深入调研、分析论证的基础上形成的,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案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紧扣自治区党委提出的“四大战略”和“三大攻坚战”决策部署,为实施广西“十三五”规划、破解改革发展难题、推动重大民生问题的解决提出了许多具有参考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在经济建设方面,共提出提案262件。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区域发展、创新驱动、工业、农业、财税金融、商贸旅游和对外开放等方面的主要建议有:积极参与打造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版,扩大和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地区的交流合作;突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过剩产能有效化解和产业优化重组;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加强信息化建设,构建电子商务网络体系;完善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进一步加大支农惠农力度,推进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深化财税金融和投融资改革、国资国企改革;推动广西通用航空产业发展,加快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充分挖掘我区旅游资源,拓宽桂港澳旅游合作渠道。
    在政治建设方面,共提出提案72件。关于行政体制改革、民主法治建设、社会管理、廉政建设等方面的建议主要有: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科学的政绩考核制度,提升政府执行力;创新服务方式,建立完善各级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深化政府部门与民主党派对口联系,保障民主党派知情协商;强化基层司法建设,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构建社区互通网络集群平台,激发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活力;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在文化建设方面,共提出提案36件。关于核心价值观、文化产业、民族特色文化、智库建设等方面的主要建议有:抓好基层文化队伍和文化阵地建设,全方位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加大对抗战历史遗址遗迹的保护利用,注重民族特色文化的传承保护;加快广西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促进民族文化对外传播和交流;进一步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监管,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创新特色文化消费,积极提供个性化、分众化的文化产品和服务;整合我区文化资源,大力培育文化品牌,打造“海上新丝路”整体文化形象;优化科研环境,加强新型智库建设。
    在社会建设方面,共提出提案122件。关于教育、医疗卫生、精准扶贫、社会保障等方面的主要建议有:加快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解决“大通铺”“大班额”等问题;科学规划引导,推进普通高中教育和职业教育健康发展;加强我区与东盟跨境高等教育合作,培养“一带一路”战略所需人才;建立城乡一体化医疗体系,探索医养结合型养老模式;积极推进健康广西建设,不断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救助机制,全面提高社会防灾抗灾能力;构建精准扶贫大数据信息管理系统,引导民间资本、小额贷款等社会资金参与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加强对农村五保户等特困群体的救助,完善公益慈善事业服务体系,加快左右江革命老区基本公共服务建设。
    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共提出提案31件。关于生态经济、生态资源、生态安全、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建议主要有:深入推进“美丽广西”乡村建设,合理开发乡村生态旅游资源;加强顶层设计,积极推进我区智慧城市和“海绵城市”建设;加大能源结构调整,进一步推进天然气开发利用;优化主体功能区布局,强化生态建设和环境治理;抓好北部湾地区海洋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加强土壤、饮用水源地环境污染监管和防治工作;着力改善人居生活环境,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
    会议期间,提案委员会围绕推进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制定广西“十三五”专项规划召开了两场专题提案办理协商会。
    大会闭幕后,自治区政协将及时把立案的提案交承办单位办理。本次大会提案截止日期以后收到的提案,将及时审查立案,送交有关单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