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大关于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21-01-24 08:27:00  来源: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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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关于全区与自治区本级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21年1月2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区与自治区本级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和2021年预算草案。会前,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对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提出了初步审查意见,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初步审查意见对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进行了修改完善。会议期间,财政经济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告的2020年全区与自治区本级预算收支基本情况,2020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6934.22亿元(含中央补助收入等),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16.94亿元,完成年初预算(以下简称完成预算)的93.7%,下降5.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155.42亿元,完成预算的110.6%,增长5.2%,加上一般债务还本支出等,支出总量为6770.23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使用163.99亿元。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基本平稳。

 

  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974.24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9.55亿元,完成预算的94.0%,下降8.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03.67亿元,完成预算的125.1%,增长18.9%,加上补助市县支出等,支出总量为4940.33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使用33.91亿元。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衡。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0年面对国内国际环境的深刻复杂变化、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和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区各级政府及其财政等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落实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有序推进财政管理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全力支持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预算执行克服特殊困难,总体稳住收入,全力保障支出,服务了全区经济社会稳定大局。但是,2020年全区与自治区本级财政收支还存在财源基础比较薄弱,财政收支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仍需提升,部分财政转移支付管理不够规范,预算绩效管理仍需强化,政府债务风险防控有待加强等问题,对此,自治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并认真研究解决。

 

  二、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的2021年全区与自治区本级预算草案,符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和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收入预算积极稳妥,支出预算量入为出,预算安排体现了政府公共职能和财税体制改革方向,符合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总体可行。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批准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区与自治区本级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1年自治区本级预算草案。

 

  三、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1年全区各级政府及其财政等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严格按自治区人大批准的预算执行,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增强国家和自治区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财政要在推进落实“三大定位”新使命、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上聚焦用力,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重点保障西部陆海新通道、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中国—东盟信息港等战略平台建设。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投入,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夯实财源基础。大力支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工业强桂战略,集中资源促进工业崛起,推动产业振兴、乡村振兴、科教振兴。支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数字广西建设,促进产业园区升级发展。完善科研经费投入和管理机制,提升科技支撑能力。

 

  (二)精准有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坚决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要求。大力压缩非税收入占比,切实提高财政收入质量。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强化财政金融政策联动,有效支持市场主体,激发市场活力。完善政策实施机制,加大优化收支结构力度,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有效保障重点领域支出。加大对财力薄弱地区的支持力度,重点加强对基本民生、基层“三保”等领域的资金保障,增强基层公共服务保障能力。保持财政支持政策和资金规模总体稳定,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三)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协同推进财税改革与财政管理,提高财政治理效能。完善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提高财政资源跨期配置效率,增强中期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编制的指导性和约束性。完善支出政策管理机制,全面分类梳理现行支出政策,建立健全支出政策库。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加快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加强和改进项目库及基础信息数据库管理,加大对项目前期工作的支持力度。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实施常态化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完善以绩效为导向的财政预算分配体系,提高预算安排的科学性和精准度,更好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继续推进自治区以下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进一步完善自治区以下财政体制。

 

  (四)规范政府债务管理。统筹发展和安全,综合考虑债务风险、财力状况、融资需求等因素,科学确定举债空间,合理确定举债规模。做好政府债券项目储备管理,安排用好政府债券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稳妥有序开展存量隐性债务化解工作,督促指导地方做实做细并严格执行化债方案,有效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强化监督问责,健全常态化监测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置潜在风险。

 

  (五)加强审计监督。加强和改进审计管理和组织方式,扎实开展国家和自治区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突出审计监督重点。加强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的跟踪督促检查,完善整改长效机制,严格记账销账制度,压实主体责任,推动各地各部门全面整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加大审计结果和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