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慕仁:关于“十三五”期间石漠化治理的建议

2015-07-22 16:10:00  
【字体:

自治区政协常委、民盟广西区委主委
刘慕仁

 

       广西岩溶面积833.4万hm2,占国土面积的46.5%。其中,石漠化涉及10个地级市77个县(市、区),涉及国土面积192.6万hm2,占岩溶面积的23.1%。我区是全国岩溶地貌发育最典型和石漠化最严重的地区之一,石漠化土地面积居全国第三位。
 

       本世纪初开展石漠化治理试点工作以来,尤其是2008年国家正式实施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工程以来,我区通过开展造林绿化、水土保持、生态保护和全国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县示范,石漠化治理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一些地方的治理效果还不够理想,主要体现在:退耕还林出现反弹、生态修复工作进展不尽如人意;石漠化仍呈发展之势,石漠化发展速度仍大于治理速度;群众仍在采用不适当的生产方式“催生”石漠化;生态越来越脆弱,自然灾害越来越频繁,进一步凸显出石漠化治理的紧迫性。
开展石漠化治理,对于建设生态广西,改善生态环境,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是我区当前一项紧迫而艰巨的生态建设工程。

 

       一、当前我区石漠化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单位面积资金投入量低,治理资金来源渠道单一。长期以来,广西石漠化治理资金来源渠道单一,主要是靠财政投入资金,没有形成全方位、多渠道的投入机制。
 

       二是石漠化防治机制不健全,部门之间没有形成合力。石漠化治理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牵涉到发展改革委、林业、财政、国土、水利、环保、农业、畜牧、扶贫等多个部门,但目前总体上对石漠化治理还缺少统一协调的体制机制,治理工程或措施基本上还是跟着部门的单个项目走,项目分散,资金分散,削弱了治理成效,影响了统筹推进的质量和进度。
 

       三是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农民生存与生态发展矛盾突出。石山区石多土少,耕地总量和人均占有量少,当地群众靠不断开荒以耕地总量换取经济增量,维持日常生活,在经济仍然落后的石山区,生存与生态的矛盾突出。再就是传统的生产方式与保护生态之间的矛盾仍然突出,相当一部分群众还在沿袭过去刀耕火种,放养牛羊、广种薄收的传统生产方式。生活能源供给方式与生态保护之间的矛盾没有消除。
 

       四是缺少石漠化长期监测体系,综合性政策配套机制不健全。广西石漠化全面系统的监测工作始于2005年,在这之前没进行过系统、详细的石漠化监测工作,对石漠化土地面积、分布、程度缺乏深入细致的全面了解,工程实施范围和治理目标不够明确,收到的效果不显著。另外,由于生态林补偿机制、矿产资源开发补偿未落实到位,农村社会保障、水资源补偿机制等综合性配合政策不健全,极大地影响了我区石漠化治理工作的推进。
 

       二、对“十三五”规划中广西石漠化治理的对策建议
 

  一是建立石漠化治理工作领导协调机制。统一部署和协调全区石漠化治理工作,加强部门联动,形成治理合力。石漠化是广西最大且最难治理的生态问题,要切实加强领导,将治理工作纳入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之中,实行地方政府负总责,建立健全各级行政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签订责任状,并作为各级地方行政领导政绩考核的主要内容。
 

       二是制定《广西石漠化防治条例》。鉴于目前石漠化治理缺乏法制保障,建议抓紧研究制定实施《广西石漠化防治条例》,明确治理的法定地位、法律责任、责任主体和资金渠道等,依法推进石漠化治理。同时,要严格贯彻落实森林采伐管理、林地征占用审批、森林防火、水土保持“三同时”等现行管理制度,严厉打击各种破坏石山森林植被、加剧水土流失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和巩固石漠化治理成果。
 

       三是整合拓宽石漠化治理资金来源渠道。鉴于石漠化治理任务艰巨,投入巨大,必须安排专项资金治理。整合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退耕还林、造林补贴、水土保持、水利建设、小流域治理等各个工程项目的资金,向石漠化地区倾斜安排,集中资金办大事,扩大治理覆盖面,进一步加快治理步伐。通过引入社会资金,发展石漠化地区适宜的产业,提高农民收入,形成生态建设和农民收入同发展的良性循环。
 

       四是搞好规划,做好科技保障。成立自治区石漠化治理工程技术指导中心,开展与石漠化治理有关的调查评估、科学研究、咨询论证、规划设计、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的工作,统一协调指导全区石漠化治理工程技术工作,强化对石漠化治理项目建设的技术指导。同时建立自治区层面的石漠化治理研究课题专项,组织科技人员围绕生态恢复重建的重大课题开展科学研究。
 

       五是做好培训工作,进一步完善综合性配套政策措施。石漠化治理的近期效果是否明显,长期效果是否稳固,归根到底取决于当地群众科学素质的高低。建议在农村党员大培训中增加培训石漠化治理知识以及农、林、牧、副、渔等产业配套技术。激发地方和农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制度,拓宽补偿资金来源渠道。对土地、林木、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矿产开采、冶炼等容易造成环境破坏的活动,对采石、采矿和采沙以及排污企业,要征收环境恢复治理方面的专项税费或者生态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