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政协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重点任务实施方案
自治区政协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重点任务实施方案
(2019年4月30日中共政协第十二届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党组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全国政协的部署要求,经自治区党委批准,2018年5月以来,全区政协系统开展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学习研讨活动。2018年7月20日,自治区政协召开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围绕这一重要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实践价值等重要问题开展研讨。2018年12月19日至21日,自治区政协首次召开主题为加强政协自身建设的常委会会议,聚焦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深入讨论,进一步深化了对加强和改进政协工作重要问题的理解和认识。会后,自治区政协办公厅认真梳理理论研讨会和常委会会议成果,列出具体工作任务,形成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重点任务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立足新时代,人民政协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统揽各项工作的总纲,把推动人民政协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发挥好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作为新时代的新方位新使命,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必须恪守的根本政治原则,把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的主轴,把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作为履职工作的中心环节,加强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和国家治理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等重大问题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全面提高工作质量,切实担负起把中共中央、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和对人民政协工作的要求落实下去、把全区各族各界人士实现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的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的政治责任,为谱写新时代广西发展新篇章作出新的贡献。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
全面深入持久地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共十九大精神,是新时代人民政协思想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作为重点内容,完善以自治区政协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为引领,以主席会议集体学习等为重点的学习制度体系,深入学习,加强研究,更加自觉地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以履职的成效来检验学习的成果。
(一)建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座谈会制度。由自治区政协党组成员分别牵头,会同主席会议党外成员组成10个学习小组,成员包括专委会分党组书记、副书记,有关界别小组召集人,并根据需要吸收3至5名代表性强的党外委员。各学习小组制定年度学习计划,以自学为主,每季度最后一周以小组为单位分别举办座谈会。
责任部门: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办公厅选联办、秘书处、各专委会办公室参加。
时限要求:2019年第二季度启动。
(二)建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研究基地。按照全国政协要求,积极申请成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研究基地。充分发挥广西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和各市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的作用,指导广西区委党校(广西行政学院)、广西社会科学院、广西大学、广西师范大学、广西民族大学和南宁师范大学等6个广西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工作站开展理论研究,指导南宁学院成立广西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工作站。
责任部门:办公厅研究室牵头,广西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秘书处参加。
时限要求:2019年5月启动。
(三)组织开展人民政协若干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组织各级政协和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等,深化对重大课题的研究,包括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新时代人民政协的历史方位和使命任务、人民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组织、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人民政协作为实行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重要政治形式和组织形式、人民政协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政协制度与外国政治制度的比较、发挥政协委员主体作用等,通过深入研究,为推动人民政协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提供理论支撑。
责任部门:办公厅研究室牵头,广西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秘书处参加。
时限要求:2019年第二季度启动。
(四)汇编人民政协理论学习资料。加强与全国政协办公厅、兄弟省区市政协办公厅的联系,做好人民政协理论学习资料的收集、汇编,推动人民政协理论进党校进课堂。
责任部门:办公厅研究室牵头,广西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秘书处参加。
时限要求:2019年第二季度启动,长期探索推进。
三、坚持党对政协工作的全面领导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人民政协必须恪守的根本政治原则。要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政协党的各项建设,为新时代我区人民政协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障。
(一)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政协党组每年至少向自治区党委作1次全面工作报告,政协年度协商计划、常委会工作报告、全体会议和常委会会议、党组重要工作等要向自治区党委请示报告,传达中共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要会议精神、执行党的重要指示和决定的情况要专题报告,重大事项和重要情况要及时请示报告,确保自治区政协始终在自治区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责任部门:办公厅秘书处牵头,相关处室参加。
时限要求:按照自治区政协党组指示执行。
(二)建立党组成员联系界别、党员委员联系党外委员制度。自治区政协党组成员分别依托办公厅或一个专委会联系有关界别,参加界别履职活动,听取意见建议。每名中共党员委员联系1至2名党外委员,结合履职活动,加强与所联系党外委员的沟通交流。
责任部门:办公厅秘书处牵头,选联办、人事处、各专委会办公室参加。
时限要求:2019年第二季度启动。
(三)建立党员常委履职建言点评制度。自治区政协党组成员分别依托1-2个专委会,采取定期点评与不定期点评相结合的方式,对由各专委会联系的党员常委履职建言情况进行口头或书面点评。
责任部门:办公厅选联办牵头,秘书处、人事处、各专委会办公室参加。
时限要求:2019年第二季度制定方案并启动。
(四)更好发挥党员委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围绕“强党建、提质效、出精品”要求,深入开展“党建引领、先锋履职、委员行动”活动,以党员委员的示范引领团结带动党外委员履职尽责、发挥作用。
责任部门:自治区政协机关党委牵头,办公厅各处室参加。
时限要求:2019年第二季度制定方案并启动。
四、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
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是人民政协发展进步的历史经验,也是人民政协这一制度安排日益成熟的重要标志。要把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作为履职工作的中心环节,坚持双向发力,广泛联系和动员各族各界人士,做好统一思想的工作,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健全同党外知识分子、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沟通联络机制,把更多的人团结在党的周围。
(一)建立界别委员、界别群众思想状况分析制度。及时了解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内部思想动态,在一些敏感点、风险点、关切点问题上,把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同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结合起来。
责任部门:办公厅选联办牵头,各专委会办公室参加。
时限要求:2019年第二季度启动。
(二)建立以自我教育、自我提高为主旨的委员学习座谈会制度。组建9个学习座谈小组,其中1个专委会1个,由专委会主任任组长,专委会分党组副书记及专职副主任任副组长。选取有代表性的问题作为学习座谈题目,每季度开展1次学习活动。
责任部门:各专委会办公室分别负责。
时限要求:2019年第二季度启动,每年按计划安排。
(三)开展以自我教育为主旨的党外委员专题视察。由办公厅选联办纳入年度自治区政协委员视察考察工作计划,各专门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自选议题,适时组织开展以自我教育为主旨的本专委会党外委员专题视察活动。
责任部门:办公厅选联办牵头,宣传处、各专委会办公室参加。
时限要求:2019年第二季度制定方案并启动。
(四)建立寓思想政治引领于团结民主之中的谈心谈话制度。自治区政协党组成员和办公厅党组成员、各专委会分党组成员、党员常委分别与若干名党外委员每年至少开展1次谈心谈话活动。
责任部门:自治区政协机关党委牵头,办公厅选联办、人事处、各专委会办公室参加。
时限要求:2019年第二季度制定方案并启动。
(五)健全走访看望委员制度以及接待和处理委员来信来访制度。自治区政协主席会议成员到市县开展视察考察调研或参加其他活动期间,集中看望住当地自治区政协委员,也可看望有代表性的民族和宗教界委员。认真做好委员来访接待工作。
责任部门:办公厅秘书处牵头,选联办、各专委会办公室参加。
时限要求:2019年第二季度启动。
(六)建立委员讲堂。对十二届自治区政协委员进行综合分析,建立主讲人备选名录。制定委员讲堂年度计划,确定主讲人人选(侧重党外委员)、演讲主题及时间安排。主要依托“同心”讲座,打造解疑释惑、宣传政策、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凝聚共识的平台,扩大影响力。
责任部门: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秘书处、人事处、宣传处、网络处、广西政协报、广西政协文史馆参加。
时限要求:2019年第二季度启动。
五、提高工作质量
人民政协必须把履职质量导向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各项履职活动要从注重“做了什么”、“做了多少”向“做出了什么效果”转变,把提质增效贯穿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一)建立健全务虚会制度。自治区政协每年召开1次务虚会。办公厅和各专委会结合工作需要,可安排1次务虚会。
责任部门:办公厅秘书处负责自治区政协、办公厅务虚会的组织服务工作,各专委会办公室分别负责本委员会务虚会的组织服务工作。
时限要求:每年按计划安排1次。
(二)建立参政议政人才库。以十二届自治区政协委员为基础,补充50名左右专家学者,组成参政议政人才库。
责任部门:办公厅选联办牵头,研究室、秘书处、人事处、各专委会办公室、广西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秘书处等参加。
时限要求:2019年第二季度制定方案并启动。
(三)建立协商议政质量体系。组建提高议政质量模式方法研究小组,建言资政质量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研究小组,加强对提高议政质量的模式方法、建言资政质量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的研究,出台提案、社情民意信息、调研报告、理论文章等评价标准和评价办法,并开展评优工作。
责任部门:研究小组牵头负责。
时限要求:2019年第二季度制定方案并启动。
(四)建立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制度。落实好《自治区政协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实施办法》,每年根据重点协商议题在市县确定若干调研基地;每年确定若干个重点课题,由相关专委会会同市县政协开展联合调研;建立调查研究工作专项评估总结工作机制。
责任部门:办公厅秘书处牵头,各专委会办公室参加。
时限要求:2018年底已修订实施办法;2019年底开展调研视察评估、评选工作;2019年第二季度确定第一批调研基地,启动联合调研工作。
(五)充分发挥网络议政、远程协商平台作用。进一步整合提升网络议政远程协商会组织水平,组织办好网络议政、远程协商活动。
责任部门:承办会议的专委会办公室牵头,办公厅秘书处、信息网络处参加。
时限要求:2018年已启动,原则上每次重要协商活动结合网络议政、远程协商开展。
(六)加强和改进政协民主监督工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意见》以及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实施意见》,重点监督性议题纳入年度协商计划,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监督性视察考察调研题目。
责任部门:办公厅研究室牵头,选联办、秘书处、各专委会办公室分别负责。
时限要求:长期探索推进。
(七)助推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聚焦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重大问题深入开展调研,精准发力、议政建言。切实抓好自治区政协领导和办公厅扶贫联系点工作,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组织开展“就业脱贫 委员行动”活动,引导广大委员践行社会责任。推动建立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助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
责任部门:办公厅扶贫办牵头,各处室、驻隆林各族自治县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参加。
时限要求:2020年完成。
六、加强队伍建设
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要进行自我革命,通过自我教育、自我提高、不断增强自身的整体能力和素质。加强委员的学习培训和服务管理,完善委员联络制度,落实委员履职工作规则,教育引导委员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担负起政协制度参与者、实践者、推动者的政治责任。抓好政协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实现机关干部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为政协履职提供有力保障。
(一)抓好委员教育培训。通过开展新任委员“初任学习”和面向全体委员的“专题学习”,确保每位委员届内至少参加1次集中学习研讨活动。2019年组织2期委员学习研讨班;2020年力争完成全体委员轮训一遍。
责任部门: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办公厅选联办参加。
时限要求:2018年已启动,2020年完成。
(二)建立健全自治区政协委员、县级政协主席分批次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每次常委会会议邀请35名左右没有参加过本届政协常委会会议、专题协商会的自治区政协委员、县(市、区)政协主席列席,确保届内所有委员、县(市、区)政协主席至少参加1次自治区政协的协商议政活动。
责任部门:办公厅秘书处牵头,常委会会议各专题组参加
时限要求:2018年已启动,每次常委会会议作出安排。
(三)强化委员履职考核。建立委员履职档案。自治区政协常委每年提交年度履职报告。
责任部门:办公厅选联办牵头,秘书处、人事处、各专委会办公室参加。
时限要求:2018年已启动,每年按规定执行。
(四)召开加强自身建设的专题性常委会会议。原则上每两年召开一次,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讨论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问题。
责任部门:办公厅秘书处牵头,研究室、人事处、宣传处、机关党委、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办公室参加。
时限要求:按主席会议决定执行。
(五)加强和改进专委会工作。召开专委会工作会议,对专委会工作作出部署,在此基础上,形成专委会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每个专委会在此基础上形成改进工作的意见,加强各专委会对市县政协对应专委会工作的联系指导。
责任部门:各专委会办公室分别牵头,办公厅秘书处、宣传处参加。
时限要求:2019年第二季度启动,2021年完成。
(六)扎实推进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政协机关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坚持以“大学习、大培训、大调研、大服务、大落实”为抓手,在加强学习培训、提高素质能力、改进调查研究、优化机关管理服务、强化责任担当等方面持续发力,切实发挥政协机关参谋助手、综合协调、服务保障的重要作用。
责任部门:由机关党委、人事处牵头。
时限要求:2018年已启动,长期探索推进。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部门要增强抓落实的自觉性,按照分工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牵头部门对分工任务负总责,及时推进和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参加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分工,积极配合,主动作为。落实相关任务需要增加部门或调整时间进度的,由牵头部门提出具体方案,按程序上报审定。
(二)坚持分类施策。各项任务中,属于制度建设的,要抓紧研究,认真制定或修订;属于项目、政策实施和专项工作的,要尽快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和进度安排;属于原则要求的,要认真调查研究,提出具体意见。
(三)加强督促指导。办公厅要加强工作统筹,督查处对方案落实情况及时跟踪了解、掌握进度、汇总情况、督促检查,督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各牵头部门要在2019年年底前将有关任务落实情况和下一年度工作安排报送办公厅督查处,汇总后及时向自治区政协办公厅党组、自治区政协党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