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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为住桂全国政协委员履职服务工作机制的意见

2019-08-19 11: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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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为住桂全国政协委员履职服务工作机制的意见

(2018年7月30日)

 

  为切实做好住桂全国政协委员(以下简称住桂委员)履职的服务保障工作,进一步发挥住桂委员作用,现就建立为住桂委员履职服务的工作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的及意义

 

  通过建立为住桂委员履职服务的常态化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推动形成自治区政协机关、各民主党派广西区委、自治区工商联和有关部门、单位共同为住桂委员履职服务的合力,为住桂委员履职创造有利条件、提供支持保障,有利于住桂委员充分发挥自身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协章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主轴主线,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履职尽责,努力提出高质量的提案、大会发言材料和社情民意信息,不断提高议政建言实效,更好服务国家和广西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确保完成年度“委员作业”、交上一份好的履职报告。

 

  二、建立常态化协调联动工作机制

 

  (一)建立住桂委员联络员制度

 

  住桂委员所在单位确定1名相关处(科)室负责人作为住桂委员联络员。住桂委员联络员的职责是:加强与住桂委员的日常联系,及时了解、掌握住桂委员履职情况及有关需求,并向自治区政协办公厅选举联络工作办公室反映;协调有关部门为住桂委员履职提供信息、创造条件;帮助反映和协调解决住桂委员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二)建立自治区政协专门委员会联系住桂委员的工作机制

 

  自治区政协有关专委会根据工作特点和工作领域,相应联系有关住桂委员。通过加强与住桂委员的联系,邀请住桂委员参加本委员会组织的重要调研和协商活动,帮助住桂委员更好地知情明政;加强与对应的全国政协专门委员会的沟通协调,使住桂委员有更多的机会参加全国政协专门委员会组织的调研考察和协商活动;为住桂委员通过提案、大会发言、反映社情民意等方式履职提供支持和帮助。

 

  具体安排如下:经济委员会联系曾钫、莫天全、黎四龙、夏飞委员;教科文卫体委员会联系谢尚果、龙倩、赵跃宇、黄晓娟、杜丽群委员;社会和法制委员会联系区捷、戴红兵委员;民族和宗教委员会联系唐云舒、韦震玲、欧彦伶、梁琰委员;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联系纪海鹏委员。

 

  (三)建立和完善住桂委员知情明政的工作机制

 

  建立和完善住桂委员参加自治区政协重要会议、活动的机制。完善邀请住桂委员列席自治区政协全体会议,参加自治区政协专题学习会和视察考察等自治区政协重要会议、活动的机制;建立邀请住桂委员列席自治区政协常委会议、参加自治区政协专题协商会等重要协商活动的机制,推动住桂委员活动的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定期邀请自治区政府领导向住桂委员通报广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及需要国家层面支持的重大工程、重大政策、重大项目进展情况,为住桂委员了解相关情况创造条件;为住桂委员出席全国政协全体会议或参加全国政协有关重要协商活动提供提案和大会发言素材或有关材料和信息。

 

  (四)建立为住桂委员出席全国政协全体会议服务的协调机制

 

  由自治区政协办公厅牵头,在每年11月份召开有自治区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办公厅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自治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以及住桂委员联络员参加的协调会,就做好住桂委员出席全国政协全体会议提交提案和大会发言的准备工作进行动员、研究和布置。

 

  三、有关要求

 

  (一)增强大局意识,高度重视做好为住桂委员履职服务工作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发挥住桂委员优势和作用的重要意义,切实把为住桂委员履职服务作为本部门、本单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列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部署,与其他重要工作一同安排、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为住桂委员讲好政协故事、协商民主故事和广西故事,更好服务国家和广西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搭建平台、创造条件、提供保障。

 

  (二)增强责任意识,切实把为住桂委员履职服务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提高为住桂委员履职服务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明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高质量地完成各项任务;密切相互间的沟通与协调,加强相互间的支持和配合,形成共同为住桂委员履职服务的合力,切实为住桂委员履职提供优质服务。

 

  (三)增强创新意识,不断提高为住桂委员履职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坚持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不断研究和探索做好为住桂委员履职服务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不断改进和完善为住桂委员履职服务的常态化协调联动机制,切实提高相关工作的科学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