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白县:采纳政协建议 挂牌规范管理

2014-12-11 00:00:00 作者:彭兰斐 宁婷婷 来源:博白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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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动三轮车有了编号,就好比有了身份证,经过部门认证,方便我们老百姓监督,车主自觉遵守规则,乱停乱放、占道行驶、闯红灯等现象基本消除,我们坐得也放心。”


    “以前没有护栏的时候, 电动三轮车特别容易左右乱钻,哪有空往哪开,挤着挤着整条街道就挤成个疙瘩,都堵在那走不了。现在设了护栏, 电动三轮车都自觉停放在护栏内,秩序好了,路宽了,出行不再拥堵了。”……


    日前,博白县广大市民对该县实行县城区电动三轮编号标识化管理工作赞不绝口。而这一便民举措的推出,正是博白县政协积极推动的结果。


    近年来,博白县城区从事载客营运的电动三轮车急剧增长,到目前已超6000辆,城区各学校门口、超市门口更是常常被堵得水泄不通,闯红灯、逆行、肇事逃逸等违法行为频繁出现,今年以来涉及电动三轮车交通事故19起,造成14人受伤,严重破坏了该县正常的客运市场经营秩序,出行难成了城区人民的心头之患。


    在今年县政协八届四次会议上,李春梅、周小林等10多名政协委员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加强博白县城区电动三轮车管理的建议》提案,建议有关部门要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对电动三轮车实行登记备案,设置临时停放点,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等规范电动三轮车管理。委员们的提案得到该县党政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列为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18项整改事项中的重点整改事项抓好落实,多次召开县交通运管、交警大队、城管、质监和工商等部门参加的研讨会,组织人员赴柳州、桂林兴安等地学习加强电动三轮车管理的经验做法,制定下发了《博白县城区电动三轮车暂行管理办法》,规定电动三轮车登记备案必须携带车辆合格证书、个人身份证、购车发票,同时驾驶电动三轮车驾驶人必须获得机动车D证,并决定从11月份启动城区电动三轮车登记备案工作,对电动三轮车实行编号标识化管理。规定电动三轮车的统一编号标识必须张贴在挡风玻璃的右上角,后部须喷涂编号放大号码,并保持清晰、完整,一律不得转借、出售、转让和涂改。为确保电动三轮车编号标识化管理工作顺利推进,县交警大队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电台等传媒平台,广泛宣传《博白县城区电动三轮车暂行管理办法》以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曝光电动三轮车驾驶人交通违法、行政及刑事案例,让群众和车主自觉支持电动三轮车编号标识化管理工作,同时采取定点设卡拦查和机动巡查方式,加强电动三轮车的管理。平时在下班时段(中午11:30—12:30,下午17:30—18:30)加强严管街、人民路、兴隆路、朝阳路、振兴西路等重点路段人巡查管控,禁止电动三轮车在禁行时限内进入,并将每月10日、20日、30日作为统一集中整治行动日,联合交通运管等部门开展整治工作,并通过架设护栏在县政府、政务中心、客运站等门前繁华路段设置了电动三轮车临时停放待客点。


    截至11月底,该县共出动警力34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8300余份,查处电动三轮车乱行乱停交通违法行为125起,批评教育520人次,对3000多辆电动三轮车进行登记备案、编号管理。

 


工作人员给电动三轮车编号

 


民警在发放宣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