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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政协委员模范带头作用 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履行社会责任

2014-12-05 00:00:00  来源:广西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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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政协委员模范带头作用
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履行社会责任
赵铁男(代表自治区工商联)

 

    一、委员带头开展“四信”教育活动,履行健康发展责任
    今年以来,自治区工商联围绕非公有制企业转型升级、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健康发展主题,以信念、信任、信心、信誉为主要内容,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政协委员率先垂范,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委员带头解决就业,担负构建和谐社会责任
    今年,自治区工商联与人社厅培训就业局对工商联95家执常委企业开展募工需求调查摸底,得到委员企业大力支持,在经济低迷情况下尽可能向社会提供就业岗位。
    三、委员带头节能减排,担当保护生态责任
    各位委员积极落实《国务院关于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全面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8号)精神,以自治区工商联为主,相互配合开展了广西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综合调研,形成《广西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综合调研报告》。委员企业带头创新发展,引导全区民营企业创新发展,实现节能减排,保护生态。
    四、委员带头发展农村产业,担当扶贫责任
    自治区工商联一直倡导广大民营企业投资贫困地区、发展农村经济,提出“产业扶贫”战略。委员企业家积极响应,投资涉农产业。
    五、委员带头参与公益事业,担当社会发展责任
    自治区工商联积极响应自治区党委、政府号召,引导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活动,委员企业通过各种方式向社会贡献爱心,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一是台风、地震灾害来袭时,民营企业救灾献爱心;二是积极参与“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三是参与推进助学扶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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