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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烟草总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司

2017-07-20 15:3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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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司组建于1983年8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实行“统一领导、垂直管理、专卖专营”的管理体制,“一套机构、两块牌子”,于2003年实施工商管理体制分设改革,2006年建立了省市两级母子公司体制。下辖14个地市级烟草专卖局(公司)及94个县级烟草专卖局(营销部)和广西伊灵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全区的烟草专卖行政管理及执法监督、卷烟销售及网络建设、烟叶生产经营的组织和烟叶复烤加工等工作。
 

    2016年,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烟草专卖局的正确领导下,区局(公司)党组紧紧围绕国家局“一个发展目标”,准确把握“五个基本定位”,坚持“113”工作方针,落实“三个过硬”要求,积极应对“四大难题”凸显、“三大压力”叠加的严峻形势,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狠抓企业管理和经济运行,各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圆满完成了年度155万箱卷烟销售任务,实现了税利正增长达到93.91亿元。
 

    2017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党中央提出的稳中求进为总基调,坚持以国家局强调的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坚持以区局(公司)明确的“113”工作方针为遵循,牢牢把握“一个发展目标、五个基本定位”,紧紧围绕国家局“争创六个新作为”的任务要求,稳打稳扎、攻坚克难,努力争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新局面。
 

    坚持“国家利益至上、消费者利益至上”行业共同价值观,大力开展企业文化建设,构建以“规范•共赢•和谐”为主题的“山水之道”企业文化理念体系,其中“规范”强调管理之道,“共赢”指明服务之路,“和谐”体现行为之美。秉承“至韧如山,上善若水”的企业精神和“八桂服务,尽善尽美”服务理念,报效国家,回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