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民政厅纪检组:运用专项约谈推动责任落实
近期,自治区财政厅对自治区残联2016-2017年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进行专项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了通报,指出自治区残联存在挤占挪用资金、个别项目未按规定实施政府采购、未严格审核补贴对象条件等方面的问题。自治区纪委驻自治区民政厅纪检组及时介入,强化监督的第一职能,全程跟进问题整改,督促抓好整改落实。
驻民政厅纪检组派出工作组,针对自治区残联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存在的问题,对自治区残联2名分管领导干部、4名责任处室及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专项约谈,督促其切实提高认识,认真认领责任,深入剖析问题原因,严格抓好整改落实,并举一反三,对所有资金、项目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完善制度堵塞漏洞,起到了“红脸出汗”的作用,进一步压实自治区残联对各项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管责任。
纪检组要求自治区残联以“六个增强”落实问题整改。一是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将残疾人脱贫当成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举措,坚决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二是增强纪律意识,严禁随意使用扶贫资金,更不能向扶贫资金伸手,绝不能触碰纪律的底线。三是增强监管意识,坚持资金谁拨付谁负责的原则,履行好资金的监管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对资金绝不能一拨了之。四是增强创新意识,适应新形势,加强到基层调研,与财政等部门强化沟通协调,运用好扶贫政策,发挥好扶贫资金的扶助效应。五是增强制度管人管事的意识,对项目资金的使用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操作细则,对照细则指导基层开展工作,防止各地因标准不明确超范围使用资金,影响资金使用效益。六是增强学习意识,干部不仅要做好本职工作,还要加强政策、预算、项目、资金、政府采购等方面知识的学习,有效防止资金使用失当。 (驻自治区民政厅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