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定寿:落实“民企28条” 激发民企活力和干部动力

发布时间: 2020-01-12 08:00:00    阅读次数: 0次    来源: 广西日报

落实“民企28条” 激发民企活力和干部动力

黄定寿(代表自治区工商联)

 

黄定寿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活力和创造力,2019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民企28条”),围绕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推动民营企业改革创新、转型升级、健康发展,提出28条改革措施,为民营企业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为各地各部门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遵循。

 

  从近年我区出台的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地情况看,还存在对政策的宣传解读不够到位、可操作性不够强、出台实施细则不够及时等诸多问题。一些干部服务企业的积极性不高、动力不足、执行力不强,制约了民营经济活力的释放。

 

  建议:1.尽快精准出台操作性强的自治区实施细则,加强政策落实。对我区现行有关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进行梳理,针对经过实践无法落实或难以操作的,应对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及部门政策不打折扣地修订、完善。落实《国家发改委关于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的实施意见》,加大工商联和民营企业家在制订实施细则中的参与度。建立全区统一的信息查询、业务受理、政策咨询平台和工商联民营企业法律维权服务中心,对民营企业家做到“无事不扰、有求必应”。2.拿出“真金白银”支持企业家干事创业。从尊重企业家、激励企业家、保护企业家、服务企业家、关爱企业家、培养企业家等方面提出具体举措。建议在每年11月,自治区党委、政府表彰优秀民营企业家,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企业家授予荣誉称号。3.进一步激发干部担当实干的动力,营造更好环境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尽早研究确定我区重点产业和项目,尽快由自治区四家班子领导带领各市主要领导,主动上门到各企业开展招商,促成一批项目落户广西。在自治区激励干部担当奖励中,增加民企入桂成效的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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