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财政厅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工作侧记

发布时间: 2022-01-16 08:00:00    阅读次数: 0次    来源: 广西政协报

力促“金点子”结出“金果实”
——自治区财政厅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工作侧记
 
  《关于加强镇区建设管理,发挥乡镇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的建议的提案》是陈远明、左碧辉、张佩娟等政协委员提出的,该提案办理单位自治区财政厅及时牵头起草并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过渡期衔接资金管理,倾斜支持各地实施乡村振兴,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补齐进村入户道路、公共基础照明、供水保障等小型公益性设施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经费,筹措落实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0亿元,专项支持“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能力三年提升行动”实施,有效推动了民生工程落实。
 
  这是自治区财政厅不断创新方式,积极办理政协委员提案的一个缩影。
 
  一年来,自治区财政厅坚持把“让委员满意、让群众受益”作为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创新办理方式,在完善办理制度、注重答复质量、提高委员满意度等方面严格把关,并将提案办理与推进财政改革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切实解决了一批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践行了汇民意、集智慧、增共识、强决策的办理要求,把政协委员的“良策”变成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果。
 
  凝心聚力 阳光办理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自治区财政厅历年来都是政协提案的承办大户,每年办理数量都排在区直部门前列。2021年,该厅办理政协提案累计124件,比2020年增加12件,增幅10.7%。面对数量居多、涉及面广、综合性强、任务较重的提案办理工作,厅党组高度重视,厅党组书记、厅长关礼多次对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作出批示,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一原主持召开2021年度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布置会,为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有序高效推进提供了强大支持。
 
  按照《自治区财政厅服务自治区人大代表自治区政协委员工作规则》,该厅建立了“厅长全面负责、副厅长分工审核、厅办公室协调督办、承办处室办理落实”机制,做到领导责任、工作制度、工作机构、工作人员“四落实”,形成了推进办理工作的强大合力。一是明确责任分工。坚持办理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和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严格办理程序,做到定领导、定人员、定责任、定时间、定效果,切实提高办理工作质量。二是严格督查督办。及时跟踪各处室办理进程,对即将到期未答复的提案及时进行通报,并督促相关处室严格按照时限办理;对委员关注度高、办理难度大的提案,坚持跟踪督办,摆问题、查原因、找办法,督促相关处室解决问题,确保每件提案落到实处。三是做好提案公开。为提高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质量,多渠道向提案委员及社会大众反馈政协提案的办理情况,提升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对财政工作的满意度。2021年,继续在自治区财政厅部门网站“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专栏,将除涉密类、不予公开类以外的政协提案及答复内容进行公开,供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进行查询和监督,实现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阳光”“透明”。
 
  强化沟通 内外联动
 
  沟通是管理浓缩,联动是优化法宝。在提案办理工作中,该厅始终贯彻先沟通后办理、先协商后答复的办理原则,通过召开座谈会、上门拜访、电话交流、手机短信等多种方式,在办理前主动与委员充分沟通交流,换位思考,切实了解委员的真实诉求,保障委员在提案办理过程中的知情权,着力推动提案落实。该厅金融处多次主动向相关委员报送PPP工作专报、研究课题成果、专题分析报告等,得到了委员的书面表扬。
 
  在办理过程中,及时向委员报告办理进展、解释说明相关困难,充分听取委员意见,共同探讨解决路径,确保提案办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加强内外联动,对涉及厅内协作办理的提案,主办处室发挥牵头作用,周到细致地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厅内相关会办处室积极配合,及时提出会办意见,形成办理工作合力。涉及外单位协作办理的提案,由主办处室采取统筹办理的方式,上下联动,科学调动各方积极性,与外单位沟通协商,共同研究对策,形成答复意见。并进一步强化规范办理程序,优化办理流程,凡由该厅承办的政协提案都由OA系统直接批转各处室办理,安排专人负责、专人管理、专人督办,并严格按照办理时间节点要求,及早交办,及早研究,确保政协提案的答复必须经过承办处室、厅办公室、分管厅领导审核。各承办处室在严格把控好政策关、文字关、质量关的同时还要优化办理流程,做好办理跟踪记录,实现整个提案办理过程从交办、拟办、沟通、答复、督办、反馈等环节都在OA上直接办理。
 
  狠抓落实 注重实效
 
  该厅把提案的办理与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与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与推动财政改革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对政协委员提案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破解难题、狠抓落实,有力推进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在推动政策制度完善方面,对罗剑、陈师、杨正川、韦芬萍委员提出的《关于出台再生资源产业扶持政策支持循环经济产业发展的提案》,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了专题调研,与梧州市相关部门和企业代表等进行座谈交流,了解当前存在困难问题和有关建议等。对于委员反映的外省相关政策情况,积极对接外省了解相关政策情况。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会商自治区相关部门,研究提出了支持再生资源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
 
  在推动重大项目建设方面,针对蒋兆娟委员提出的《关于支持建设北海铁山港30万吨航道和码头的提案》,在300亿元产业园区专项债券安排方案中专门安排龙港新区北海铁山东港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工程项目4亿元、龙港新区北海铁山东港产业园和荣村片区基础设施工程项目4亿元,大力支持铁山港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对李云昌、黄永礼委员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对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的提案》,共计筹措32.28亿元大力支持自由贸易实验区钦州港区建设工作。
 
  在推动民生工程落实方面,针对罗诗明委员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民办学校的优惠政策,加快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提案》,自治区本级财政设立民办教育发展扶持资金,2012-2020年已累计安排3.04亿元。去年又落实安排民办高校专项经费3600万元,用于民办教育强基计划、扶持重点支持建设专业、年检奖励以及对开展本科层次职业学校改革试点民办高校予以支持。□ 农 超 李华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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