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政协机关集中学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发布时间:2018-11-09 15:44:00    

自治区政协机关集中学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要使铁的纪律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遵循
 
  11月7日,自治区政协机关召开专题学习会,就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简称“《条例》”)进行集中学习。
 
  自治区政协秘书长、党组成员,办公厅主任、党组书记王西冀出席学习会。自治区纪委派驻自治区政协机关纪检组组长杨家庆作题为《着力提高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专题辅导报告,就《条例》修订的重要意义、特点以及主要内容进行宣讲和解读。
 
  新修订的《条例》共142条,与原《条例》相比,新增11条,修改65条,整合了2条。
 
  “此次修订的《条例》,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引导全党增强‘四个意识’,着力提高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宣讲中,杨家庆从《条例》修订的背景、原则、特点、目的和重要意义进行深入宣讲,并紧扣《条例》的主要内容,重点就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六大方面的修订条款进行详细解读,加深了政协机关干部对《条例》为什么修订、修订了哪些,以及如何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和具体内容,有了更直观全面的理解。
 
  大家纷纷表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条例》学好、贯彻好、落实好,学深悟透、明纪知止,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严格执行纪律,模范遵守规矩,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为扎实开展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自治区政协机关建设提供坚强保证。
 
  学习会结束后,自治区纪委派驻自治区政协机关纪检组召集机关各处室、所属事业单位全体处级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针对机关政治建设六项重点任务专项检查所发现的问题和日常监督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好一岗双责;二要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工作质量,切实增强履行一岗双责行动自觉;三要强化首问责任意识,提高处室间协作能力,切实增强“补台”功能效应;四要强化纪律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切实增强守住底线、不触碰红线的纪律自觉。 □黄富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