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16日,国务院批准实施《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简称《规划》),这是党中央、国务院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完善区域经济布局、促进全国区域协调发展和开放合作而作出的重大决策。北部湾经济区具有独特的区位优势和后发优势,它是中国唯一与东盟海陆相连的区域,是沟通华南与西南的结合部,是我国西南地区最便捷的出海大通道,是我国走向东盟的重要门户。加快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不仅关系广西本身的发展,更关系到国家整体发展。2008年9月11日,自治区党委九届六次会议通过《关于实施科学发展三年计划的决定》,以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为龙头,把我区建设成为国际区域经济合作新高地、中国沿海经济发展新一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