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我区丰富的劳动力资源优势,全面提升农村劳务经济成效,是加快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有利条件。我区职业教育体系发展较快,输送了大批高素质的劳动力。劳务经济发展长效机制初步建立,成效明显。我区机械制造、服装皮革等产业集群的发展有力地支撑了劳务品牌的打造。这些优势已成为我区发展劳务经济的有利因素。

    落实政策,加强政策监控,完善民族地区、边远贫困地区的教育投入保障机制,增加这部分财政转移支付。教育资金投入要切实保证教育基础设施尤其是教学楼的建设。进一步落实"三免一补"等党和政府对农村教育政策倾斜的各项政策,保证政策到位和财政投入。多方筹措资金,改善办学条件,争取国家和社会各界的支持,

    长期以来的计划体制医疗管理制度造成了国营农村医院格局的一家垄断;难以与当前要实行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适应。国营医院的负担重,运行成本高、效率低;农村医疗没有引入竞争机制,民营医院难于进入农村市场。政府倡导的建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各级医疗部门应积极配合,要做到政策到位,部门政策协调到位,特别是每年财政补助不能留下缺口,

    建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制订出台相关文件,规范企业辞退职工的裁员行为。明确规定:"对于患职业病或因工伤亡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老职工,规定医疗期未满的患病或负伤职工,现役军人配偶以及国家另有规定的其他职工,企业不得以终止劳动合同或解除劳动合同进行辞退"。

    逐步减少公立医院,发展私有及外资医院,减少国家负担,提倡竞争。 逐步过渡医药分家,杜绝以药养医。"以医养医"是根本出路。加强药品、耗材、设备招标的管理,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减少中间环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真正受益于群众。积极探索医疗机构内部运行机制改革,全面实施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行全员聘用制,提高工作效率,减轻医院负担。

    继续大力加强解决拖欠克扣工资问题的力度,建立健全解决拖欠克扣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可以建立欠薪保障制度,要求企业必须按企业职工人数按期交纳一定数额的欠薪保障基金;推行企业拖欠工资情况申报制度。在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加快工会组建步伐,最大限度地把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试点推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加强对农村基层调解组织的领导。各乡镇要乘机构改革之机,恢复、成立专门的调处机构,选派有经验、善于做调解工作的人员充实到司法部门工作。领导要关心司法人员的学习、工作和生活,落实办案经费,解决交通工具,每年举办至少两期以上调解工作人员培训班,提高基层调解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层层落实辖区责任制,将纠纷化解在萌芽阶段。

    发挥非公有制经济作用。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深化,非公有制经济迅速发展,已成为加工业和服务业的主要力量,在解决就业方面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各级政府在大力扶持非公经济发展的同时,要加强监管,既要为投资者提供安全高效的投资环境,又要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化解矛盾,使劳资双方成为互利共存的合作伙伴。

    加强廉租住房制度工作机制建设。建议各级政府成立廉租房领导小组,一把手出任廉租房领导小组组长,在考核时实行一票否决制。廉租房领导小组按照《城镇廉租住房工作规范化管理实施办法》的要求,依据《城镇廉租住房工作规范化管理考核表》的评分内容,尽快制定出具体考核工作方案,开展考核工作。

    要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广工作,提高财政补助标准,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加强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建设。加强以乡镇卫生院为重点的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和医疗救助体系。加大大病救助的补偿数额,适当拓宽大病救助资金的筹资渠道,通过社会捐助等多种形式来进行有效补偿,

    对我区目前的失地农民的生活状况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改变这些农民身份,在现行户籍制度的框架内给予这些农民非农业居民的身份。政府出台相关政策给这些新居民更多的创业、就业的优惠。对无法安排就业或无法、无力自主创业的、生活确实困难者,要视同城市下岗、失业人员,列入低保人员范围。改革土地征用制度,对被征占土地农民不仅仅是买断补偿,还要考虑用地后产生的效益为失地农民建立社会保障基金,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给慈善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极大的发展机遇,但慈善事业能否得到健康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政府的支持力度以及符合国情、省情的慈善事业发展对策和慈善团体的自身努力。建议政府重视,努力营造发展慈善事业良好的社会氛围;营造支持慈善事业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建立、完善慈善事业发展机制建立慈善机构。

    积极构建城乡一体化就业体系。农民工问题的实质是就业问题。以"就业优先"为原则,彻底改变重城镇、轻农村,重市民、轻农民的就业观念,不仅是推动经济体制和就业体制改革的关键,也是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关键。提高农民工的组织程度。把农民工组织起来是加强工人阶级队伍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需要。

    建立和完善管理网络是开展新农合工作的组织保证。因此,要进一步完善管理网络,切实解决新农合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且抓好、管好的问题。各级政府要倍加重视新农合工作,健全新农合管理机构设置,落实人员编制和业务经费,促进新农合工作不断完善和发展。鉴于由各市、县自行解决新农合管理人员编制问题有一定难度的现状,建议由自治区编委统一计划、

    建立健全养老机构社会化服务体系。社会化养老服务机构,除政府有控制地建设或保留少量示范性、窗口式的老年社会福利机构外,机构养老要呈现多元化的运作机制,"公办公营、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的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相互推动,相互促进。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努力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积极探索建立老年人医疗保障的财政支持机制,确保医疗待遇的落实,保障贫困老年人的基本医疗需求。

    建议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一些管理制度和具体做法,结合农村贫困人口的特点,不断完善和规范各种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立法层次,做到应保尽保。农村低保制度应注意遵循保障对象动态管理的原则。及时掌握农村低保家庭的最新收入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对家庭人均收入已经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取消其最低生活保障资格。

    当前农村寄宿学校卫生状况令人担忧:大多数农村寄宿学校未按国家规定配备校医;学校食堂设施简陋,功能分区不清,未按规定索证采购,从业人员不体检,学校食堂无证经费状况相当普遍;学校水源不符合国家钦用水标准。加快农村教育、卫生事业的发展,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体现社会公平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的重要组成部分。

    明确低保标准。我们认为农村低保标准,既要有保证人的正常生存需要的基本标准,又要多地区的可能实现的标准。受保人的正常生存需要的基本标准由自治区民政部门牵头,会同财政、物价、统计、卫生等部门拟定,地区标准由县(市、区)民政部门牵头,会同财政、物价、统计等部门在基本标准的前提下,制定本地区的标准,报本级政府同意后公布执行。

    加强区域合作,建立城际维权联盟。建立全区进城务工人员城际维权联盟,就推进城乡劳动力协调统筹进程,提高进城务工人员劳动技能素质、合作开展劳动力培训,加强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共同推进进城务工人员职介事业,共同维护进城务工人员在企业中的合法权益,增强进城务工人员加入工会的意识、提高入会率,开展困难进城务工人员帮扶救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