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亚保(代表自治区工商联)

发布时间:2018-01-29 08:36:00   阅读次数:次   来源:广西日报
       2016年9月,中国证监会出台《关于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服务国家脱贫攻坚战略的意见》,明确对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均在贫困地区且开展生产经营满三年、缴纳所得税满三年的企业,或者注册地在贫困地区、最近一年在贫困地区缴纳所得税不低于2000万元且承诺上市后三年内不变更注册地的企业,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适用“即报即审,审过即发”政策;对贫困地区企业挂牌新三板,实行“专人对接、专项审核”“即报即审、审过即挂”,减免挂牌初费。这些举措被称为“IPO扶贫绿色通道”。目前,证监会还将该政策延长至2025年,贫困县脱贫摘帽后,在一定时期内继续适用脱贫不脱政策。
 
       广西有28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5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都在“IPO扶贫绿色通道”的范围内,建议尽快研究出台切实可行的优惠政策,将政策落实到位,营造企业上市的良好氛围,推动贫困地区企业登陆资本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