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在协商】保护传承我区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助推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发布时间:2023-12-31 09:06:00  来源:广西卫视

  广西是我国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省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深扎根八桂大地。2022年,广西颁发相关实施意见,要求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工作,如何通过保护传承我区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助推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我们本期《桂在协商》邀请到自治区政协委员以及相关部门领导,围绕这一主题建言献策。
 
访谈嘉宾
 
 
  自治区政协委员、自治区党委党史研究室主任  李振唐:今年3月到10月,我们在自治区政协刘咏梅副主席的率领下,先后赴河池、来宾、崇左以及宜州、环江、罗城、武宣、金秀、凭祥、大新等(3市)7个县(市、区),还到了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开展了专题调研,听取有关情况汇报,并实地考察非遗文化展示馆、非遗传承人工作室、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基地、民族特色村寨、边境地区文旅融合发展项目等等。通过调研我们了解到,广西目前公共文化建设取得了非常大的成就,各个(地级)市都设有公共图书馆、群众艺术馆、博物馆,县(市、区)有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乡镇(街道)有综合文化站,行政村(社区)这一级有村级公共服务中心,100%的行政村都有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实现了全覆盖。
 
  我们发现保护传承的意识不够强。一些地方对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民族文化保护意识不强、措施不到位、机制不健全,民族民间文化面临着被边缘化的趋势。第二个问题就是我们利用不够充分,利用民族文化资源促进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这方面,还有很多的不足。总的感觉,效果还不是很理想。第三个方面的问题,就是我们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方面,方法不多,民族文化传承活动的频次比较低,活动形式单一,民族文物特别是民族古籍的损毁和流失也比较严重,民族传统文化传承人面临断代危机。
 
  至少有两点共识,第一个就是我们充分认识到保护传承我区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助推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重要意义、实现路径和主要措施。第二点共识就是我们充分地认识到,必须认真地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用于推动我们传承保护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自治区政协常委、南宁市政协副主席、民革南宁市委主委  黎琳:广西各民族文化积淀丰厚、精彩纷呈,是各民族共同创造的精神财富,是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方面,我区先后颁布了多个法律及政策文件,推动左江花山岩画文化景观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建成了以广西民族博物馆为首的民族生态博物馆“1+10工程”,以及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传习基地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平台400多个。我区还持续开展系列非遗精品展示展演活动,在80多所学校创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育示范学校。创新培育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民族文化发展模式,比如文化项目带动型的“阳朔模式”、民族生态文化型的“靖西模式”、休闲文化旅游型的“恭城模式”,还有上百个村寨被评为“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以及“广西民族特色村寨”。
 
  在调研中,我们也发现了我区民族文化产业整体实力还不够强。文化产业的规模偏小、实力不够强、占GDP的比重也比较低,整体上处于起步、培育和探索的阶段。与打造千亿元支柱性的产业的要求距离还比较大,与同样具有丰富民族文化资源和旅游资源的湖南等周边的这些省份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在民族文化产品的生产方面,都停留在传统民族民间技艺手工作坊的阶段,普遍还存在着“小、散、杂”这些现象,产品的民族性、创新性不够强,种类的结构、推介的形式也不够丰富,这样难以把民族文化的资源真正地转化成为经济的资源优势。
 
 
 
  自治区政协委员、自治区文联办公室主任、广西作协副主席   房永明:我区创树了“广西有戏”品牌,引领广西民族文化艺术发展方向,展现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新风貌。创作彩调剧有《新刘三姐》、壮剧《百色起义》、音乐剧《血色湘江》、民族舞剧《花界人间》以及《妈勒访天边》《扶贫路上》《花山》《第一书记》等一批具有广西民族特色、壮乡风格的舞台艺术精品。同时打造了群众文化品牌,形成“壮族三月三”、柳州“鱼峰歌圩”、桂林“百姓大舞台”、梧州粤剧节等一大批地方群众文化活动品牌。
 
  目前我感觉到还有这么一个困难,就是这个民族文化传承发展资金投入不足。自治区财政每年安排的非遗保护工作专项经费大约是1000万元,远远地低于我们旁边的云南省(每年)1800万、贵州(每年)2600万元,难以满足工作高质量发展。全区目前还有53个县没有将非遗保护工作经费列入年度的财政预算,自治区民宗委每年的部门预算中,除了“壮族三月三”活动专项经费100万以外,民族教育、文化、体育、科技、卫生等工作都没有经费安排。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一级巡视员  唐正柱:这些年我们的文化工作确实可圈可点。目前我们广西已经形成了“壮族三月三·八桂嘉年华”、中国—东盟文化论坛、中国—东盟非遗周、中国—东盟(南宁)戏剧节等文化交流合作平台和新机制,拓展了与东盟、粤港澳大湾区等地的文化交流合作。通过持续举办“广西有礼”特色旅游商品创意设计大赛 ,打造了一批特色旅游商品,促进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利用。通过实施“百县千菜”工程,连续举办“广西有味·百县千菜”非遗特色美食大赛,命名广西非遗美食体验店,推动了“桂味飘香”。通过举办“壮美霓裳”服饰秀,展示了传统织染绣技艺的独特魅力,扩大了民族服饰影响力。这些活动有力提升了广西民族文化影响力和传播力,增强了民族自信。
 
  我们要发挥少数民族文化资源优势,促进民族文化与旅游、体育、教育、科技等融合发展,重视广西各民族传统工艺的传承创新,加强创意人才的培养,促进创意设计与实体经济、现代生产生活、现代民生消费需求接轨。提升“壮族三月三”“刘三姐”等民族文化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宣传“秀甲天下 壮美广西”文化旅游品牌形象,讲好“广西故事”,宣传广西发展的新成就,在国内外打响广西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品牌。
 
 
 
  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二级巡视员  朱小梅:我们要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基础上,建立宣传、发展改革、财政、文旅、民宗、广电、农业农村等多部门参与的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联席会议制度,制定议事规则,统筹协调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重大事项。出台全区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文件,明确各地各部门职责,加强部门资源整合,集中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相关资金,用于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重点工作、重大工程。
 
  我们要加强培训,将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内容纳入各级各类培训班课程。我们还要创新传承机制,拓宽传习渠道,积极开展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活动,评选表彰一批为各民族文化传承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群体和个人。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参与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培养一批擅长民族文化学术研究和经营管理的高素质人才。
 
 
  结 语:
 
  大力开展非遗传承保护工作,加强有关保护与开发优秀传统文化的立法工作,全面提升文物保护管理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要将历史文化景观串联起来,在主题公园及城市建筑、公共设施、旅游景观中,融入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积极推进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展示中心等文化设施建设。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文化影响力,让非遗走进生活、走进大众,增强各民族文化认同,铸牢中华民族的共同体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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