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在协商】大力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 为法治广西建设注入文化力量

发布时间:2023-12-23 08:43:00  来源:广西卫视
  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法治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本期《桂在协商》我们聚焦广西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相关工作,邀请了政协委员和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就《大力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  为法治广西建设注入文化力量》协商建言。
 
访谈嘉宾
 
 
  自治区政协常委 广西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  邓路遥:广西要从整体的方面尽快的研究和出台,有关传承和推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基本的政策法规,以及相应的配套的措施。大力的推进对传统法律文化的研究、挖掘、保护。同时要思考在新时代怎么利用好优秀的传统法律文化。具体来讲,一个是要加强优秀传统法治文化的历史遗迹的保护,弘扬广西的一些代表性的法制人物和他们的精神,因地制宜的建立一些法律基地。第二要加强对广西法律文化的一些典籍文物的保护和利用,将在古籍里面的文字活起来,传下去。第三,要挖掘广西各地的一些传统的风俗,一些家风家训,要把一些在家风家训中的一些优良的法治文化内容要传承下去。第四,要培育新乡贤文化,要吸收一些新乡贤,加入到人民调解之中,协助、助推广西的乡村和谐。
 
 
 
  自治区政协委员 炜衡(南宁)律师事务所主任  唐波:建议围绕这个传承创新和转化中华传统优秀法律文化,编制成年度的研究课题,引导区域内的高校科研院所、政法机关等研究人员,深入挖掘“民为邦本”、"礼法并用"、"以和为贵"等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精华,加强对研究成果的阐发、公共普及和传承运用,进一步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研究纳入广西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的研究课题。打造一批数字概念的广西法制文化馆,品牌栏目或者工作室,组织人员梳理我区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关的名人故事等内容,创作成文学或其他艺术作品,打造出深受群众喜爱,有广西辨识度的特有的品牌。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党组成员 副厅长 黄耀林:我们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目前的主要做法是,一是加强了对法律文化历史遗产的保护。广西法律文化历史遗产有与法律相关的石刻,比如说南宁市杨美圩"杨美街通乡士庶设立禁约永远碑记",桂林市大河圩"灵川县公议乡约碑记"等等。这类石刻为相关的研究学者注意收录与相关的著作。同时一些石刻在我们各级的博物馆也得到了很好的收藏保护,还有展示宣传。比如我们金秀瑶族自治县,瑶族博物馆就专门设有石碑陈列区。金秀县有五大的瑶族支系,各个村寨都有设立"石牌律"的传统。1951年金秀大瑶山各族群众以设立石牌的方式订立了"大瑶山团结公约",探索出将瑶族"石牌律"的约束力,与现代社会治理相结合的治理新模式,让民族传统文化融合新内容发挥新作用。二是发挥了我们博物馆纪念馆的社会教育功能,组织广西民族博物馆举办了家和万事兴,广西家庭家风主题展,突出展示了广西的清廉家风文化,打造家风家训文化的展示平台,和我们的廉政教育的基地。三是科学开展古籍保护观察工作。目前广西两个省级图书馆的古籍产量大约有26万册,我们坚持在年度预算中列支古籍修复用的专用的经费,有力的保障了修复工作的开展。为了提高我们古籍的修复工作的水平,2018年底广西图书馆全新建设的广西地方民族文献中心大楼启动,设有两个独立的近2000平方米的古籍书库,包括涉及传统这个法律文化在内的古籍得到了较好的保护。
 
 
 
  自治区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处长  陆建武:我们也积极的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与新时代的普法的特点相结合,结合我区红色资源丰富的优势,加强对红色法治文化的研究。并融入到一些新的媒体优势,以短、灵、快的微宣传、微视频、微故事、微电影等形式,提高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传播的时效性,还有有效性。深入开展最美家庭守法示范户等优秀典型的评选活动,培育文明之风,良好家风和淳朴民风。在"法治三月三"的创新上,我们持续开展"法治山歌"的征集,还有法律知识的有奖问答,推动智慧普法的创新,通过互联网加法制文化的形式,推进多媒体普法矩阵建设,不断的拓展法制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
 
 
  连线嘉宾:
 
 
  自治区政协常委 贺州市政协主席  陈远明:我们立足当地文化资源禀赋,精心挖掘贺州历史名人典故,建立了贺州文庙家风馆、八步区江氏客家围屋和黄士韬故居、平桂区张廷辅故居、富川瑶族自治县葛坡镇深坡村宗祠家训等一批传统家风家训教育基地,打造了富川瑶族自治县朝东镇秀水村石鼓廉文化基地、福溪村"廉政园"等一批勤廉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其次,我们还注重发掘和打造了一批具有宗祠法治文化的特色品牌,比如我们八步区贺街镇、昭平县黄姚镇,挖掘30多个姓氏的宗祠文化中关于家风、族规、村规民约中的法治内涵,引导群众养成规则意识,维护社会秩序起到重要作用。
 
 
 
  自治区政协社法委副主任  黄忠官:在加强法治建设方面,我建议。一要推动法治、德治、自治相融合,形成人人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社会共识。二要搭建多层次、多元化的服务平台,提高社会自我协调、自我供给的能力。三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健全、配强基层骨干力量,做好法治最后一公里的工作,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深入人心。
 
 
 
  梧州市政协党组副书记 副主席 莫永东:我们参与到《梧州市六堡茶文化保护条例》,《梧州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条例》等地方立法的起草论证协调环节,助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参与创作壮剧《苍梧之约》,现代粤剧《警魂》等法治文化精品,协助党委政府打造"粤桂一家亲"边界普法,民族团结、法制宣传"四大工程"的普法平台,讲好中国法治故事。组织开展协商议政、民主监督等活动,在建言献策中践行"法令行则国治"的传统法治理念,发挥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平台作用和联系界别群众的优势,协助党委政府推进基层协商民主,通过"以和为贵"等传统法律文化,促进调解矛盾纠纷,助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全国政协委员 自治区高院副院长  义芳: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方法在于明体达用、体用贯通,也就是要把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融入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全过程各方面。另一方面也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中华法系之所以绵延坚韧,和我们的宣传教育密不可分,我们要加强对中华法律文化的研究、宣传、教育,让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融入到老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成为塑造风清气正、道德观念的重要信仰,让法治宣传更接地气,更有效果,让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新时代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
 
 
  结 语:
 
  我们要坚持实事求是,始终以唯物史观辩证地对待中华传统法律文化,充分发掘其中积极的、合理的因素,使优秀的中华传统法律文化在新时代焕发出更强大的生命力。
 

Copyrighto © 2019 政协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凯旋路2号 邮编: 530201联系电话 : 0771- 4952920 电子邮箱 : gxzxweb@126.com

桂ICP备13004002号 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0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