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在协商】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支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坚实保障。各级政府机关应该如何让群众直观地理解和感受法治文化、法治思想,提高依法办事、依法合理表达诉求的能力,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有效的法治阵地和坚强的法治保障。本期《桂在协商》, 主持人赵琳邀请自治区政协委员、广西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邓路遥;自治区政协委员、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专家委员会主任、广西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副会长黄玉华;自治区政协委员、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南宁分所主任、广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副会长唐波;自治区政协委员、广西哎哟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广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副会长莫烦来到演播室,为乡村法治文化建设工作建言献策。
访谈嘉宾
我个人认为在法治建设与法治文化建设的衔接上,特别是在如何通过法治文化的建设来保障乡村振兴这个方面,我们的系统研究还不够,整体的策划也不够,这是我感觉的第一个保留之处。那么第二个不足,我们自治区关于法治文化建设的一些政策、一些措施,也包括一些地方性的法律规章,到了市县的时候,特别是到了行政村的时候,在理解上还存在一些偏差,所以落实也不是很到位。你比方说法治文化建设到底怎么干?这并不是刷一两条标语、喊一两句口号、搞一两次讲座就行了,或者发几本书就行了。所以这里面有很多细微的东西在里面,有很多绵绵用力、久久为功的东西在里面。
我们要加强涉农司法保障这类问题,还要加强构建矛盾纠纷调解机制的完善问题。涉农的司法保障,第一要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涉农的,涉及制造和销售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还有涉及到非法吸收农民存款这个集资诈骗,涉及到黄赌毒,特别是赌这一块,等等各种坑农害农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作为司法保障的第一个方面。第二个方面要加强执法监督,及时地处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行为,在依法维护农民的合法权利和人身权利、财产权利这一方面的同时,就扩大了我们法治在农村的影响,在村民心中的影响,也提升了法治的权威性。
法治环境营造方面建议进一步加强三个工程。第一个就是法治文化宣传阵地的建设工程。第二个是要加强法治文化创作工程,建议有关职能部门创作组织,一大批既有意义又有意思的法治文化大餐,让严肃的法律条文转化为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来走入寻常的百姓的生活。三就是法治文化惠民的工程,制作提供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资料宣传品,开展经常性的法治宣传活动,使广大群众在休闲娱乐潜移默化中接受普法教育,提升法治文化的素养。
在我们乡村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建议进一步加强四个保障。第一个就是领导保障,乡村法治建设必须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乡村法治文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第二个是组织保障,建议充分发挥我们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在乡村法治文化建设中的职能作用。三是经费保障,切实将法治文化建设作为一项公共服务,纳入财政预算,将相关公共法律服务纳入政府的购买目录,进一步落实政策资金和人员等各项保障,检查和推动法律顾问工作经费补贴的落实情况。第四个是机制保障,建立健全考评价、机制,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各级特别是镇、村两委班子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连线嘉宾:
近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区把乡村法治文化建设作为推动普法规划实施和法治广西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初步形成了坚持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司法行政部门牵头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界和全体公民共同参与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机制。投入1000多万进行示范性建设,打造了37个省级干部学法用法联系点,示范带动各级领导干部建立1983个联系点。扎实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牢牢抓住"依法治村"这个关键,按照"五个有"的要求开展法治乡村建设,全区共有103个村(社区)荣获得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打造"西普法"融媒体宣传平台,开办法治媒体专栏共91个,普法网站17个,头条微信号170个,微博61个,乡村法治宣传格局逐步形成。下一步,我们将从贯彻落实习总书记视察广西时对乡村振兴工作的部署要求出发,自觉把法治文化建设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持续推进村级文化场地、村级法治讲堂、法治宣传专栏、村级法律图书室(角)、村级公共法律室建设,用好"网言网语"、"微传播",以短、灵、快的微宣讲、微视频、微故事、微电影等形式,提高法治信息传播的及时率、到达率。做好对广西法律古籍、文物的保护,让书写在古籍、文物里的传统法律思想文化活起来、承前后、传下去。引导各村结合实际,对原有的村规民约进行认真梳理和修改完善,发挥新乡贤、新社会组织的示范带动作用,以道德治理水平的提升为推进乡村治理体系现代化贡献力量。
"七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自治区财政厅按每年全区人均0.5元的标准安排自治区本级法治宣传教育经费。2017年至2021年安排自治区本级法治宣传教育经费预算共计1.35亿元。"七五"普法期间全区共打造法治文化公园和法治文化广场1566个,法治文化长廊4142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605个,乡村法制文化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二是自治区财政厅及时下达有关资金,帮助支持市县司法行政机关购置相关业务装备,切实支持乡村法制文化建设。其中:2020年下达全区司法行政机关有关经费1.9亿元,2021年下达2.2亿元。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厅将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统一工作部署,立足财政职能,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在"八五"普法期间继续按照"七五"普法期间的标准,计划每年安排自治区本级2700万元法治宣传教育经费,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法治宣传教育和乡村法制文化经费保障工作。
结语:
多措并举贯彻落实好中央和自治区相关部署,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助推少数民族地区法治文化建设,夯实依法治国的群众基础,方可助力我区乡村振兴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