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建设路径探索

发布时间: 2021-06-10 08:49:00 来源:

□ 南宁市政协 江振华
 
  人民政协是专门协商机构,这是对政协的性质定位,也是对政协的工作定位。新时代扎实推进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建设,必须聚焦主责主业,强化委员责任担当,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更加有效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充分彰显人民政协的制度优势。
 
  一、聚主责,为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明职责”
 
  首先,要准确把握专门协商机构工作定位的新内涵。专门协商机构综合承载政协性质定位、职能定位、制度定位和工作定位,人民政协主要工作是“协商”,工作主要方式是“搭台”,工作主旨是“双向发力”。其次,要重点突出专门协商机构“专”的特点。要把握“仅此一家”专门协商机构的职能定位,树好协商民主的“政协样板”;要突出人民政协“专门”的协商机构的制度优势、“专业”的协商传统优势和“专长”的人才智力优势;要突出政协“专委会”的基础性作用和界别独特作用,切实“专”出特色、“专”出质量、“专”出水平。再次,要紧紧抓住提升协商质量这个关键。树立鲜明的质量导向意识,努力擦亮专门协商机构的牌子。第四,要突出加强市县政协工作这个重点。市县政协要确保每年有4次以上的专题协商活动。
 
  二、抓主业,为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搭好台”
 
  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主要工作方式是“搭台”。一是要搭好协商基础性平台。协商议政前,邀请党政部门向委员介绍相关情况;协商议政中,邀请党政部门领导出席政协协商活动,宣讲重大决策部署,回应广大委员关切。二是要搭好广泛、多层、制度化的协商平台。一方面,要重点抓好全体会议、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专题协商会等行之有效的协商平台建设。另一方面,鼓励市县政协因地制宜、与时俱进,打造具有本地特色、便于操作、实效明显的品牌协商平台。如浙江省政协“请你来协商”平台,济南市政协“商量”平台等。同时还要强化“互联网+政协”思维,积极探索运用全媒体开展网络议政、远程协商开放平台,打破时空的限制,实现线上线下“零距离”协商。三是要搭好协商向基层延伸的平台。把政协协商的触角伸向基层,让协商民主“飞入寻常百姓家”,既反映民声,又引导民意,更好地推动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使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人民政协为人民,委员离自己很近,政协就在自己身边。四是要搭好浓厚的协商文化平台。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平等协商、有序协商、真诚协商”和“政协协商不强加于人、不各说各的话、不偏激偏执”的原则,大力培育协商文化,坚持商量办事,最大限度凝聚共识。一方面,鼓励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政协各参加单位、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加各种协商活动,充分发表意见建议,引导社会各界有序参与公共决策和政治生活,努力寻求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另一方面,必须增强党政领导特别是一把手的协商意识,愿意协商、主动协商,提高对重大决策的协商自觉,重视协商意见落实。更加注重在全社会倡导和推动形成“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有话好好说”的讲民主重协商的行为和生活方式,从而形成全社会日益浓厚的协商文化氛围。
 
  三、强委员,为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唱好戏”
 
  政协“搭台”是手段,目的是更好地引导委员“唱好戏”。一是要切实强化责任担当。教育引导委员深刻认识、珍惜委员荣誉和政治身份,坚持为国履职、为民尽责情怀。让委员真正感到,荣誉在引领、责任在鞭策,进一步强化讲责任的自觉、负责任的态度、担责任的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要切实提升协商能力。以大学习、大培训为抓手,引导委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切实学出坚定信念、学出使命担当、学出协商动力。以开展经常性履职实践为途径,把协商民主贯穿履职全过程,把调查研究作为开展协商的必须环节,做到摸实情、察实况、求实效,真正做到协商有理、协商有据、协商有底。以提升专业协商能力为重点,引导委员树立协商理念,不断提升协商的专业精神、专业素养,全面提升协商能力。三是要切实遵守协商规则。要严格按照年度协商计划确定的议题来开展协商,自觉执行协商程序、形式和行为规范,确保协商是有组织地、平等地、理性地进行。善于以理服人、对事不对人,善于心平气和、增进理解,善于化解矛盾、不扩大分歧,善于解疑释惑、促进团结,从而使协商真正成为集思广益、凝聚共识的过程。
 
  四、建机制,为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做保障”
 
  构建良好的制度机制是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的重要保障。一要着眼进一步加强党对政协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好党委会同政府、政协制定年度协商工作计划制度,完善党委政府负责同志出席政协全体会议,听取大会发言、参加分组协商讨论和督办重点提案等工作规范。二要着眼进一步完善政协协商工作,认真制定政协协商规程。细化完善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的落实机制,明确什么样的决策要先协商,谁来提出协商,又由谁来确定,明确坚持调研于协商之前,把协商互动列入必要环节,对协商参与范围、协商原则、基本程序、交流方式、成果报送与跟踪反馈等作出制度性安排,构建一个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规程。三要着眼进一步提升政协履职质量,认真制定推进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提升协商议政质量评价办法,积极推动政协工作由“做了什么”“做了多少”向“做出了什么效果”转变。四要着眼进一步完善委员履职管理,建立政协党组点评党员常委履职建言制度,把委员参加会议、调研、视察、考察活动和提交提案、大会发言、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情况纳入委员履职档案,引导委员做好“委员作业”、常委交好履职报告。五要着眼进一步解决基层政协“两个薄弱”问题,认真制定完善加强对下级政协工作联系指导的若干意见,完善沟通协调、上下联动、信息互通、交流指导机制,不断提升政协工作整体合力。六要着眼进一步规范内部运行机制,完善政协机关内部办文、办会、办事规定办法,规范服务内容,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政协机关服务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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