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的进展成效、面临的困难及建议

发布时间:2020-11-30 09:03:00   阅读次数:次   来源:广西扶贫网
  “十三五”以来,河池市共搬迁建档立卡对象3.96万户17.62万人。在抓好群众搬迁工作的同时,河池市超前谋划易地扶贫搬迁“后半篇”文章,在广西首个推行实施《河池市加强和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工作指导意见》“1+7”文件,工作重心从搬迁安置阶段向后续扶持阶段转移。
 
  一、进展成效
 
  2020年以来,河池市突出抓好搬迁群众住房保障,强化搬迁后续扶持及管理,深入落实基层组织建设、基础设施配套、公共设施配套、培训就业、开发产业、文化体育活动、安置区社会治理等七大服务工程。目前,搬迁群众均平等享有教育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各项社会保障“应保尽保”,安置区文化体育活动正常开展,社会管理有序,搬迁群众知党情、感党恩。全市121个集中安置点,累计新成立安置点党组织99个,选派党建组织员等116名,未新建的都就近挂靠落实,党的工作实现全覆盖。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安置点治理新机制,计划在都安、大化、凤山等7个县的城区安置点创新成立街道办事处。全市121个集中安置点道路、给排水、垃圾处理等设施全部配套完成;已落实义务教育学校259个、幼儿园121个、医疗机构205个,建设各类服务中心811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比周边居民小区更有颜值、更宜人居。
 
  河池市通过实施“十大百万”产业工程,以及落实“八个一批”就业创业等帮扶措施,投入后续扶持资金14.8亿元发展特色农林业、劳务经济、现代服务业等产业,惠及17.62万建档立卡搬迁人口,3.89万户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搬迁户100%实现1人以上稳定就业,且全市11个县(区)已有7个县(区)建成易地扶贫搬迁产业园,后续扶持成效明显。全市累计验收认定通过易地扶贫搬迁脱贫摘帽17.62万人,有效实现了“易地扶贫搬迁稳定脱贫一批”目标。
 
  二、面临的困难
 
  (一)搬迁后续管理配套虽多,但可正常运行少。当前推动抓实安置点社区建设存在时间要求紧,工作下沉难,抓出效果难等短板,全市已落实党政、物业等服务机构300多个,但因各安置区布局分散、大小不一、建设运行时间不同等,部分安置点治安、物业、就业等服务管理机构尚未形成高效的管理机制,部分安置区党组织、卫生、学校等人员编制、工作经费还未落实到位,相关工作开展不够顺畅。
 
  (二)扶贫车间带动效果不明显,搬迁群众 “家门口”就业意愿不高。河池市产业基础薄弱,经济总量较小,各县(区)龙头企业不多,农村农业小规模生产、分散经营仍然占主导地位。受自然灾害、市场行情、疫病防控、技术指导等方面因素的制约,安置点内扶贫车间、企业等规模较小、抗风险能力不强、带贫能力有限。该市当前已在安置区创建扶贫车间140家,其中人社局认定的就业扶贫车间114家,扶贫车间总共安置3552名贫困劳动力,其中搬迁劳动力1622名,搬迁贫困户“家门口”就业增收效果不明显,部分搬迁群众短时间内融入城市并通过就近就业扶持脱贫致富有一定难度。
 
  (三)搬迁户人口自然增长后住房面积无法满足生活需求。易地扶贫搬迁的人均住房面积红线为不超过25平方米,搬迁户搬迁入住后,嫁娶生子的人口自然增长导致住房拥挤,人居面积矛盾逐步显现。搬迁户旧房已拆除无退路,新居面积不够住又无能力购房。在现有住房无法满足居住要求的情况下,有的搬迁户只能向外租房,增加了搬迁户的经济负担。
 
  三、几点建议
 
  (一)建议增加安置区社区建设的人员编制和经费。社区是打通服务搬迁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安置点社区建设情况关系民生、连着民心,要实现人口规模 800 人以上大型安置点全部建成便民利民“九个中心”目标任务,还需持续发力、久久为功。针对部分安置区党组织、卫生、学校等人员编制、工作经费还未落实到位、相关工作开展不够顺畅的问题,建议国家将人员编制和经费向安置区“九个中心”服务机构倾斜,落实安置点服务机构人员、经费的保障,切实提升社区服务功能,促进服务机构高效运行。
 
  (二)建议继续加大后续产业和就业创业的支持力度。河池市贫困发生率大、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搬迁移民自身脱贫能力不足,加上市县财政困难,投入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发展和就业创业资金有限,建议中央财政继续增加专项扶贫资金规模,让各级财政的脱贫攻坚资金需求得到保证,加大对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和就业创业资金的支持力度,在土地、融资、用电等方面给予更大的政策优惠,大力引进劳动密集型、生态友好型企业,多措施促进贫困地区安置区扶贫车间、企业的发展,让更多搬迁群众在家门口有事可做、有业可就。
 
  (三)建议进一步出台政策或指导意见,解决人口自然增长搬迁户的居住需求。针对人口自然增长型的搬迁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不达标的问题,希望国家研究出台相关政策或指导意见,比如廉租房政策,把扶贫搬迁二次安置纳入“十四五”规划,满足集中安置点人口自然增长搬迁户的住房需求。□ 潘竹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