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在协商】落实乡村振兴战略 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业发展

发布时间:2019-12-23 10:09:00  来源:广西卫视海丝路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和工作目标,农村养老问题事关农村秩序的稳定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随着国家老龄化的加速,农村养老问题日益引发了社会关注,已经成为了一个热点社会问题。今晚播出的《桂在协商》,我们演播室邀请到自治区政协委员、贵港市政协副主席黄汉洋;贵港市政协委员、贵港市民政局副局长苏强;桂平市黎明福利养老院院长黎明;贵港市政协委员、贵港市康乐湾养老中心董事长邱秀莲。我们一起来聊一聊农村养老服务业的相关话题。

 

  近几年来,贵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业工作,统筹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据统计,截止今年4月,全市纳入农村特困供养人员24561人,其中全自理23721人,全护理380人,半自理460人。贵港市特困供养人员生活供养费标准统一为390元/人/月;全护理费标准三区为870元/人/月,桂平市和平南县为780元/人/月;半自理费标准三区为435元/人/月,桂平市和平南县为390元/人/月。 目前,贵港全市乡镇敬老院实施公建民营养老机构5家,其中港北区2家,港南区1家,平南县2家,桂平1家。贵港市农村养老工作在近年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同时也遇到了诸多的困难。

 

访谈嘉宾

 

 

  我们贵港市政协充分发挥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近几年来, 我们多次联合政府、(各职能)部门深入到县(市、区) 到乡村开展相关的调研,通过调研活动了解到情况来看,我们贵港市在推动农村养老事业发展这方面是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采取了一些积极的办法, 归纳起来我觉得有几个方面:第一是统筹规划 ,积极构建养老服务体系,为了应对人口老龄化, 快速发展的趋势,稳步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初步建立了以居家为基础、社会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第二是关注重点,切实保障农村特困老人的供养,不断加大财政投入,逐年提高农村特困老人的保障标准。第三是加强管理,组织开展养老机构的星级评定, 第四是深化改革,积极开展农村养老机构的“公建民营”这方面的探索(工作)。

 

 

  到2021年,我们规划建设10个以上超过200张床位的养老服务示范机构,(规划)建设10个100张床位以上的(区域性)农村养老服务中心,创建5个老年人宜居社区。对广西已经列入(健康)养老产业发展专项行动,计划投资项目(库)的几个项目,我们将协调有关部门加快落实(项目)土地(用地)指标,和项目融资优惠政策,推动项目早落地、 早建设。

 

 

  目前的现状,我们的医养结合还是一种“1+1”的机械性的合作。比如说现在就是在一个场所,分别办有一家养老院和一家医院,那么它的法人是不同的, 它管理的部门也不同的,比如说养老院是民政部门(管理)的, 医疗机构是卫计系统(管理)的,或者医保的,它的报销的程序也不一样的。比如说这个老人在养老院住院,他病的时候必须拉到医院去。比如说这个医院派人到养老院去医疗行为,按照现在来说是不合法的,要超执业范围。所以现在还是勉强“1+1”的关系,在一个病床里面,养老院里面,他在养老院住是养老,有病的时候就是住院,假如能够做到这点 就是 “医养结合”的内涵就更加好了。

 

 

  对于我们民办养老机构来说,我们要抢抓机遇,积极融入贵港市大健康产业的发展,不断拉长产业链,把娱乐文化、健康养老、旅游归宿、企业联盟都融入到养老机构的发展规划和建设之中。医疗康复保健与养老相结合的“医养结合”新型养老服务模式,有效的解决了老人的养老、就医问题,不仅让群众“老有所依”,更让他们“老有所医”。国家推行医养结合,目的就是要通过“医”的加入,来突破传统的养老服务模式,并利用“医”的成熟的标准,提高养老服务的专业性, 增强养老服务的品质,来提升养老服务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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