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解读(二)

发布时间:2019-03-14 08:47:24   阅读次数:次   来源:广西日报

强化“三保障” 民生大改善

——自治区《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解读(二)

 

  ■保障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要达到95%,帮助因学致贫11.27万人脱贫

  ■改善142个贫困村卫生室,为7437个贫困村培养村医

  ■保障全区完成危房改造12.66万户

 

  未来三年,我区明确提出从义务教育、医疗和危房改造入手,补齐短板,强化“三保障”,进一步促进贫困地区的民生极大改善。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要达到95%,明确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加强师资力量配备,建立从幼儿园到大学的完整教育资助体系,多渠道解决控辍保学问题,帮助因学致贫11.27万人脱贫。

 

  实施贫困地区健康扶贫三年行动计划,切实降低贫困人口就医负担,加大保障政策的帮扶力度。帮助因病致贫11万多人脱贫,改善142个贫困村卫生室,为7437个贫困村培养村医。全面实行农村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先诊疗后付费”,在定点医院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实现全区范围内各项医疗保障政策的“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开展贫困地区慢性病、常见病防治专项行动。与此同时,加强乡镇卫生院、村级卫生室等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农村订单定向本科、高职(专科)、中职医学生培养计划,确保贫困地区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设立1个全科医生特岗,每个贫困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

 

  全区完成危房改造12.66万户。农村危房改造明确要注意重建与修缮相结合,合理控制住房面积,符合基本入住条件,达到基本安全要求。还要与建筑风貌、改厕改厨和传统村落保护相结合,做好人畜分离,确保清洁卫生。 ■ 韦继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