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案选登

提案之声(2016)第一期——扶贫开发

2016-12-08 16: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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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党对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脱贫攻坚战的冲锋号已经吹响。我们要立下愚公移山志,咬定目标、苦干实干,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到2020年所有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01关于运用大数据信息管理系统创新“精准扶贫”机制的建议

 

 政协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
 
党  派  提  案
 
第 20160039 号


案    由: 关于运用大数据信息管理系统创新“精准扶贫”机制的建议
 
审查意见: 主办:自治区扶贫办
 
                     会办:自治区发改委,自治区农业厅,自治区金融办
 
内    容:

  长期以来,扶贫工作一直存在贫困人口底数不清、情况不明、针对性不强、扶贫资金和项目指向不准、扶贫效益不高等问题。2015年下半年,我区通过建立从自治区到自然屯的六级联动机制,抽调20多万名扶贫工作队员大规模进村入户,采取“一进二看三算四比五议”的方法,在2014年建档立卡的基础上,再次对全区贫困人口展开一次全面彻底的精准识别工作。为了做到“精准扶贫”,精准识别是前提,在精准识别原始数据采集阶段结束后,有必要建立健全广西统一的“精准扶贫”大数据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实行动态管理。通过“精准扶贫”大数据信息管理系统,可以更有效地实施精准扶贫,即做到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提高扶贫的实效。
 
  为此,建议尽快建立“精准扶贫”大数据信息管理系统,利用“互联网+”构建大数据平台,推动扶贫由“粗放管理”向“精准管理”转变,以提高对我区的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扶贫的精准性。提出如下建议:
 
  一、构建“精准扶贫”大数据信息管理系统
 

  应重视建设“精准扶贫”大数据信息管理系统的领导工作,加大资金投入,加强顶层设计,构建全区统一的精准扶贫大数据信息管理系统,利用大数据和互联网技术建立自治区、市、县、乡、村五级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扶贫网络,同时对涉及精准扶贫的相关部门(如公安、国土、房产、工商、教育等),要将其有关信息嵌入扶贫大数据平台,精准锁定每一个贫困户的信息。全方位、全过程大数据监管扶贫情况和扶贫成效,真正做到精准识别、精准管理、精准监控和精准考核。
 
  二、抓好各市县扶贫大数据平台信息建设工作
 
  一是各级政府要建立起精准扶贫数据信息中心。该中心可设在扶贫办或在已有的政府信息中心,各中心配备专职人员,专门从事精准扶贫数据的采录、识别、归类、整理、更新、管理、评价工作。二是提高精准扶贫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市县要依据国家制定统一的扶贫对象识别办法,结合广西的实际情况,对扶贫对象进行精准识别,实施动态管理,每年至少核实并更新一次,通过大数据深入分析贫困户致贫原因,逐村逐户制定帮扶措施,集中力量予以扶持,切实做到扶真贫、真扶贫,确保在规定时间内达到精准脱贫。三是确保数据录入的准确性。要求各乡镇每年如实地对识别的贫困人口全部登记造册,填写各类表册,建档立卡和录入数据信息。数据信息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和篡改。乡、村数据信息采集结束后,要进行严格的审核把关,最后由市县扶贫信息中心负责汇总并录入扶贫大数据平台,及时上传自治区级的扶贫大数据平台,统一进行精准识别监控的动态管理。四是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县、乡(镇)、村三级公示制度(包括网络平台公示),公开操作程序,接受群众监督,严防因扶贫对象认定不准确而引发新的矛盾纠纷。
 
  三、强化大数据挖掘在精准扶贫方面的应用
 
  目前,全区性的扶贫建档立卡数据库仅实现了数据录入、查询和统计、个别地方的粗浅分析等较低层次的功能,还未深入地去发现数据中存在的大量有用扶贫信息,更无法进一步通过数据分析发现更高的精准扶贫价值,依然属于“粗放管理”。
 
  大数据时代的来临,为创新扶贫开发方式提供了新的理念和技术支持,各级政府要积极利用大数据带来的快速、便捷和高效来加快推进连片特困地区扶贫攻坚与精准扶贫工作。运用大数据对扶贫对象、扶贫信息进行精细管理,及时精准识别和更新脱贫信息,实现数据动态监测和贫困对象动态进出,做到动态管理、进出有序。通过数据挖掘手段,对采集的大数据进行系统地、深入地分析,从中挖掘出隐含的、先前未知的并有潜在价值的扶贫信息,归纳总结出各地贫困人口的不同特征,实现对贫困人口的精准识别和对扶贫模式的效率判定。在此基础上为每个贫困户量身定制可量化、看得见、能落实的帮扶措施,为各级政府因户施策、对症下药、检验成效提供精准扶贫的决策依据。
 
  四、全区性的扶贫大数据信息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开发
 
  系统平台应具备以下一些基本信息功能:
 
  扶贫政策信息:包括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的各种中央和地方扶贫政策、惠民政策文件及扶贫措施等信息,让帮扶责任人和贫困群众及时了解各类扶贫政策和措施,灵活用好有关政策,提高脱贫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贫困农户的详细信息:包括家庭人口、留守儿童、空巢老人、健康状况、家庭财产、致贫原因(区分因灾、因病、因学和缺项目、缺资金、缺劳力、缺技术等)、脱贫诉求以及脱贫、返贫情况等信息,保证贫困户认定的透明公开和精准识别。
 
  帮扶责任人信息:包括帮扶措施、帮扶方式、帮扶责任、脱贫进展情况等扶贫考评信息。
 
  扶贫开发项目信息:包括产业发展规划和项目推广信息,如各地方特色产业、农副产品发展信息、产品流通信息、民族生态旅游扶贫开发项目等,引导贫困户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
 
  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提供农村土地流转、土地经营权、农业生产设施等信息。通过加快土地流转,实行适度规模经营,最终形成一批有质量、有规模的特色产业基地和养殖大镇、大村、大户。引导贫困户以“合作社(公司)+基地+农户”模式加盟。
 
  农村金融扶贫信息:主动发挥县域和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作用,通过金融扶贫数据平台,提高扶贫的准确性和针对性,扎实推进金融扶贫工作。田东县在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借助金融扶贫数据平台,推进扶贫工作,做出了有效的探索与实践,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值得学习推广借鉴。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包括安居工程、生态移民、卫生饮水、道路修建等信息。
 
  农村公共服务信息:包括社会力量对口帮扶、跟踪帮扶、农业保险、农村信用、助农担保等服务信息。
 
  农村教育扶贫信息:包括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技能培训、就业培训等信息,提升贫困户的造血功能。
 
    提 案 者:民进区委

 

02关于加快石漠化地区精准扶贫的建议

政协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
 党  派  提  案
 
第 20160065 号

案    由:关于加快石漠化地区精准扶贫的建议
审查意见:
主办:自治区扶贫办
会办:自治区发改委,自治区财政厅

内    容:

 

    近年来,广西经济社会发展虽然取到了明显的成效,但在石漠化地区贫困问题十分突出。目前,全区有35个县域被划入石漠化连片特困地区,片区总人口1046.4万人,占全区24.2%。总体上看,石漠化地区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自然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经济发展水平低,支柱产业薄弱;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基本公共服务严重不足;社会事业发展滞后,自我发展能力不足。石漠化地区精准扶贫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有:
 
  1、贫困面广、任务艰巨,扶贫攻坚进入克难攻坚啃硬骨头阶段。大部份贫困人口人多地少,土地容量小,居住条件恶劣,基础设施薄弱,扶贫产业支撑力不强,贫困农民自我发展能力较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成本高、实施难、效益低。
 
  2、扶持资金投入不足,资金整合难。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地方财政扶贫资金投入不足,目前主要依赖中央和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项目配套资金筹措难度大;二是资金整合方面难度大,以扶贫生态移民为例,受限于省直管县财政体制,各项资金分散在各县各部门管理,且各项资金使用均有特定的用途和要求,市县两级很难统筹整合资金
 
  3、精准扶贫工作还不到位。贫困户致贫原因、脱贫路径、扶持措施、脱贫时限不是非常精准,大部分贫困户还没有落实帮扶责任,要实现精准管理、精准考核到户到人还有很多工作要做。一些地区尽管存在石漠化现象(如宜州市),由于未列入滇黔桂石漠化片区县,
 
  4、后续管理薄弱。部分乡(镇)、村重建轻管现象仍然存在,乡( 镇) 在争取资金建好项目后,后续管理工作抓得不够,导致项目村所制定的各种管理规定流于形式,工程的整体效益不能充分发挥。
 
  5、部分基层对脱贫责任紧迫性认识不足,脱贫的积极性不高。
 
  6、对各地石漠化成因及如何更有效地和开展扶贫工作,进行深入具体的科学研究方面严重不足,在石漠化治理和精准扶贫尤其是开展产业扶贫工作中缺乏扎实的科学研究成果的支撑。
 
  为加快石漠化地区精准扶贫,为此建议:
 
  一、全面加强扶贫机构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扶贫信息管理体系。按照“六个精准”要到村到户,市、县、乡、村四级扶贫信息管理人员首先要配好配齐。一是各县乡村配齐配强扶贫专职副县(区)长、副乡(镇)长、村扶贫专干;二是帮扶的干部力量到点到位,确保县级有扶贫工作队、乡镇有扶贫工作组、贫困村有扶贫队员;三是全面完成扶贫管理信息网络建设,落实专人管理,到县到乡到村到人,对精准扶持目标和扶贫对象实施动态管理。与此同时,加强对县乡村扶贫工作指导力度,县级要有扶贫工作队,乡镇要有扶贫工作组,村级要有扶贫工作队员,并纳入扶贫队伍统一管理和保障各级工作队员工作经费。
 
  二、明确时间节点,制定减贫目标,层层签订责任状。按照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扣出没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其余贫困扶持对象要全面实现脱贫目标,为此要测算出各县(区)2015-2020年每年减贫的任务目标,倒排工期,算好两本账(脱贫帐和小康帐),签订减贫目标责任状,逐年落实减贫目标责任。市与县(区)两级党委政府签订责任状,县(区)与乡(镇、街道)、县直单位签订;乡(镇、街道)与村委会签订;定点帮扶单位与单位干部职工签订;干部职工与帮扶对象层层都要签订责任状,把脱贫任务和帮扶内容以及脱贫措施和考核分解落实到点到村到户到人。
 
  三、落实责任主体,强化督查和考核。推进的责任意识。把扶贫工作业绩与财政扶贫资金分配相挂钩,并在下一年度各类财政扶贫资金分配和社会帮扶资金扶持上予以奖励和倾斜。将扶贫工作业绩考核结果作为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选拔任用的主要标准。鼓励干部勇于担当,积极作为。
 
  四、加大产业扶贫力度,力争实现可持续脱贫。充分利用,本地资源优势,科学选定扶贫产业,广泛覆盖石漠化片区贫困村困难户。培育扶持龙头企业,发挥其引领带动作用。培育特色产业,如因地制宜,重点培育特色农林牧渔业、特色旅游业、特色手工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等民族特色产业和地域特色产业。依靠高科技发展传统农业,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实行农业生产标准化。扶智培训教育业。贫困地区贫穷落后的根源在于教育落后、劳动力素质低下。因此,扶贫先扶智,扶智先学技,治贫先治愚。不断提高贫困地区农民的文化素质和专业技能。
 
  五、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加大扶贫攻坚力度,提高工作成效。一是强化扶贫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实行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人管理、封闭运行和“一支笔审批”。二是加大扶贫资金的投入力度,自治区、市一级政府要在财力中适当安排资金增加地方财政投入扶贫项目的比例;自治区、市、县都要设立本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建立财政扶贫资金稳定增长机制,要加大对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涉及县( 市区) 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向国家、省申请取消在国家级贫困县实施病险水利建设、生态修复、交通设施等基础建设项目所要求的配套资金。三是整合各部门相关资金,发挥各类资金的聚合效应,加强扶贫开发资金的使用管理,创新扶贫资金到户扶持机制。

 

提 案 者:农工区委
 

03关于在精准识别工作中精确定位困难户及帮扶问题的建议

政协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
委  员  提  案

第 20160139 号

案    由:关于在精准识别工作中精确定位困难户及帮扶问题的建议
审查意见:
主办:自治区扶贫办
会办: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发改委,自治区民政厅

内    容:
 

        自2015年10月16日,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精准识别贫困户贫困村实施方案》(厅发〔2015〕8号)要求,各市县严格开展精准识别工作。经过三个多月的奋战,精准识别工作进入到收尾阶段,各项工作取得了预期效果。但也出现一些新问题。
 
  一、基本情况
 
  开展精准识别工作以来,经入户评估、村民小组评议、村委会评议、家庭成员信息录入及财产检索等程序后,确定了贫困户名单。在小组评议及村委评议阶段,由于各位评议代表更多顾及到邻里关系,不敢讲真情实况,造成了识别困难户不够精准。加上有些贫困户属于光棍懒汉,自身发展动力严重不足,给帮扶工作带来了一定的挑战性。
 
  二、主要问题
 
  (一)工作队伍良莠不齐,工作效率不一

 
  目前由第一书记及后盾单位1:3队员、县派队员、镇派队员组成的精准识别工作队,工作能力良莠不齐,工作效率不一。区派单位能较好地执行区文件精神,坚持脱产搞识别。然而有些县、乡镇一级队员,脱岗严重,不服从管理,且人员老龄化严重,态度浮夸,电脑知识匮乏,在数据录入阶段困难重重。
 
  (二)准备仓促,数据采集有偏差
 
  精准识别工作过程中,由于前期准备不足,仓促入户识别,导致队员不能很好地熟悉评判标准,在个别村庄出现入户准确率较低,严重影响数据采集。
 
  (三)重视不够,管理不到位
 
  在识别过程中,一些县市、乡镇领导对入户识别工作重视不到位,视察工作草草应付了事,对县派和乡派一级队员监管不到位,督查不严格、整改不彻底;没有重视对精准识别工作的培训和指导,方法不多,措施不力。尤其县镇一级不能成为甩手掌柜,都丢给村一级来负责。第一书记在管理队员方面也是捉襟见肘,尤其是在县派和镇派队员的管理上,由于没有有效的约束力,很难管理到位。
 
  (四)采集信息苦难重重
 
  在有的贫困村,农户理解不到位,在工作队入户调查和小组评议阶段,出现了截然相反的情形。有的贫困村的农户之间相互揭发,这对入户采集信息无疑是有利的,确保了数据的准确性,但就邻里关系而言却造成了极大伤害;有的贫困村农户之间相互包庇,更有甚者谣言四起,以为得了贫困户可以有几万元的现金入账,工作队在采集信息时,遇到的困难可想而知。
 
  现有贫困户人员复杂,自身发展动力不足者充斥其中
 
  在已经识别出来的贫困户中,有相当部分的懒汉、单身汉,由于自身缺乏前进动力,成为脱贫攻坚中老大难问题,怎么样让他们由被动脱贫变为主动脱贫,成为我们要思考的问题。
 
  三、思考与建议
 
  (一)优化工作队人员结构
 
  在帮扶阶段,县乡一级应本着高度负责的原则,高度重视精准扶贫工作,由部门主要领导带队,抽调精兵强将,优化工作队人员结构,加强工作队自身素质及能力建设,便于实实在在精准定位困难户,踏踏实实搞识别与帮扶。
 
  (二)地方政府应高度重视,切实担负起帮扶责任。
 
  具体的扶贫工作,不能一味的一级一级往下压,最后直接丢给村里,地方政府也不能一味的只是检查督促,而应实实在在的深入到帮扶工作中,这体现在在队员的选派上要杜绝"唯人论",避免工作队员良莠不齐,素质低下的情况发生,尤其是在帮扶阶段地方政府职能部门要更多的担负起责任,承担第一责任,组建一支工作能力出色,作风优良的扶贫队伍。走在扶贫攻坚的最前沿。
 
  (三)加强政策引导和宣传
 
  鉴于农村人口的素质普遍较低,要把精准识别的重大意义和原则,向非贫困户传达好,讲解好,坚决杜绝一窝蜂的正当贫困户的现象发生。
 
  (四)做好妥善安置工作
 
  妥善安置贫困户中的老弱病残和移民搬迁人员,对尚有劳动能力但智商不健全的人员,要重点安置;处理好原住居民和新迁人员关系的问题。处理好移民搬迁人员如何造血的问题。
 
  (五)有效做好贫困户和低保标准的有效衔接
 
  目前在一些地区低保户不是贫困户的现象仍然存在。主要原因一些主管部门低保户识别标准执行不严格,按名额分配现象时有发生。
 
  (四)优化现有帮扶机制,改变传统形式
 
  鉴于现在贫困户人员情况相对复杂,能力良莠不齐。不应再采用传统的一对一形式和直接发物到人的传统模式,可以采用二对一(两个帮扶人对一个贫困户)和产业合作社的形式,对部分贫困户可以吸引他们加入到已有的由经济能人发起成立的合作社中,既有督促又有促进。应避免把贫困户集中在一起搞产业合作社,更多的是考虑分而破之。
 

提 案 者:彭  炫
 

 

04关于以贫困村为精准扶持单位开展产业扶贫的建议 

政协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
委  员  提  案

第 20160193 号
 

案    由:关于以贫困村为精准扶持单位开展产业扶贫的建议
审查意见:
主办:自治区农业厅
会办:自治区扶贫办

内    容: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将产业扶贫提到了重要的议事日程,指出要“发展特色产业脱贫”。要“制定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出台专项政策,统筹使用涉农资金,重点支持贫困村、贫困户因地制宜发展种养业和传统手工业等。实施贫困村“一村一品”产业推进行动,扶持建设一批贫困人口参与度高的特色农业基地。加强贫困地区农民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培育,发挥其对贫困人口的组织和带动作用,强化其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支持贫困地区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让贫困户更多分享农业全产业链和价值链增值收益。”
 
    但是,从我区的现实情况来看,产业扶贫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发展产业的项目资金缺口仍然很大;二是扶贫产业缺乏龙头企业带动,群众增收缓慢;三是扶贫产业“精准扶贫”与“规模开发”存在矛盾;四是贫困户增收难度大,贫困村和贫困群众发展后劲乏力;五是产业开发工作发展不平衡,产业升级和开发难度较大;六是整合部门资金难度较大,部门之间和条块之间存在行业分割、部门封锁、相互掣肘现象,可变因素多,需求难以对接,项目实施效果不明显;七是返贫问题仍然突出,部分贫困群众存在“等、靠、要”等思想。
 
    上述困难和问题中,扶贫产业“精准扶贫”与“规模开发”存在较大矛盾是一个非常明显和突出的问题。由于在精准扶贫政策要求下,扶贫资金要求要精准扶持到贫困户,这样必然使得扶贫产业开发项目零星分散,要规模开发就难以精准扶持,要精准扶持就难以形成规模开发,这是一个两难矛盾,不利于开展产业扶贫工作。这一现状不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的话,就很难形成规模效应,贫困户的增收就很难得到实现。为此,建议:
 
    自治区出台政策,以贫困村而不是以贫困户为精准扶持单位发展扶贫产业,即扶贫产业以扶持到贫困村为主,参与扶贫产业开发的贫困户与非贫困户都可以得到相应的有差别的扶持,以增加农民现金收入为主攻目标,区域化布局,产业化经营,规模化发展,积极发展有地方特色的优势主导产业,优化主要农产品区域布局,推进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的发展,加大新品种引进和新技术推广力度,扩大名、优、新、特产品的种植规模,提高品质,努力建设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和安全的扶贫产业,解决连片开发与扶贫到户的矛盾,在确保贫困户在产业化扶贫中得到优先扶持的同时,注重发挥科技扶贫示范户和创业带头人的带动作用,对贫困村的经济能人,种养能手给予适当的扶持,通过他们的成功实践,以点带面,激励其他贫困户自主创业,全面提高贫困群众参与产业化扶贫的能力,让贫困农户更好地参与产业开发并从中取得更大的收入。

 

提 案 者:韦文智
 

05关于把我区华侨农场人口纳入国家“精准扶贫”的提案


政协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
委  员  提  案
第 20160209 号
 

 

案    由:关于把我区华侨农场人口纳入国家“精准扶贫”的提案
审查意见:
主办:自治区侨办
会办:广西农垦局,自治区扶贫办

内    容:

 

  当前 "精准扶贫"已上升为国家战略,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扶贫开发是我们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点工作,是最艰巨的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国梦,就是要实现人民幸福。尽管中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但中国仍然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缩小城乡和区域发展差距依然是我们面临的重大挑战。全面小康是全体中国人民的小康,不能出现有人掉队。未来5年,我们将使中国现有标准下7000多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这是中国落实2015年后发展议程的重要一步。"
 
  2014年6月,自治区党委、政府出台了《关于创新和加强扶贫开发工作的若干意见》及4个配套文件,围绕扶贫开发责任、精准扶贫、扶贫资金管理使用、金融扶贫服务、扶贫绩效奖惩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具有广西特色的新政策、新措施,构建起比较完整的扶贫政策体系,为推进广西扶贫改革创新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
 
  2014年,广西明确了全区统一的扶贫对象识别办法,全区106个有扶贫开发工作任务的县、5000个贫困村、634万贫困人口全面完成建档立卡工作。同时,进一步调整优化扶贫资金投向结构,加大产业扶贫投入。
 
  广西共有22个华侨农场,总人数有10多万人,其中归侨和侨眷占绝大多数,由于历史原因,户籍登记虽然为非农业人口,但华侨农场绝大多数人主要从事农业生产,从中获得劳动收入来维持家庭生活,与广大农村无异,许多职工群众家庭经济收入仍然较低,远远达不到国家新确定的农民人均纯收入2300元人民币的扶贫标准,居住环境和居住条件仍然较差,有相当多的家庭仍然是住在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突击建设的平房,由于年代久远已成为危房,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扶贫攻坚的难度很大。全区22个华侨农场虽然已经全部下放归地方政府接管或代管,但在很多方面或者在管理上仍然存在与地方脱节,融合不到一处的状况经常出现,因此把华侨农场纳入国家农村"精准扶贫"就显得尤为重要而且迫切需要。
 
  针对以上情况,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建议自治区层面尽快出台有关对全区华侨农场"精准扶贫"的政策。
 
  二.对全区华侨农场尽快进行调查摸底,对华侨农场贫困人口进行建档立卡工作。
 
  三.尽快把全区华侨农场纳入国家"精准扶贫"政策框架内,以便开展对全区华侨农场贫困人口进行"精准扶贫"的工作。

提 案 者:农宝军
 

06关于加快广西乡村旅游发展促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建议


政协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

委  员  提  案
第 20160243 号
 

 

案    由:关于加快广西乡村旅游发展促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建议
审查意见:
主办:自治区旅游局
会办:自治区扶贫办,自治区乡村建设办

内    容:
 

  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推动城乡协调发展,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健全农村基础设施投资长效机制,推动城镇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的总体要求,为乡村旅游带来了发展机遇。当前,广西区党委、政府提出了“美丽广西·生态乡村”活动,这也是与乡村旅游建设发展相互融合的重要内容。我区加快乡村旅游发展,不仅是对农民增加收入、缩小城乡差别、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有着特殊的作用,而且是推进农业发展、农民富裕、农村进步的有效载体。因此,加快乡村旅游发展,对促进广西精准扶贫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近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旅游业发展,把旅游业作为转型跨越发展、城乡一体化和“美丽广西·生态乡村”的重要抓手,出台和贯彻实施了一系列旅游扶贫政策,使旅游扶贫工作成效明显。据不完全统计,2010年至2014年,广西农村贫困人口从1012万下降至538万,五年间减少了48%;其中“十二五”期间,通过旅游扶贫的乘数效应,实现脱贫人数达73.32万人,约占全区脱贫人口的13%。2014年,全区创建了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1个示范县和3个示范点、13个特色旅游名镇(村)、30家星级乡村旅游区、119家星级农家乐、15个“森林人家”示范单位;2015年全区新增四星级以上的乡村旅游区和农家乐分别达到26家和46家。全区乡村旅游规模不断发展壮大。乡村旅游接待游客1.14亿人次,占全区接待游客总量的39.44%;乡村旅游总消费660.63亿元,占全区旅游总消费25.40%。2015年1-9月,全区乡村旅游接待游客1.08亿人次,占全区接待游客量的42.98%;乡村旅游总消费624.08亿元,占全区旅游总消费25.80%,有效拉动了当地投资与消费,带动了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了广西旅游扶贫工作的新突破。
 
  尽管我区乡村旅游的发展取得一些成效,但乡村旅游发展仍处于一个从自发起步到逐步规范的过程,开发的旅游产品文化内涵挖掘不深,多停留在文化观光层面上,而文化参与、文化体验、文化科普均较弱。还存在参与性、体验性不足,规划编制滞后,政策、财力扶持力度不够大,基础设施不完善,乡村旅游人才缺乏,从业人员素质有待提高等问题。
 
  为了进一步加快广西乡村旅游发展,更好地促进精准扶贫工作,为此建议:
 
  (一)把发展乡村旅游与“美丽广西·生态乡村”、“精准扶贫”工作有机结合,做到相互促进,互利互补。通过开展“美丽广西·生态乡村”活动,清洁和美化乡村旅游环境。同时,结合“精准扶贫”工作,通过发展乡村旅游,提高当地农民就业率,促进农民增收,从而缩小城乡差别。
 
  (二)加大政策及财政扶持力度。积极争取各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支持各地发展星级乡村旅游区、星级农家乐及生态旅游示范区。结合我区星级乡村旅游区及星级农家乐发展的现有水平,制订可行的准入条件,简化审批手续,优化发展政策环境。
 
  (三)科学规划,合理开发。将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统筹规划和安排之中,并因地制宜地选择乡村旅游的开发模式和发展规划。要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分层次、有步骤地合理开发,尽量减少盲目投资与开发而带来的破坏,避免出现相邻区域雷同和重复建设等现象。
 
  (四)深入挖掘资源文化内涵,打造特色乡村旅游品牌。进一步深入挖掘乡村文化内涵,开发以乡村观光游、乡村民俗风情游、乡村体验游等项目。在不同节假日和时间推出民俗文化风情游、节庆游、自驾游和采摘节,以及众多的专题庆典活动,满足不同游客的消费需求。通过整合现有的旅游资源,进一步挖掘产品自身的文化内涵,精心设计旅游路线,形成生态乡村游、特色镇村游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乡村旅游精品线路。
 
  (五)完善乡村旅游基础设施,提高经营管理服务水平。要结合新农村建设工作,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和民间资金投入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中,要按相关标准要求不断完善乡村旅游的基础设施及功能服务设施。旅游管理部门要积极对乡村旅游从业人员的行为进行指导和监督,加强对经营管理者、从业人员和村民等相关人员的培训教育。健全乡村旅游服务质量管理标准体系和职业资格认证制度,从而不断地提升乡村旅游的管理服务质量。
 
  (六)加大乡村旅游宣传促销力度,提高我区乡村旅游的知名度。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和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旅游管理部门通过制作乡村旅游形象宣传片、乡村旅游宣传画册、乡村旅游地图、图文影视宣传资料,以及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微博等新兴媒介平台,大力宣传推广我区乡村旅游。每年组织旅游企业参加国家、自治区和市级主办的各类旅游交易会、博览会、推介会等旅游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乡村旅游产品的知名度。

 

提 案 者:陆崇友 

联名提案者:陈锡鑫、文衍红、眭国华
 

07关于大力推进我区产业扶贫工作的建议

政协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
委  员  提  案
第 20160337 号

 

案    由:关于大力推进我区产业扶贫工作的建议
审查意见:
主办:自治区农业厅
会办:自治区扶贫办,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内    容:
 

  产业扶贫是指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产业发展为杠杆的扶贫开发过程,是促进贫困人群由“输血型”向“造血型”转变,促进贫困地区发展、增加贫困农户收入的有效途径,实施产业扶贫是我区打好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的战略重点和主要任务。
 
   近年来,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关于扶贫开发的方针、政策,认真落实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把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和持续减少贫困人口作为首要任务,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扎实推进产业扶贫工作。产业扶贫有所成效。
 
  (一)加大扶持力度,扶贫龙头企业日益壮大。我区各级政府和部门都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培育壮大扶贫龙头企业:一是加强政策支持,在土地、资金、税收、项目资金等方面对龙头企业给予扶持和优惠。二是强化服务企业,积极为扶贫龙头企业提供政策、项目、市场信息等方面的服务。加大对贫困农户的技术培训。三是扩大龙头企业扶贫贴息贷款规模。通过以上举措,有力地促进扶贫龙头企业不断发展壮大。新阶段,全区共认定了112家扶贫企业(其中国家级22家)(二)增加财政投入,扶贫产业覆盖逐步扩大。仅仅2015年前三季度,自治区就安排超过6.5亿资金发展扶贫产业项目,项目覆盖3671个贫困村。截至目前,我区财政配套投入扶贫的资金逐年增加,超过41亿元,推动了产业基地规模不断扩大。各地积极探索创新产业扶贫方式,扶贫效益不断提升。
 
  (三)创新经营模式,企农合作成效初步显现。扶贫龙头企业逐步形成了“企业+基地+农户”、“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协会)+基地+农户(大户)”等经营模式,与农户结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经济联合体,龙头企业的辐射带动力日益增强。
 
  (五)推行示范工程,扶贫主导产业逐渐形成。我区各级政府在扶贫开发实践中,因地制宜实施各种产业化扶贫示范工程,如玉林市的“十百千”产业化扶贫示范工程,林市培育十大优势产业扶贫基地,来宾市打造“互联网+第一书记+产业扶贫”新模式,贺州市大力抓好重点产业发展等等,各地因地制宜逐步形成了种、养、加、游四大板块的扶贫产业加工;主导产业覆盖了很多贫困村,一批有一定规模的扶贫产业在各市已显雏形。
 
  (六)实施产业带动,助力农民增收步伐提速。自2014年10月启动“千家民营企业扶助千个贫困村” ”(简称“千企扶千村”)活动以来,广西全区到目前已发动了3300多家非公有制企业与3300多个贫困村结成帮扶对子,新增带动农民当地就业6万多人,新增产业扶贫项目1300多个,新增农业合作社30多个,共募集扶贫资金38.4亿元,其中爱心善款2.2亿元,项目扶贫资金36.2亿元。产业开发促进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大幅度下降,农民收入水平大幅度提高。
 
  二、当前我区产业扶贫工作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虽然全区产业扶贫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贫困地区自然条件差、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教育、科技文化落后的情况没有得到根本改善,贫困群众致贫因素复杂,返贫现象突出,巩固成果难度大,产业扶贫开发的任务仍然十分繁重艰巨。

    (一)有产品没资金,部门协作有待加强。我区多数地区的产业扶贫主要是以农业产业为主,如进行产业调整,农户缺乏购买种子、技术、设施设备等所需要投入的资金。从国家相关扶贫金融政策看,小额贷款对生活在最底层的贫困户来说还是贷不上,即便有的专业户要贷也有难度,因为小额贷款规定1、2年内就要还,可是如果要种水果,一年不能挂果,小额贷款就还不上了。商业性贷款要抵押,贫困户没有可供抵押的东西。资金短缺是最突出的问题,导致参与产业扶贫的企业积极性不高,参与面不够广,投入不够多。因为管理体制问题,扶贫部门只是政府协调议事机构,有许多具体的扶贫工作是由政府多部门管理、实施的,使得各类扶贫资金种类多、渠道多且分散,职权不一、各自为政,难以形成扶贫资金的投放合力,降低了扶贫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利于集中连片开发。扶贫资金现在整合难度很大,这也影响了部分扶贫效益。
 
  (二) 有人力没技术。技术支撑不足,农民培训力度有待提升。贫困村人口素质相对低下,严重影响产业项目管理技术和经营水平的提升,影响产业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从而影响整个产业的经济效益。
 
  (三)基础设施薄弱,产业配套建设亟待完善。与产业发展密切相关的水电路设施建设滞后,影响了农业产业发展。
 
  (四)有产?没产业链,产业趋同情况严重,产业初级单一。我区扶贫产业大多是大农业的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以及旅游业四大板块,其他产业进入很少。农业产业大都只有初级产品,缺乏深加工,产品的附加值低。产业雷同的多,产业缺乏特色。全区农产品销售网络仍不键全,已建立的农产品市场规模较小,高档次农产品集聚较少。农民的组织化程度较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带动力和覆盖面都有待提升。
 
  (五)有利益没机制。企业和农民的利益机制不完善。公司+农户合同缺乏约束力,双方利益关系不稳定。
 
  (六)产业项目分散,规模连片效益需要增强。由于贫困农户分散,按照目前产业扶持政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只针对扶贫对象户,其他农户无法得到扶持,影响了产业的连片发展,进而影响产业的规模效应。多数扶贫产业项目基本都是由农户分散种植,不能形成连片开发。
 
  三、进一步推进我区产业扶贫工作的建议
 
  (一)强化顶层设计,实行政策倾斜。全区要对各市的扶贫工作进行总体布局,提出整体方案和思路。要用足用好国家西部开发政策。广西是西部地区、少数民族地区、革命老根据地。首先从政府层面来看,特殊地区应该实施特殊政策,可以考虑建立促进可持续发展的贫困地区农民企业发展基金,让他们能够将产业先做起来。其次,实行差别化的政策倾斜。对于特困地区,从政策性金融、小额贷款 、商业金融到合作金融都可以实现有区别的倾斜。最后,整合好现有的政策。学习和利用好中央和地方的各类优惠扶持政策,能够为当地的发展创造更多的条件。
 
  (二)加大培训力度,强化科技支撑,提高群众脱贫能力。抓好贫困地区农民群众技能培训。多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和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多开展农家课堂式、田间地头式技术培训,提高技术培训的效果。将实用技术培训和产业开发紧密结合起来,做到既有项目扶持,又有技术支持,加强产业项目的科技支撑。
 
  (三)夯实基层组织,完善设施建设,提升扶贫基础条件。要继续加强贫困地区村“两委”的思想建设和能力提升,帮助农村党员干部消除等、靠、要的依赖思想,强化引领农村发展和带领村民致富的意识,转变“靠天吃饭”的自然经济模式,切实增强推动借力发展和自我发展的能力。要继续加强贫困地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整合交通、水利、电信等部门的资金优先解决产业化扶贫示范基地和产业化扶贫示范村的通村道路硬化、渠道灌溉、以及通讯不畅等问题。
 
  (四)搭建市场平台,致力特色发展,增强龙头带动作用。要以继续打造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加工水平高、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的大型龙头企业,加速培育信誉好、经济实力及市场开拓能力强的扶贫龙头企业作为我区新一轮扶贫开发中产业扶贫的切入点,采取有力措施予以扶持,力争在总量和规模两方面都有所突破。各级政府要因地制宜选好优势项目,突出地方特色,做好我有他人没有的、他人有没我好的特色产业。
 
  (五)创新投入模式,整合政策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政府要引导和推动各部门把涉农资金集中投入连片开发整村推进分批实施。财政扶贫资金要改变“撒胡椒面”式的扶持方式,在确保利益到贫困农户的前提下,采取财政扶持资金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方式,以扶持资金入股的形式,相对集中财政扶持资金投入规模生产,提高扶贫产业的经济效应。建立起申请国家补助、争取银行贷款等相结合的多元筹资机制;改革和创新扶贫资金分配方式,以贫困人口、贫困发生率、农民人均纯收入、人均地方财政收入、扶贫成效等六大因素为主,以脱贫时序为补充,对扶贫资金进行科学合理分配增强扶贫资金使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六)整合产业资源,鼓励社会参与,建立扶贫长效机制。要建立政府调控、市场引导、企业主导、效益推动、群众参与、产业发展的多元联动的长效发展机制。继续深入开展“千企扶千村”活动,增强对国有企业参与扶贫开发的考核力度。整合行业扶贫与产业扶贫,将大企业扶贫、对口扶贫与产业扶贫结合起来。
 
  (七)完善利益机制。首先,推动合作化。继续引导扶持企业或经济能人在农村组建各种专业合作组织,提高贫困农户组织化程度。其次,完善企业和农户之间建立的“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联结机制。政府一方面要鼓励扶贫龙头企业树立“双赢”的指导思想,保护好基地和农户,另一方面也要引导农户支持龙头企业,严格执行企业和农户签订的合同。政法部门要依法维护双方的合同实施,保护双方的利益。三是引导农户多元化参与产业扶贫开发,,如引导农户出租土地、土地入股等方式,多种方式进行土地流转。
 
  (八)完善考核机制。一是对项目的考评。科学评价扶贫项目对贫困户的覆盖率、对支柱产业的贡献率、对贫困户增收的贡献率,严格按照考评结果进行奖励,形成良好的激励机制。二是对扶贫龙头企业的考评。要完善扶贫龙头?业扶贫效益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对扶贫龙头企业的竞争力、带动贫困村产业发展和贫困群众增收等情况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考核,并实行动态管理,建立扶贫龙头企业的进入退出制度,形成良性竞争机制。

提 案 者:梁伟江
 

 

 

08关于发展休闲生态农业旅游,推动精准扶贫的建议

政协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
委  员  提  案
第 20160437 号

案    由:关于发展休闲生态农业旅游,推动精准扶贫的建议
审查意见:
主办:自治区农业厅
会办:自治区旅游局,自治区扶贫办
内    容:
 

  休闲生态农业旅游是将农业的种养殖、加工与文化、休闲、娱乐、餐饮结合为一体,通过资源的优化配置,实现第一、第二、第三产业的结合,推进农业“接二连三”的步伐,加快发展加工业、文化和服务业,拉长产业链,提高农业的社会、生态和经济效益,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一种新型特色生态农业产业。休闲特色生态农业旅游在发达国家早已形成相当大的规模,但在我国还是新兴产业,蕴藏着巨大的潜力、无限的商机和广阔的发展前景。
 
  一、发展休闲特色农业培植新兴生态产业的意义
 
  1、发展休闲特色农业培植新兴生态产业有利于促进农业从常规种养向名优特新品种、新方式种养转变。休闲特色农业讲求“特、新、生态”,促使农民在生产中,从注重产量向注重质量转变,从注重生产向注重环境建设、流通环节转变,从传统农业业向现代生态农业转变。通过农业与加工业、旅游业的交叉结合、互相渗透、相互促进,建立起三大产业间的互动机制,实现农业的多项多次增值,使三大产业之间优势互补、互为促进,共同发展。
 
  2、发展休闲特色种养培植新兴生态旅游产业有利于发展高效种养业、拓展农民增收渠道,有利于农村脱贫致富。休闲特色生态养殖产业的发展,使得动物产品销售市场前移到农村,减少销售环节,降低销售成本,使得原本低价的农业产品变成高价的商品,实现了农业产品商品率的提高和收入的增加。同时,农民获得消费者需求的第一手信息,主动调整农业品种,保证适销对路。
 
  3、发展休闲特色农业培植新兴生态产业有利于拓宽旅游空间,丰富旅游内容,满足都市人“回归自然”的心理需求。当前人们过节度假的方式已从“休假时代”进入“休闲度假时代”,区内休闲特色生态农业适应城市人短途旅行的需要,成为双休日或小假期的首选之地,由此,在巨大的旅游需求刺激下,休闲特色生态养殖业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
 
  4、发展休闲特色生态农业有利于转移农村劳动力,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新型农民健康成长,建立长效扶贫机制、巩固扶贫成果。休闲特色生态农业为城乡居民提供了新的交流平台,大量人流带来了物流、信息流,拓展了农民的视野。旅游者还可以以自身的意识形态、先进理念影响农民,让农民树立市场意识、品牌意识、竞争意识,缩小农民学习和接受现代文明生活方式的距离。
 
  二、发展休闲特色生态农业、促进精准扶贫的几点建议
 
  我区农村具有发展休闲特色生态农业的优越地理条件,同时,农村有许多原生态种养基地。为此,对我区发展休闲生态农业提出几点建议:
 
  1、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为发展休闲特色生态农业、促进精准扶贫提供良好的条件。建议出台鼓励发展生态农业、培育新兴产业的相关政策,一是出台对开展生态农业生产经营者给予以补助或以奖代补的方式鼓励向生态农业方向;二是支持现代生态农业,如鼓励现代设施生态农业的建设,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同时通过旅游可以向广大群众宣传农业文化和现代农业知识。
 
  2、把休闲生态农业纳入大农业、大旅游、大产业的总体规划之中。根据我区农业发展及旅游业发展的总体思路,结合休闲特色生态农业的性质、特征,有针对性地解决当前休闲特色生态农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农业、旅游主管部门要主动沟通,加强协作 ,积极配合,搞好配套服务。
 
  3、制定新兴生态农业发展规划,加强规范引导。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教训,整合自然资源、特色农产品资源、农业文化资源和现代农艺资源,把休闲特色生态农业建设与生态农业、设施农业、特色林果业、高效农业和旅游有机结合,形成相对集中的生态农业旅游风光带。要充分尊重群众的实践和智慧,规划中该由市场决定的就应该让市场来选择,让群众来选择,让实践来检验。
 
  4、强化包装宣传,塑造特色品牌、增加农产品付加值、提高农民收入。休闲特色生态农业业作为一种新兴产业,目前知名度还不高,因此,必须在打造品牌、强化整体包装宣传等方面多下功夫,广泛宣传壮族文化、农业知识、饮食文化,提高休闲特色生态农业的知名度。把休闲特色生态农业和旅游业有机地结合起来,以消费为中心,创造能够使消费者参与,值得消费者回忆的活动,如增加人与动植物接触、人与动物游戏、品尝特色产品、采购生态农家产品等旅游项目,丰富休闲特色生态农业的内涵,让消费者在走进自然,融入自然,返朴归真中享受休闲特色生态农业的快乐,同时给失去农业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口提供就业及经济来源的方式,达到长效脱贫的效果。
 
  5、搞好配套建设,完善服务功能,为贫困户提供就业机会。休闲特色生态农业不同于风景名胜区和各种人文景观的观光旅游,也不同于休闲、疗养的度假旅游,它是以农业资源为基础,以生态农业项目为主要内容的旅游活动。要按照休闲游乐、享受生态、享受当地文化及农耕文化的理念,立足当地特色资源,迎合游客观赏、观景、享受丰收等方面的需求,达到游客有收获、农民有收入、贫困户能脱贫的多赢效果。

 

提 案 者:廖玉英
 

09关于积极探索生态移民扶贫有效途径的提案

政协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
委  员  提  案
第 20160550 号


案    由:关于积极探索生态移民扶贫有效途径的提案
审查意见:
主办:自治区发改委
会办:自治区扶贫办,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治区林业厅,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
内    容:
 

  近年来,我区通过规划移民安置建设用地、强化产业扶持、加强后续管理和服务等方式,确保生态移民群众“迁得出、留得住、能发展”,推进生态移民扶贫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但由于我区生态移民扶贫人数多,搬迁安置任务重,还存在资金投入不足、产业发展滞后、就业增收难度大等困难和问题,影响了生态移民扶贫工程的顺利推进和搬迁群众脱贫奔康目标的实现。
 
  为此,建议:
 
  一、统揽全局、力求实效,科学制定生态移民扶贫整体规划
 
  一是精准确定搬迁对象。
实行整村搬迁的要求是贫困村中贫困人口比例高、生存条件恶劣、基础设施难于配套、生产生活条件长期得不到发展的自然寨和村民小组,并切实做好调查摸底、政策宣传和群众的思想工作,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是精准选择安置方式。根据迁出地、迁入地的资源和环境条件,合理确定搬迁和安置模式,以集中安置为主,以分散安置为补,宜于集中就搞集中安置,宜于分散就搞分散安置,不搞一刀切。
 
  三是精准推进移民就业创业。以促进就业和增收为核心,移民安置的去向以县城、集镇、旅游服务区、中心村、有就业岗位的产业园区为主,把重点放在县城和集镇,促进移民就业创业,增收致富脱贫。
 
  四是精准推进综合保障。将生态移民与城镇化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产业园区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高标准规划建设好水、路、电等基础设施,完善和落实产业扶持、就业创业、户籍和社保、土地和住房等配套政策,解决好移民的长远生计问题,确保搬迁群众“迁得出、留得住、能致富”。
 
  二、因地制宜、对症下药,大力推进移民扶贫与工业发展、与城镇化建设、与特色农业发展和旅游发展相结合
 
  一是大力推进移民扶贫与工业发展相结合。组织移民进行劳动技能培训,向工业园区、企业等输送合格的技术工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置符合企业用工条件的移民进入企业就业,实现工业发展和移民安置工作双赢。
 
  二是大力推进移民扶贫与城镇化建设相结合。依托城镇农贸批发市场、商贸物流中心、特色文化商贸旅游集中点及乡镇生态旅游景点等,带动移民就业创业,引导移民从事城市建设、农产品加工、商品经营、餐饮服务、客货运输等生产经营,并在税费、贷款方面给予支持。如田阳县把县城北区开发和移民扶贫工作进行通盘考虑,积极引进劳动密集型企业,推进产、城融合发展。通过义乌国际商贸物流城、田州古城、田阳农贸批发市场、古鼎香物流园等劳动密集型项目和企业,吸纳就业人员近3万人,有效地解决了移民群众的生存和发展问题。
 
  三是大力推进移民扶贫与特色农业发展相结合。积极引导移民群众大力发展现代特色农业,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并在项目和资金上给予重点扶持。如田阳县以芒果、蔬菜这两大产业为支撑,优先安排大量移民群众参与芒果和蔬菜种植、采摘、分捡等工作,鼓励群众以流转土地种植红心蜜柚、杉木、松树等,有力地促进了移民群众增收和特色农业发展。
 
  四是大力推进移民扶贫与乡村旅游发展相结合。依托乡村民族文化旅游开发,把移民村寨建设与特色民族文化、优势旅游资源开发结合起来,重点打造集民族风情、田园体验、自然风景观赏、采摘、运动、饮食等于一体的少数民族休闲旅游村寨,大力发展乡村休闲旅游服务业,促进移民就近集中安置和就业。
 
  五是大力推进移民扶贫与林业发展相结合。依托大型国有林场土地和林业资源丰富、劳动力需求量大等优势,安排移民到大型国有林场就业,加强林业生态建设,广造林、多种树,提高森林覆盖率,推进林业综合开发,发展林下养殖等生态经济,增加林产品供给数量和总类,更好地发挥林业在惠民富民中的重要作用。
 
  三、多方筹措、有效整合,加大对生态移民扶贫工程资金的支持力度
 
  由自治区相关部门和县级政府统筹整合扶贫资金和其他相关涉农资金,放宽地方政府对基层项目整合的条件限制,加大对发改、财政、扶贫、住建、国土、水利、林业等涉农项目资金的整合力度,集中财力捆绑使用,加大对移民扶贫工程的投入。积极搭建群众与金融企业的沟通联系平台,通过政府贴息贷款等优惠政策,解决群众的自筹资金困难。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投入机制,积极引进社会资金参与生态移民?目投资开发,推进生态移民扶贫工程的实施。

 

提 案 者:韦启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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